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及限制类医疗技术目录
禁止及限制类医疗技术目录 (一)禁止类医疗技术目录 1. 医疗机构禁止临床应用安全性、有效性存在重大问题的医疗技术:脑下垂体酒精毁损术治疗顽固性疼痛。 2. 存在重大伦理问题的医疗技术:克隆治疗技术、代孕技术。 3. 卫生行政部门明令禁止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除医疗目的以外的肢体延长术。 4. 临床淘汰的医疗技术:角膜放
禁止及限制类医疗技术目录
(一)禁止类医疗技术目录
1. 医疗机构禁止临床应用安全性、有效性存在重大问题的医疗技术:脑下垂体酒精毁损术治疗顽固性疼痛。
2. 存在重大伦理问题的医疗技术:克隆治疗技术、代孕技术。
3. 卫生行政部门明令禁止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除医疗目的以外的肢体延长术。
4. 临床淘汰的医疗技术:角膜放射状切开术。
5.小腿神经离断瘦腿手术。
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5〕71号)明确禁止临床应用的相应医疗技术。
(二)国家限制类医疗技术目录(2022版)
1. 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
2. 同种胰岛移植技术
3. 同种异体运动系统结构性组织移植技术
4. 同种异体角膜移植技术
5. 性别重置技术
6. 质子和重离子加速器放射治疗技术
7. 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技术
8. 肿瘤消融治疗技术
9. 心室辅助技术
10. 人工智能辅助治疗技术
11. 体外膜肺氧合(ECMO)技术
12. 自体器官移植技术
(三)四川省限制类医疗技术目录(以下为2019版,截止发稿前省级限制类医疗技术目录暂未更新)
1. 口腔颌面复杂种植技术
2. 高强度聚焦超声恶性肿瘤治疗技术
3. 体外腹肺氧合(ECMO)技术(与国家2022版重复)
4. 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
(一)禁止类医疗技术目录
1. 医疗机构禁止临床应用安全性、有效性存在重大问题的医疗技术:脑下垂体酒精毁损术治疗顽固性疼痛。
2. 存在重大伦理问题的医疗技术:克隆治疗技术、代孕技术。
3. 卫生行政部门明令禁止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除医疗目的以外的肢体延长术。
4. 临床淘汰的医疗技术:角膜放射状切开术。
5.小腿神经离断瘦腿手术。
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5〕71号)明确禁止临床应用的相应医疗技术。
(二)国家限制类医疗技术目录(2022版)
1. 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
2. 同种胰岛移植技术
3. 同种异体运动系统结构性组织移植技术
4. 同种异体角膜移植技术
5. 性别重置技术
6. 质子和重离子加速器放射治疗技术
7. 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技术
8. 肿瘤消融治疗技术
9. 心室辅助技术
10. 人工智能辅助治疗技术
11. 体外膜肺氧合(ECMO)技术
12. 自体器官移植技术
(三)四川省限制类医疗技术目录(以下为2019版,截止发稿前省级限制类医疗技术目录暂未更新)
1. 口腔颌面复杂种植技术
2. 高强度聚焦超声恶性肿瘤治疗技术
3. 体外腹肺氧合(ECMO)技术(与国家2022版重复)
4. 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