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重大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了建立优化完善本机构统一指挥、职责分工细化明确、运转有序、反应快速的应急处理体系,有效处置因医患纠纷而引发群体性事件,避免由此造成的本机构财产损失和医疗工作人员人身伤害,以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保障社会稳定及本机构正常的工作秩序。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成立应急处理领导
# 重大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了建立优化完善本机构统一指挥、职责分工细化明确、运转有序、反应快速的应急处理体系,有效处置因医患纠纷而引发群体性事件,避免由此造成的本机构财产损失和医疗工作人员人身伤害,以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保障社会稳定及本机构正常的工作秩序。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成立应急处理领导机构,承担领导和组织组织统筹应急处理工作。
应急处理领导机构名单:
组长:院长
副组长:分管副院长
成员:医务管理部门、护理管理部门、安全保卫管理部门、行政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人
二、各职能部门和部门或单元主要工作任务
1、应急处理领导机构工作任务:一是按时限向公安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报送。二是承担领导和组织组织统筹应急处理工作。
2、安全保卫管理部门主要工作任务:一是接到部门或单元出现重大医患纠纷报送后,应按时限向应急处理领导机构报送,同时第一时间指派工作人员赶赴事发现场承担维持事发现场秩序,避免暴力事件的出现。二是按时限掌握动态,了解事件原因、内幕详情,查明策划、组织开展者,协同做好疏导、劝阻工作,严防内外串联,扩大事态。三是承担妥善保护好医疗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确有需要时组织开展医疗工作人员、尤其是当事人安全撤离;妥善保护本机构财产安全,尤其对病历资料及重要的设施、设施设备应予妥善保护。四是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安排人员移送和处理患者尸体。五是承担监控录像、录音、照片等相关证据资料的收集、保存。六是一旦出现本方案适用范围中所规定的行为,应依法落实措施,果断处置。
3、医务管理部门主要工作任务:一是接到部门或单元出现重大医患纠纷报送后,应按时限向应急处理领导机构报送,同时按时限介入医患纠纷的调查核实、解释沟通、情况汇报、组织开展与有关部门的统筹协调工作,在接报后第一时间指派工作人员赶赴事发现场,了解情况,组织开展相关人员与法律顾问向患方介绍有关患者的诊疗情况及医患纠纷的处理流程,引导患方依法依规按流程组织开展处理。二是协助配合指导患方办理尸体解剖申请和诊疗技术鉴定的相关事项,同时在5日内召集本机构医疗鉴定委员会对医患纠纷事件组织开展初步鉴定,同时提出解决方案。三是对患方细化明确提出医患纠纷行政或调解申请的,依法公平、公正地组织开展调解。四是协助配合上级组织开展对事件的调处。五是承担组织开展医疗证据资料的收集、保存。六是快速组织开展医患纠纷出现原因的调查工作,同时对部门或单元出现医患纠纷责任细化明确的以及存在失职等行为的,应依法依规严肃对责任部门或单元及责任人员组织开展处罚。
4、行政综合管理部门主要工作任务:一是承担与新闻媒体联络沟通,同时承担接待记者,客观、实事求是地向新闻媒体反映医患纠纷的真实情况,使记者理性、客观、公正地对待医疗服务可能出现的风险隐患,对医患纠纷事件组织开展客观、公正的报道;二是承担组织开展跟踪和应对网络不真实的报道。
5、当事部门或单元职责分工:一是及早发现并按时限逐级报送群体性事件,报送流程:
经治或一线值班医师→上级医师或二线值班医师→部门负责人→医务管理部门
(工作时间)或总值班(非工作时间、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安全保卫管理部门→本机构应急处理领导机构。二是与患方代表组织开展接触,沉着、冷静、耐心、细致、充分地做好解释沟通工作。三是全程紧密协同做好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四是妥善做好急危重患者的诊疗救治工作。
6、其他职能部门和部门或单元职责分工:应紧密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和当事部门或单元按时限做好相关工作。
三、工作原则
1、统一统筹,分层承担。在应急处理领导机构的统一统筹下,依据医患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人数、性质、危害程度和所需动用的资源,实行统一统筹,分层承担,分级响应。
2、依法依规,措施果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医患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做出快速反应,依法对不听劝助的“医闹”行为予以坚决打击。
