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急值报告制度
危急值报告制度 (一)定义 对提示病人处于生命危急状态的检查、检验结果建立复核、报告、记录等管理机制,以保障病人安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 1. 危急值(CriticalValues)是指当这种检验、检查结果出现时,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有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临床医生需要第一时间得到检验、检查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
危急值报告制度
(一)定义
对提示病人处于生命危急状态的检查、检验结果建立复核、报告、记录等管理机制,以保障病人安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
1. 危急值(CriticalValues)是指当这种检验、检查结果出现时,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有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临床医生需要第一时间得到检验、检查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就可能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失去最佳抢救机会。
2. 危急值报告制度的目的
(1)危急值信息,可供临床医生对生命处于危险边缘状态的患者采取按要求及时、有效的治疗,避免患者意外发生,出现严重后果。
(2)危急值报告制度的制定与实施,能有效增强医技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责任心,提高医技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增强医技人员主动参与临床诊断的服务意识,促进临床、医技科室之间的有效沟通与合作。
(3)医技科室及时准确的检查、检验报告可为临床医生的诊断和治疗提供可靠依据,能更好地为病人提供安全、有效、及时的诊治服务。
3. 临床实验室、医学影像部门、病理、内镜等医技部门应根据医院实际确定医院危急值界限,制定本科室危急值项目表;医教部统计汇总全院危急值项目表下发各临床科室。每年需对危急值项目及报告范围向各科室征求调整意见,动态管理各项检查、检验结果危急值清单。
4. 要重点关注来自急诊室、重症监护室、手术室等危重患者集中科室的标本。
5. 危急值报告程序和登记制度。
(1)危急值报告程序。
①医技人员发现危急值情形时,检查(验)者首先要确认检查仪器、设备和检验过程是否正常,核查标本是否有错,操作是否正确,仪器传输是否有误,在确认临床及检查(验)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形下,经双人核对并签字确认后,才可以将检查(验)结果发出。报告者需详细、规范登记,并且立即电话(10分钟内)通知病区医护人员危急值结果。夜间或紧急情形下,可单人双次核对后发出。对于需要立即重复检查、检验的项目,应按要求及时复检并核对。
②临床科室任何接收到危急值信息的人员应准确记录、复读、确认危急值结果,并立即通知相关医生。
③对住院患者,相关医护人员接到“危急值”报告电话后,详细、规范登记,并且按要求及时报告主管或值班医生。主管或值班医生接报告后,应立即结合临床情形迅速采取相应措施,需讨论、会诊者,按要求及时通知上级医生、科主任甚至医教部。主管或值班医生需6小时内在病程中记录接收到的危急值报告结果和诊治措施。
④对于门诊或急诊患者,在接到“危急值”报告电话后,详细、规范登记,并且按要求及时报告诊治医生。诊治医生接报告后,应立即结合临床情形迅速采取相应措施,积极与患者或家属沟通,在尽量保障患者安全的情形下与急诊科医护人员共同将患者护送入院,按要求及时在门(急)诊病历中记录处置经过。若患者在报告危急值前已离院或死亡,应按要求及时在门(急)诊病历和《危急值登记本》中备注,离院的应电话告知患者或家属。
⑤若临床科室在接收危急值时,病人已进入手术室,接收人应立即通知手术室,同时在《危急值登记本》中备注栏中记录报告时间和手术室的接收人。
⑥若临床科室在接收危急值时,病人已转科,接收人应立即通知转入科室,同时在《危急值登记本》中备注栏中记录报告时间和转入科室的接收人。若病人已转院或出院,应电话说明病人或家属,同时在病历和《危急值登记本》中备注。
⑦医院外送的检验标本或检查项目存在危急值项目的,由外送检验机构第一时间联系医院检验科,检验科登记后确认患者所在科室,并且按照上述规定向患者所在科室报告危急值。
(2)登记制度。
危急值报告与接收遵循“谁报告,谁登记。谁接收,谁记录”的原则。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应使用医院统一制定的《临床危急值信息登记本》,对“危急值”处置的过程和相应信息做详细记录,确保危急值信息准确,传递第一时间,信息传递各环节无缝衔接且可追溯。
(三)释义
1. 分别建立住院、急诊、门诊危急值报告流程和记录规范,确保危急值信息传递的“准确”、“第一时间”、“无缝衔接各环节”、“可追溯”。
2. 制定可能危及病人生命的各项检查、检验结果危急值清单并定期调整。
3. 出现危急值时,出具检查检验结果报告部门报出前应双人核对并签字确认,夜间或紧急情形下可单人双次核对,对于需要立即重复检查检验项目及时复检并核对。
4. POCT(point-of-caretesting)出现危急值需双人核实或单人双次核实后参照上述制度落实,必要时申请医技科室协助处置。POCT设备定期开展质控确保准确性。
5. 若临床科室在接收危急值时,若患者已离院(临时离院或出院),接收人应立即联系患方,告之处置方案,并且在《危急值登记本》中备注栏内记录通知患方的联系电话、时间和告知情况。
6. 健康体检部检出危急值后,立即电话报告科室主任或就近医生,接收医生或科室主任应立即通知病人速来医院接受紧急诊治,必要时协调急诊出诊,同时及时联系合适的医生。健康体检部负责跟踪落实并做好相应记录,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危急值报告制度落实。
