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乳腺外科手术项目相关执业登记事宜的批复
1 . 2004 年5 月27 日 2 . 卫政法发〔2004〕170 号 上海市卫生局 :
1 . 2004 年5 月27 日
2 . 卫政法发〔2004〕170 号
上海市卫生局 :
你局《关于乳腺外科手术项目相关执业登记事宜的请示》( 沪卫医政〔2004〕74 号)收悉 。经研究 ,批复如下 :
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五条有关规定 ,妇幼卫生工作的基本方针是以保健为中心 ,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 ,实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 ,面向群体 ,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 。因此 ,妇幼保健机构内的乳腺保健科应主要开展群体预防、保健服务 ,适度开展临床医疗工作。
二、《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 :“ 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据此 ,妇幼保健院必须申请并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 外科”诊疗科目后 ,方可开展“乳腺外科手术”。
此复。
2 . 卫政法发〔2004〕170 号
上海市卫生局 :
你局《关于乳腺外科手术项目相关执业登记事宜的请示》( 沪卫医政〔2004〕74 号)收悉 。经研究 ,批复如下 :
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五条有关规定 ,妇幼卫生工作的基本方针是以保健为中心 ,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 ,实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 ,面向群体 ,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 。因此 ,妇幼保健机构内的乳腺保健科应主要开展群体预防、保健服务 ,适度开展临床医疗工作。
二、《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 :“ 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据此 ,妇幼保健院必须申请并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 外科”诊疗科目后 ,方可开展“乳腺外科手术”。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