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输血严重危害(SHOT)预案
控制输血严重危害(SHOT)预案 1、 目的 建立控制输血严重危害(SHOT)预案,有效预防与处置输血相关不良反应的发生,防范输血传染疾病的进一步传播和追溯病源,减少和预防血液输注无效,切实保障患者用血安全。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3、指导思想 统
控制输血严重危害(SHOT)预案
1、 目的 建立控制输血严重危害(SHOT)预案,有效预防与处置输血相关不良反应的发生,防范输血传染疾病的进一步传播和追溯病源,减少和预防血液输注无效,切实保障患者用血安全。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3、指导思想 统一领导,分工承担。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对有效预防和处置输血治疗所致的严重危害实施管理,确保输血安全有效。
4、组织及职责
4.1 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是医疗机构输血管理的领导机构,承担修订本预案,为控制输血严重危害的事件发生,成立控制输血危害调查处置小组。
组长:医务管理部门门负责人
副组长:输血科室负责人
成员:各临床输血委员会成员
4.2 职责
4.2.1 医务管理部门门负责人承担紧急输血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决策和现场指挥;
4.2.2 医务管理部门门承担各科室协调与信息报送,并监督执行预案;
4.2.3 输血科配合对输血相关不良反应、输血无效的原因调查并报送医务管理部门门;配合对输血传染疾病的调查并报送医务管理部门门;
4.2.4 输血科承担对输血前传染病指标的检测,并妥善完成质控工作;
4.2.5 医院感染管理部门负责传染病疫情的上报。
5、培训
5.1 监测输血的医疗工作人员须经过《识别输血不良反应的标准和应急措施》的培训与教育,能识别潜在的输血相关不良反应症状,及时处置。
6、输血相关不良反应监控、调查及处置
6.1 输血过程应先慢后快,再根依据病情状况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相关不良反应,一旦出现可能为速发型输血反应症状时(不包括风疹和循环超负荷),马上停止输血,并调查其原因。如出现异常情况应适时处置。
6.1.1 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
6.1.2 立即告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相关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妥善完成记录。
6.2 疑似溶血性或细菌感染性输血反应,应马上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及时上报上级医师,在主动对症治疗抢救的同时,做以下核对检查:
6.2.1 核对用血申请、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
6.2.2 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 ABO 血型、RhD 血型。通知输血科对原血液样本开展复检、不完全抗体筛查及交叉配血试验。抽取剩余血液送输血科重新开展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
6.2.3 马上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
6.2.4 马上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并检测相关抗体。
6.2.5 如怀疑由细菌污染引起的,按细菌培养相关要求,取剩余血开展细菌培养鉴定;
6.2.6 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
6.2.7 确有需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 5-7 小时测血清胆红素含量。
6.3 输血科在接到发生严重溶血反应的报告后,应迅速开展调查,以确定原因 , 结果要及时通报临床科室,向科室领导报告,并书面报告医务管理部门门。
6.4 输血科室负责人承担解释上述试验结果并永久记录到受血者的临床病历中。
6.5 当输血反应调查结果显示存在血液成分管理不当等系统问题时,输血科室负责人应主动参与解决。
6.6 输血后献血者和受血者样本应依法至少留存 7 天,以便出现输血反应时重新开展检测。
6.7 输血完毕后,对有输血相关不良反应的,负责医师应逐项规范填写“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24 小时内送输血科留存。输血科每月统计报送医务管理部门门。
7、输血传染疾病的处理程序
7.1 发现输血传染疾病发生,马上报送输血科及医务管理部门门,由输血科配合调查
7.2 请采供血机构和用血机构追溯传染源头。
7.3 核查相关献血者资料及相同受血者感染情况。
7.4 输血科检查受血者输血前各传染病指标检查情况。
7.5 输血科将调查结果报告主治医师及医务管理部门门。
7.6 传染病的报送:按传染病信息报送管理规范执行。
8、血液输注无效预防处置措施
8.1 正确评估病情状况,尽量减少不合理的血液输注。
8.2 采用自体输血。
1、 目的 建立控制输血严重危害(SHOT)预案,有效预防与处置输血相关不良反应的发生,防范输血传染疾病的进一步传播和追溯病源,减少和预防血液输注无效,切实保障患者用血安全。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3、指导思想 统一领导,分工承担。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对有效预防和处置输血治疗所致的严重危害实施管理,确保输血安全有效。
4、组织及职责
4.1 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是医疗机构输血管理的领导机构,承担修订本预案,为控制输血严重危害的事件发生,成立控制输血危害调查处置小组。
组长:医务管理部门门负责人
副组长:输血科室负责人
成员:各临床输血委员会成员
4.2 职责
4.2.1 医务管理部门门负责人承担紧急输血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决策和现场指挥;
4.2.2 医务管理部门门承担各科室协调与信息报送,并监督执行预案;
4.2.3 输血科配合对输血相关不良反应、输血无效的原因调查并报送医务管理部门门;配合对输血传染疾病的调查并报送医务管理部门门;
4.2.4 输血科承担对输血前传染病指标的检测,并妥善完成质控工作;
4.2.5 医院感染管理部门负责传染病疫情的上报。
5、培训
5.1 监测输血的医疗工作人员须经过《识别输血不良反应的标准和应急措施》的培训与教育,能识别潜在的输血相关不良反应症状,及时处置。
6、输血相关不良反应监控、调查及处置
6.1 输血过程应先慢后快,再根依据病情状况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相关不良反应,一旦出现可能为速发型输血反应症状时(不包括风疹和循环超负荷),马上停止输血,并调查其原因。如出现异常情况应适时处置。
6.1.1 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
6.1.2 立即告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相关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妥善完成记录。
6.2 疑似溶血性或细菌感染性输血反应,应马上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及时上报上级医师,在主动对症治疗抢救的同时,做以下核对检查:
6.2.1 核对用血申请、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
6.2.2 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 ABO 血型、RhD 血型。通知输血科对原血液样本开展复检、不完全抗体筛查及交叉配血试验。抽取剩余血液送输血科重新开展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
6.2.3 马上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
6.2.4 马上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并检测相关抗体。
6.2.5 如怀疑由细菌污染引起的,按细菌培养相关要求,取剩余血开展细菌培养鉴定;
6.2.6 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
6.2.7 确有需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 5-7 小时测血清胆红素含量。
6.3 输血科在接到发生严重溶血反应的报告后,应迅速开展调查,以确定原因 , 结果要及时通报临床科室,向科室领导报告,并书面报告医务管理部门门。
6.4 输血科室负责人承担解释上述试验结果并永久记录到受血者的临床病历中。
6.5 当输血反应调查结果显示存在血液成分管理不当等系统问题时,输血科室负责人应主动参与解决。
6.6 输血后献血者和受血者样本应依法至少留存 7 天,以便出现输血反应时重新开展检测。
6.7 输血完毕后,对有输血相关不良反应的,负责医师应逐项规范填写“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24 小时内送输血科留存。输血科每月统计报送医务管理部门门。
7、输血传染疾病的处理程序
7.1 发现输血传染疾病发生,马上报送输血科及医务管理部门门,由输血科配合调查
7.2 请采供血机构和用血机构追溯传染源头。
7.3 核查相关献血者资料及相同受血者感染情况。
7.4 输血科检查受血者输血前各传染病指标检查情况。
7.5 输血科将调查结果报告主治医师及医务管理部门门。
7.6 传染病的报送:按传染病信息报送管理规范执行。
8、血液输注无效预防处置措施
8.1 正确评估病情状况,尽量减少不合理的血液输注。
8.2 采用自体输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