3、公平公正、维护保障正义。公平公正地处理医患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4、疏导教育,化解矛盾。做好向医患双方宣传引导法律法规,让他们晓知以法,懂知以理,引导当事人走依法依规维权途径。
四、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医患双方对诊疗后果及其原因有分歧意见,患方纠集多人严重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工作和医疗秩序,严重损坏医疗机构公共财物,危及医疗工作人员和其他患者及家属以及社会公众安全的群体性事件。具体表现形式有:
1、在院内寻衅滋事,故意损坏本机构财物;
2、非法占据或冲击医行政综合管理部门公、诊疗场所,严重干扰正常医疗秩序;
3、侮辱、威胁、恐吓、谩骂、围攻殴打医疗工作人员或非法限制医疗工作人员人身自由,严重影响医疗工作人员正常工作;
4、在本机构拉横幅、张贴大字报、标语、散发传单、泼洒秽物、设灵堂、烧纸钱、摆花圈等严重影响正常就医秩序;
5、不按规定移放尸体至太平间或殡仪馆,或停尸闹事,以尸体相要挟,经劝说无效;
6、围堵本机构大门和诊疗场所,或限制人员和车辆出入;
7、其他严重扰乱本机构正常诊疗秩序的行为。
五、事发现场处置
依据医患纠纷群体性事件的出现情况,实行三级处理制度,分级实施控制措施,动态管理,以达到最有效的预防、处置效果。
三级预警处理:医患纠纷群体性事件初起,参与人员在10人以下,
状况平稳,矛盾尚未激化时。主要由本机构应急处理领导机构组织开展医务管理部门、安全保卫管理部门及当事部门或单元人员和派出所民警、医患纠纷调解中心人员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处理工作。
二级预警处理:患方参与人员在10人以上、20人以内,但未出现严重影响扰乱本机构日常工作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事件。本机构应急处理领导机构积极组织开展相关职能部门及部门或单元人员参与调解,视事态发展情况按时限向市卫生局报送,由市卫生局向事发现场应急处理工作专班汇报,依据组长指示,告知各成员单位承担人到场参与统筹协调处置。
一级预警处理:参与人员在20人以上并有过激行为,损坏公物,威胁到相关人员的人身、生命安全的,或患方组织开展人员多次到本机构闹事,经劝解无效,扰乱本机构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的,应按时限向事发现场应急处理工作专班汇报,依据组长指示,告知事发现场应急处理工作专班各成员承担人到场处置。各有关部门应在领导机构统一指挥下,依据各自分工快速落实积极有效的措施做好工作,对当事人组织开展劝导教育,避免事态恶化,同时引导事人到第三方的调解;对事件中起组织开展、策划作用或严重扰乱本机构诊疗秩序,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应急响应处置结束
医患纠纷处置结束,医疗、工作秩序恢复运行正常,由应急领导机构宣布应急响应处置结束。
为了建立优化完善本机构统一指挥、职责分工细化明确、运转有序、反应快速的应急处理体系,有效处置因医患纠纷而引发群体性事件,避免由此造成的本机构财产损失和医疗工作人员人身伤害,以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保障社会稳定及本机构正常的工作秩序。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成立应急处理领导机构,承担领导和组织组织统筹应急处理工作。
应急处理领导机构名单:
组长:院长
副组长:分管副院长
成员:医务管理部门、护理管理部门、安全保卫管理部门、行政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人
二、各职能部门和部门或单元主要工作任务
1、应急处理领导机构工作任务:一是按时限向公安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报送。二是承担领导和组织组织统筹应急处理工作。
2、安全保卫管理部门主要工作任务:一是接到部门或单元出现重大医患纠纷报送后,应按时限向应急处理领导机构报送,同时第一时间指派工作人员赶赴事发现场承担维持事发现场秩序,避免暴力事件的出现。二是按时限掌握动态,了解事件原因、内幕详情,查明策划、组织开展者,协同做好疏导、劝阻工作,严防内外串联,扩大事态。三是承担妥善保护好医疗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确有需要时组织开展医疗工作人员、尤其是当事人安全撤离;妥善保护本机构财产安全,尤其对病历资料及重要的设施、设施设备应予妥善保护。四是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安排人员移送和处理患者尸体。五是承担监控录像、录音、照片等相关证据资料的收集、保存。六是一旦出现本方案适用范围中所规定的行为,应依法落实措施,果断处置。
