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意外和突发性事件报告制度

医疗意外和突发性事件报告制度 (一)医疗意外 五种人 报告制度: 1.在诊治过程中出现危重、抢救病人;医源性损伤病人;有纠纷倾向病人;医源性并发症病人;特殊病人等“五种人”,需立即汇报科主任。由科主任立即组织人员予以诊治及抢救。 2.科室主任负责将“五种人”按要求及时汇报医教部,报告内容包括报告科室、报告时间;事故发生

医疗意外和突发性事件报告制度
(一)医疗意外(五种人)报告制度:
1.在诊治过程中出现危重、抢救病人;医源性损伤病人;有纠纷倾向病人;医源性并发症病人;特殊病人等“五种人”,需立即汇报科主任。由科主任立即组织人员予以诊治及抢救。
2.科室主任负责将“五种人”按要求及时汇报医教部,报告内容包括报告科室、报告时间;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后果(死亡、残废、器官损伤功能障碍以及其他人身损害后果等);动员尸解情形;初步处置意见等由科主任签字书面汇报。
3.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护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损害后果扩大,减轻病人的损害,同时立即报告科主任。科主任经现场初步调查核实,立即报告医教部。在医教部主持下,医患双方应共同对现场实物开展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院方保管。
(二)突发性事件报告制度:
1.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对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或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实行报告制度。
2.当接诊大量突发事件病人,急诊护士按要求及时通知门诊负责人增派医护人员,并且即刻上报,(白天)(医教部),(晚上)(院值班),并且同时负责为每位病人编号、建卡,在第一时间内保障抢救工作实施。
3.对就诊病人应接诊治疗,并记录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
4.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指定的医疗机构。
5.遇突发事件由医教部或公共卫生与院感部在二小时内请示报告卫健委,并留存记录。
6.临床应采取卫生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