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一)定义 根据抗菌药物的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和价格等因素,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开展分级管理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 1. 抗菌药物分级原则 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 (1)非限制使用级: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病原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一)定义
根据抗菌药物的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和价格等因素,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开展分级管理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
1. 抗菌药物分级原则
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
(1)非限制使用级: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病原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限制使用级: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病原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
(3)特殊使用级:具有明显或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抗菌作用较强、抗菌谱广,经常或过度使用会使病原菌过快产生耐药的;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不优于现用药物的;新上市的,在适应证、疗效或安全性方面尚需进一步考证的、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2.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原则
(1)处方权限管理
①医院定期组织对全院临床医师和药师实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医师经考核合格后获得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获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②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生,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生,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③利用信息化手段,对抗菌药物使用人员权限实施分级锁定管理,即医师的抗菌药物处方资格对应所能开具的抗菌药物级别。
(2)分级目录制定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制定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目录涵盖全部抗菌药物,新药引进时应同时明确其分级管理级别。
(3)临床应用原则
总体原则:医生临床选用抗菌药物应遵循国家卫生计生委《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根据感染部位、严重程度、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耐药情形、病人病理生理特点、药物价格等因素加以综合分析考虑,严格掌握使用抗菌药物预防感染的指征,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①预防感染、治疗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
②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时,方可选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由具有相应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生开具处方或医嘱。
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并实行审批制。医生在临床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时要严格掌握适应证,药师要严格审核处方。
1)根据病情需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时,应有致病菌只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的药敏报告,若无药敏报告,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经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无临床效果的),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专家会诊同意,临床药学室审核,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批后,由具有相应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生开具处方或医嘱。
2)有下列情况之一可考虑越级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时间限定在24小时之内,其后如果需要继续使用需补办相应审批手续,并且由具有处方权限的医师完善处方手续。
A. 感染病情严重者。
B. 免疫功能低下患者发生感染时。
C. 已有证据表明病原菌只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的感染。
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药学部门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和抗菌药物等相应专业临床药师担任。
4)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A.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能作为预防用药。
B. 接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病人,抗菌药物使用前应送检微生物标本。如未送检,应在病程中记录正当的理由。
④接受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30%,接受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50%;接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抗菌药物使用前住院患者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80%。
⑤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检验科及药学部需分别履行定期公布主要致病菌及其药敏结果和定期向临床医务人员提供抗菌药物信息的职责。临床科室应根据发布的致病菌种类及细菌耐药情形,有计划地对同类或同代药物轮换使用。
3. 督导、考核办法
(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医教部及药学部定期开展抗菌药物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本院临床合理用药工作;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定期与不定期对各科室应用抗菌药物开展监督检查,对不合理用药情形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2)将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纳入医疗质量检查内容和科室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3)检查、考核办法:定期对门、急诊处方、住院病历包括外科手术患者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情况实施随机抽查。
①门诊、急诊抗菌药物检查考核要点:
患者基本情况填写,包括年龄、性别、诊断;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包括名称、规格、用法、用量、给药途径、是否按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用药等。
②住院患者抗菌药物检查考核要点:
1)抗菌药物开始使用、停止使用、更换品种和超越说明书范围使用时是否分析说明理由,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记录。
2)抗菌药物使用需符合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当越级使用时,是否按照规定时间使用或履行相应的手续,并且在病程记录上有所反映。
3)抗菌药物联用或局部应用是否有指征,是否有分析,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记录。
4)使用或更改抗菌药物前是否做病原学检测及药敏试验,并且在病程记录上有所反映;对于无法送检的病例,是否已在病程记录上说明理由。
(4)对违规滥用抗菌药物的科室及个人,医院将开展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降低抗菌药物使用权限,直至停止抗菌药物处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