3、医务管理部门主要工作任务:一是接到部门或单元出现重大医患纠纷报送后,应按时限向应急处理领导机构报送,同时按时限介入医患纠纷的调查核实、解释沟通、情况汇报、组织开展与有关部门的统筹协调工作,在接报后第一时间指派工作人员赶赴事发现场,了解情况,组织开展相关人员与法律顾问向患方介绍有关患者的诊疗情况及医患纠纷的处理流程,引导患方依法依规按流程组织开展处理。二是协助配合指导患方办理尸体解剖申请和诊疗技术鉴定的相关事项,同时在5日内召集本机构医疗鉴定委员会对医患纠纷事件组织开展初步鉴定,同时提出解决方案。三是对患方细化明确提出医患纠纷行政或调解申请的,依法公平、公正地组织开展调解。四是协助配合上级组织开展对事件的调处。五是承担组织开展医疗证据资料的收集、保存。六是快速组织开展医患纠纷出现原因的调查工作,同时对部门或单元出现医患纠纷责任细化明确的以及存在失职等行为的,应依法依规严肃对责任部门或单元及责任人员组织开展处罚。
4、行政综合管理部门主要工作任务:一是承担与新闻媒体联络沟通,同时承担接待记者,客观、实事求是地向新闻媒体反映医患纠纷的真实情况,使记者理性、客观、公正地对待医疗服务可能出现的风险隐患,对医患纠纷事件组织开展客观、公正的报道;二是承担组织开展跟踪和应对网络不真实的报道。
5、当事部门或单元职责分工:一是及早发现并按时限逐级报送群体性事件,报送流程:
经治或一线值班医师→上级医师或二线值班医师→部门负责人→医务管理部门
(工作时间)或总值班(非工作时间、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安全保卫管理部门→本机构应急处理领导机构。二是与患方代表组织开展接触,沉着、冷静、耐心、细致、充分地做好解释沟通工作。三是全程紧密协同做好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四是妥善做好急危重患者的诊疗救治工作。
6、其他职能部门和部门或单元职责分工:应紧密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和当事部门或单元按时限做好相关工作。
三、工作原则
1、统一统筹,分层承担。在应急处理领导机构的统一统筹下,依据医患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人数、性质、危害程度和所需动用的资源,实行统一统筹,分层承担,分级响应。
2、依法依规,措施果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医患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做出快速反应,依法对不听劝助的“医闹”行为予以坚决打击。
3、公平公正、维护保障正义。公平公正地处理医患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4、疏导教育,化解矛盾。做好向医患双方宣传引导法律法规,让他们晓知以法,懂知以理,引导当事人走依法依规维权途径。
四、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医患双方对诊疗后果及其原因有分歧意见,患方纠集多人严重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工作和医疗秩序,严重损坏医疗机构公共财物,危及医疗工作人员和其他患者及家属以及社会公众安全的群体性事件。具体表现形式有:
1、在院内寻衅滋事,故意损坏本机构财物;
2、非法占据或冲击医行政综合管理部门公、诊疗场所,严重干扰正常医疗秩序;
3、侮辱、威胁、恐吓、谩骂、围攻殴打医疗工作人员或非法限制医疗工作人员人身自由,严重影响医疗工作人员正常工作;
4、在本机构拉横幅、张贴大字报、标语、散发传单、泼洒秽物、设灵堂、烧纸钱、摆花圈等严重影响正常就医秩序;
5、不按规定移放尸体至太平间或殡仪馆,或停尸闹事,以尸体相要挟,经劝说无效;
6、围堵本机构大门和诊疗场所,或限制人员和车辆出入;
7、其他严重扰乱本机构正常诊疗秩序的行为。
五、事发现场处置
依据医患纠纷群体性事件的出现情况,实行三级处理制度,分级实施控制措施,动态管理,以达到最有效的预防、处置效果。
三级预警处理:医患纠纷群体性事件初起,参与人员在10人以下,
状况平稳,矛盾尚未激化时。主要由本机构应急处理领导机构组织开展医务管理部门、安全保卫管理部门及当事部门或单元人员和派出所民警、医患纠纷调解中心人员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处理工作。
二级预警处理:患方参与人员在10人以上、20人以内,但未出现严重影响扰乱本机构日常工作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事件。本机构应急处理领导机构积极组织开展相关职能部门及部门或单元人员参与调解,视事态发展情况按时限向市卫生局报送,由市卫生局向事发现场应急处理工作专班汇报,依据组长指示,告知各成员单位承担人到场参与统筹协调处置。
一级预警处理:参与人员在20人以上并有过激行为,损坏公物,威胁到相关人员的人身、生命安全的,或患方组织开展人员多次到本机构闹事,经劝解无效,扰乱本机构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的,应按时限向事发现场应急处理工作专班汇报,依据组长指示,告知事发现场应急处理工作专班各成员承担人到场处置。各有关部门应在领导机构统一指挥下,依据各自分工快速落实积极有效的措施做好工作,对当事人组织开展劝导教育,避免事态恶化,同时引导事人到第三方的调解;对事件中起组织开展、策划作用或严重扰乱本机构诊疗秩序,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应急响应处置结束
医患纠纷处置结束,医疗、工作秩序恢复运行正常,由应急领导机构宣布应急响应处置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