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质量安全管理协调制度

多部门质量安全管理协调制度 (一)医院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在院长领导下,由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统一协调各相应委员会,负责全院医疗质量的监督控制和管理工作。 (二)各职能部门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分别负责本部门的监督考核工作。各科室成立以科主任为组长的医疗质控小组,对本科室的医、护质量随时指导、考核。形成院科两级质量监督、考

多部门质量安全管理协调制度
(一)医院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在院长领导下,由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统一协调各相应委员会,负责全院医疗质量的监督控制和管理工作。
(二)各职能部门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分别负责本部门的监督考核工作。各科室成立以科主任为组长的医疗质控小组,对本科室的医、护质量随时指导、考核。形成院科两级质量监督、考核体系。
(三)科室质控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医疗护理等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章。对科室的医疗质量全面管理。定期与不定期督查、分析总结、登记和上报。
(四)各职能部门以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对全院质量与安全开展全面检查,重点加强对病历书写规范性、按要求及时性、合理检查、合理诊断、合理用药以及临床用血、知情告知、处方规范等环节的质量监管;检查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形,上级医生查房指导能力,住院医生“三基”能力和“三严”作风。各职能部门运用质量与安全指标、风险数据、重大质量缺陷等资料对质量与安全工作实施监控和督查,对质量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开展严格研究按要求及时反馈,提出整改措施和对策。
(五)职能部门根据检查考核结果开展分析后提出整改意见,按要求及时向临床、医技等科室质控小组反馈,科室质控小组应根据整改建议制定整改措施,并且上报相关职能部门。
(六)分管院长应组织职能部门和相应科室负责人,实施节假日前检查,突击性检查及夜查房,督促检查质量管控工作。
(七)医院每半年召开一次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会议,研讨各领域内质量相应问题,各部门对质量标准化管理的经验实施交流总结,对医院质量与安全中存在的问题实施讨论分析,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并且评估落实效果,推动与督导全院或相应领域的质量与安全工作。
(八)对医院医疗质量工作要开展调查研究,质量分析,做好文字记录,以通报和整改通知书的形式下发各科室,并且负责做好质控工作中相关问题的答疑,督促质量持续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