卫生部关于医疗设备检测有关问题的批复

1 . 2005 年 6 月 14 日 2 . 卫监督发〔2005〕243 号 重庆市卫生局 :

1 . 2005 年 6 月 14 日
2 . 卫监督发〔2005〕243 号
重庆市卫生局 :
你局《关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有关问题的请示》( 渝卫〔2005〕36 号)收悉 。经研究 , 批复如下 :
由于医用辐射设备的性能既关系到放射诊疗工作的质量 ,也会影响放射诊疗工作人员的健康与安全 , 因此医用辐射设备的质量控制检测应当依据《 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和《 卫生部关于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工作的通知》的规定 ,取得相应的资质后 ,按照放射防护检测的要求 ,在认证的范围内开展检测工作。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