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入诊疗等高危项目应急预案
介入诊疗等高危项目应急预案 目的 为维护保障患者和介入诊疗医疗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介入诊疗安全,尽最大可能地降低介入诊疗差错事故,依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特制定《介入诊疗应急处理方案》。 本方案适用于介入诊疗项目。 预防控制预案 应当围绕“患者第一、质量第一、安全第一”
# 介入诊疗等高危项目应急预案
目的
为维护保障患者和介入诊疗医疗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介入诊疗安全,尽最大可能地降低介入诊疗差错事故,依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特制定《介入诊疗应急处理方案》。
本方案适用于介入诊疗项目。
预防控制预案
应当围绕“患者第一、质量第一、安全第一”宗旨,落实规章制度,提高医疗质量。
导管室各种抢救设施设备要处于良好状态,保障随时投入使用。
部门或单元之间、医护之间、临床医技之间应相互协同;严禁在患者面前诽谤他人和他科,抬高自己等不符合医疗道德的行为。
任何情况下,进修及实习医师均不得独立参加介入诊疗活动。
强化对下列重点患者的关注与沟通:
低收入阶层的患者;
孤寡老人或虽有子女,但家庭不睦者;
在与医疗工作人员接触中已有不满情绪者;
预计介入诊疗效果不佳者;
本人对介入诊疗期望值过高者;
对交代病情中表示难以理解者;
有感染征兆或已出现院内感染者;
病情复杂,各种信息表明可能产生纠纷者;
住院预交金不足者;
已经产生医疗欠费者;
需使用贵重自费药品或介入诊疗材料者;
特殊身份的患者。
对于已经出现的介入诊疗医患纠纷苗头,部门负责人应当亲自过问和决定下一步诊治措施。安排专人接待患者及家属,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解释病情。
各项检查应当具有从严的针对性,合理安排各项检查的流程及顺序。重视对于疾病的转归及预后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各项检查及化验,其结果要认真分析,妥善保管。
合理使用药物,注意药物配伍禁忌和药物不良反应,特别关注老年人和儿童的用药安全。从严掌握药物的适应证,严禁滥用抗生素,第三代头孢类抗生素一般不得预防性使用。
重视院内感染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充分发挥院、科感染监控人员的作用,对于已经出现的院内感染按时限登记报送,不得隐瞒,服从专业人员的技术指导。
输血时应当组织开展HIV,HCV,HBsAg及梅毒血清抗体等检查。输血后的血袋交由输血管理部门统一保管,7天后方可销毁。
介入诊疗手术管理区域应当配备抢救设施设备,同时保障随时可用;同时配备麻醉机、心电监护仪等设施设备,同时保障设施设备随时可正常使用。
病历书写。从严依照《病历书写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要求组织开展书写,严禁涂改、复制、粘贴、刮擦、伪造、隐匿和销毁病历。
术前讨论:
住院期间的大、中介入诊疗手术病例应当经过术前讨论,病历中要有详细记录,术者应当参加。
患者的知情同意内容如下:
疾病的诊断、拟实施的检查、介入治疗措施、预后、难以避免的治疗矛盾、可以选择的其他方案等。
介入诊疗措施有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以及为矫正不良后果可能落实的进一步措施。
手术中需留置体内材料。
医疗费用中自付费用情况。
麻醉及介入诊疗操作的实施情况。
危重患者因特殊检查需组织开展搬动有可能造成危险时。
其他需患者或家属了解的内容。
上述第2~7条均应有文字记载以及患者或委托人签字。
任何情况下,研究生及进修生不得单独组织开展介入诊疗手术,各级介入诊疗医师应当从严依照《江苏省本机构手术分级管理规范》组织开展介入诊疗手术,任何情况下不得越级组织开展介入诊疗手术。
应急处理方案
一旦出现介入诊疗事故,需积极落实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进一步损害,尽可能挽救患者生命,同时第一时间告知上级医师和部门负责人。确有需要时组织开展多学科会诊。
第一时间报送上级主管部门,白天为院医务管理部门和护理管理部门,夜间为院总值班。
部门负责人与医疗职能部门共同决定接待患者家属的人员,指定专人组织开展病情解释。原则上经治医师和部门或单元负责人为病情解释第一责任人,其他任何医疗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参与。
如果患者家属要求封存病历,有关部门或单元应当协同。
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引起的不良后果,在职能部门人员、患者或家属共同在场的情况下,第一时间对实物组织开展封存,实物由本机构保管。
如果患者及其家属怀疑介入诊疗过程不当引起的不良后果,应第一时间保存介入诊疗过程中所有资料。