7. 所有科室拨打电话3分钟无人接听,拨打科室负责人电话并负责解决,5分钟无人接听拨打医疗管理部门负责解决,工作时间外院值班负责解决,事后负责调查原因报医疗管理部门。所有时间从第一次拨打电话开始计算时间。出于对事件负责的态度,所有拨打电话人员应当采用不止一种通信方式尽量联系接受科室人员。
(一)定义
对提示病人处于生命危急状态的检查、检验结果建立复核、报告、记录等管理机制,以保障病人安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
1. 危急值(CriticalValues)是指当这种检验、检查结果出现时,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有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临床医生需要第一时间得到检验、检查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就可能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失去最佳抢救机会。
2. 危急值报告制度的目的
(1)危急值信息,可供临床医生对生命处于危险边缘状态的患者采取按要求及时、有效的治疗,避免患者意外发生,出现严重后果。
(2)危急值报告制度的制定与实施,能有效增强医技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责任心,提高医技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增强医技人员主动参与临床诊断的服务意识,促进临床、医技科室之间的有效沟通与合作。
(3)医技科室及时准确的检查、检验报告可为临床医生的诊断和治疗提供可靠依据,能更好地为病人提供安全、有效、及时的诊治服务。
3. 临床实验室、医学影像部门、病理、内镜等医技部门应根据医院实际确定医院危急值界限,制定本科室危急值项目表;医教部统计汇总全院危急值项目表下发各临床科室。每年需对危急值项目及报告范围向各科室征求调整意见,动态管理各项检查、检验结果危急值清单。
4. 要重点关注来自急诊室、重症监护室、手术室等危重患者集中科室的标本。
5. 危急值报告程序和登记制度。
(1)危急值报告程序。
①医技人员发现危急值情形时,检查(验)者首先要确认检查仪器、设备和检验过程是否正常,核查标本是否有错,操作是否正确,仪器传输是否有误,在确认临床及检查(验)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形下,经双人核对并签字确认后,才可以将检查(验)结果发出。报告者需详细、规范登记,并且立即电话(10分钟内)通知病区医护人员危急值结果。夜间或紧急情形下,可单人双次核对后发出。对于需要立即重复检查、检验的项目,应按要求及时复检并核对。
②临床科室任何接收到危急值信息的人员应准确记录、复读、确认危急值结果,并立即通知相关医生。
③对住院患者,相关医护人员接到“危急值”报告电话后,详细、规范登记,并且按要求及时报告主管或值班医生。主管或值班医生接报告后,应立即结合临床情形迅速采取相应措施,需讨论、会诊者,按要求及时通知上级医生、科主任甚至医教部。主管或值班医生需6小时内在病程中记录接收到的危急值报告结果和诊治措施。
④对于门诊或急诊患者,在接到“危急值”报告电话后,详细、规范登记,并且按要求及时报告诊治医生。诊治医生接报告后,应立即结合临床情形迅速采取相应措施,积极与患者或家属沟通,在尽量保障患者安全的情形下与急诊科医护人员共同将患者护送入院,按要求及时在门(急)诊病历中记录处置经过。若患者在报告危急值前已离院或死亡,应按要求及时在门(急)诊病历和《危急值登记本》中备注,离院的应电话告知患者或家属。
⑤若临床科室在接收危急值时,病人已进入手术室,接收人应立即通知手术室,同时在《危急值登记本》中备注栏中记录报告时间和手术室的接收人。
⑥若临床科室在接收危急值时,病人已转科,接收人应立即通知转入科室,同时在《危急值登记本》中备注栏中记录报告时间和转入科室的接收人。若病人已转院或出院,应电话说明病人或家属,同时在病历和《危急值登记本》中备注。
⑦医院外送的检验标本或检查项目存在危急值项目的,由外送检验机构第一时间联系医院检验科,检验科登记后确认患者所在科室,并且按照上述规定向患者所在科室报告危急值。
(2)登记制度。
危急值报告与接收遵循“谁报告,谁登记。谁接收,谁记录”的原则。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应使用医院统一制定的《临床危急值信息登记本》,对“危急值”处置的过程和相应信息做详细记录,确保危急值信息准确,传递第一时间,信息传递各环节无缝衔接且可追溯。
(三)释义
1. 分别建立住院、急诊、门诊危急值报告流程和记录规范,确保危急值信息传递的“准确”、“第一时间”、“无缝衔接各环节”、“可追溯”。
2. 制定可能危及病人生命的各项检查、检验结果危急值清单并定期调整。
3. 出现危急值时,出具检查检验结果报告部门报出前应双人核对并签字确认,夜间或紧急情形下可单人双次核对,对于需要立即重复检查检验项目及时复检并核对。
4. POCT(point-of-caretesting)出现危急值需双人核实或单人双次核实后参照上述制度落实,必要时申请医技科室协助处置。POCT设备定期开展质控确保准确性。
5. 若临床科室在接收危急值时,若患者已离院(临时离院或出院),接收人应立即联系患方,告之处置方案,并且在《危急值登记本》中备注栏内记录通知患方的联系电话、时间和告知情况。
6. 健康体检部检出危急值后,立即电话报告科室主任或就近医生,接收医生或科室主任应立即通知病人速来医院接受紧急诊治,必要时协调急诊出诊,同时及时联系合适的医生。健康体检部负责跟踪落实并做好相应记录,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危急值报告制度落实。
7. 所有科室拨打电话3分钟无人接听,拨打科室负责人电话并负责解决,5分钟无人接听拨打医疗管理部门负责解决,工作时间外院值班负责解决,事后负责调查原因报医疗管理部门。所有时间从第一次拨打电话开始计算时间。出于对事件负责的态度,所有拨打电话人员应当采用不止一种通信方式尽量联系接受科室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