如患者死亡,应建议家属组织开展尸解,同时在病历中记录。
当事部门或单元须在24小时内就事实经过写出书面报送,同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告医务管理部门。
目的
为维护保障患者和介入诊疗医疗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介入诊疗安全,尽最大可能地降低介入诊疗差错事故,依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特制定《介入诊疗应急处理方案》。
本方案适用于介入诊疗项目。
预防控制预案
应当围绕“患者第一、质量第一、安全第一”宗旨,落实规章制度,提高医疗质量。
导管室各种抢救设施设备要处于良好状态,保障随时投入使用。
部门或单元之间、医护之间、临床医技之间应相互协同;严禁在患者面前诽谤他人和他科,抬高自己等不符合医疗道德的行为。
任何情况下,进修及实习医师均不得独立参加介入诊疗活动。
强化对下列重点患者的关注与沟通:
低收入阶层的患者;
孤寡老人或虽有子女,但家庭不睦者;
在与医疗工作人员接触中已有不满情绪者;
预计介入诊疗效果不佳者;
本人对介入诊疗期望值过高者;
对交代病情中表示难以理解者;
有感染征兆或已出现院内感染者;
病情复杂,各种信息表明可能产生纠纷者;
住院预交金不足者;
已经产生医疗欠费者;
需使用贵重自费药品或介入诊疗材料者;
特殊身份的患者。
对于已经出现的介入诊疗医患纠纷苗头,部门负责人应当亲自过问和决定下一步诊治措施。安排专人接待患者及家属,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解释病情。
各项检查应当具有从严的针对性,合理安排各项检查的流程及顺序。重视对于疾病的转归及预后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各项检查及化验,其结果要认真分析,妥善保管。
合理使用药物,注意药物配伍禁忌和药物不良反应,特别关注老年人和儿童的用药安全。从严掌握药物的适应证,严禁滥用抗生素,第三代头孢类抗生素一般不得预防性使用。
重视院内感染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充分发挥院、科感染监控人员的作用,对于已经出现的院内感染按时限登记报送,不得隐瞒,服从专业人员的技术指导。
输血时应当组织开展HIV,HCV,HBsAg及梅毒血清抗体等检查。输血后的血袋交由输血管理部门统一保管,7天后方可销毁。
介入诊疗手术管理区域应当配备抢救设施设备,同时保障随时可用;同时配备麻醉机、心电监护仪等设施设备,同时保障设施设备随时可正常使用。
病历书写。从严依照《病历书写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要求组织开展书写,严禁涂改、复制、粘贴、刮擦、伪造、隐匿和销毁病历。
术前讨论:
住院期间的大、中介入诊疗手术病例应当经过术前讨论,病历中要有详细记录,术者应当参加。
患者的知情同意内容如下:
疾病的诊断、拟实施的检查、介入治疗措施、预后、难以避免的治疗矛盾、可以选择的其他方案等。
介入诊疗措施有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以及为矫正不良后果可能落实的进一步措施。
手术中需留置体内材料。
医疗费用中自付费用情况。
麻醉及介入诊疗操作的实施情况。
危重患者因特殊检查需组织开展搬动有可能造成危险时。
其他需患者或家属了解的内容。
上述第2~7条均应有文字记载以及患者或委托人签字。
任何情况下,研究生及进修生不得单独组织开展介入诊疗手术,各级介入诊疗医师应当从严依照《江苏省本机构手术分级管理规范》组织开展介入诊疗手术,任何情况下不得越级组织开展介入诊疗手术。
应急处理方案
一旦出现介入诊疗事故,需积极落实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进一步损害,尽可能挽救患者生命,同时第一时间告知上级医师和部门负责人。确有需要时组织开展多学科会诊。
第一时间报送上级主管部门,白天为院医务管理部门和护理管理部门,夜间为院总值班。
部门负责人与医疗职能部门共同决定接待患者家属的人员,指定专人组织开展病情解释。原则上经治医师和部门或单元负责人为病情解释第一责任人,其他任何医疗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参与。
如果患者家属要求封存病历,有关部门或单元应当协同。
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引起的不良后果,在职能部门人员、患者或家属共同在场的情况下,第一时间对实物组织开展封存,实物由本机构保管。
如果患者及其家属怀疑介入诊疗过程不当引起的不良后果,应第一时间保存介入诊疗过程中所有资料。
如患者死亡,应建议家属组织开展尸解,同时在病历中记录。
当事部门或单元须在24小时内就事实经过写出书面报送,同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告医务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