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 (一)成立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指导评价小组和临床路径工作实施小组,院长任管理委员会组长,科室主任为实施小组第一责任人。 (二)我院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本院的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指导小组负责组织对相应临床人员与医技人员教育培训,对院内各部门统一协调、督导并定期检查各科室临床路径落实情况。同时,临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
(一)成立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指导评价小组和临床路径工作实施小组,院长任管理委员会组长,科室主任为实施小组第一责任人。
(二)我院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本院的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指导小组负责组织对相应临床人员与医技人员教育培训,对院内各部门统一协调、督导并定期检查各科室临床路径落实情况。同时,临床药师积极参与临床路径工作,结合临床药物治疗实践,为患者提供药学监护。
(三)管理委员会应定期组织召开由院领导主持,医疗、护理、药剂、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定期组织召开医疗、护理、药剂、医技等部门的协调会;定期组织相关专家及相关委员会,对本院临床路径实施效果的评估与分析并将结果按要求及时反馈给临床路径实施科室。
(四)科室临床路径工作实施小组应定期召开临床路径总结评估会议,根据本科室临床路径落实情形及时开展相应调整和改进,对试点疾病的质量、费用及成本开展分析评估,总结影响试点疾病质量监控的问题,对指导小组的反馈意见及时落实,采取措施,持续改进。在实施小组的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临床药师在药学监护和临床路径优化中的作用。
(五)临床路径管理表单的制定应根据卫健委颁发的临床路径管理病种和文本,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和临床药师参与实施本土化,严格按照卫健委临床路径管理要求,对于符合准入标准的,按照临床路径确定的诊治流程实施诊治。
(六)尊重病人知情同意权,在病人入院时向其详细介绍临床路径的目的、意义、以及相应的诊治项目等,同时将病人评估结果和实施方案通知有关护理组。
(七)经治医生应根据当天诊治项目完成情形以及病情的变化,对当日的变异情形开展分析、处置,并做好记录。
(八)诊治过程中出现变异的,当及时将变异情形记录在临床路径表单中,同时对变异情形定期开展分析总结。对于较普通的变异,可通过科内讨论或查阅有关文献资料探索解决或修正变异的方法,找出变异的原因,提出处置意见,讨论情形应写入病程记录;对于较复杂而特殊的变异,应上报指导小组组织有关专家开展重点讨论,在讨论中,应邀请临床药师参与,共同分析变异原因和制定解决方案。
(九)对于因各种情形应退出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人,应开展告知,根据病人情形,按相关诊治常规实施后续治疗,病人退出情形应有记录并定期分析总结。
(十)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科室,要建立相应的临床路径登记本,详细记录病人进入、离开临床路径的时间,离开原因等有关信息。
(一)成立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指导评价小组和临床路径工作实施小组,院长任管理委员会组长,科室主任为实施小组第一责任人。
(二)我院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本院的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指导小组负责组织对相应临床人员与医技人员教育培训,对院内各部门统一协调、督导并定期检查各科室临床路径落实情况。同时,临床药师积极参与临床路径工作,结合临床药物治疗实践,为患者提供药学监护。
(三)管理委员会应定期组织召开由院领导主持,医疗、护理、药剂、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定期组织召开医疗、护理、药剂、医技等部门的协调会;定期组织相关专家及相关委员会,对本院临床路径实施效果的评估与分析并将结果按要求及时反馈给临床路径实施科室。
(四)科室临床路径工作实施小组应定期召开临床路径总结评估会议,根据本科室临床路径落实情形及时开展相应调整和改进,对试点疾病的质量、费用及成本开展分析评估,总结影响试点疾病质量监控的问题,对指导小组的反馈意见及时落实,采取措施,持续改进。在实施小组的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临床药师在药学监护和临床路径优化中的作用。
(五)临床路径管理表单的制定应根据卫健委颁发的临床路径管理病种和文本,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和临床药师参与实施本土化,严格按照卫健委临床路径管理要求,对于符合准入标准的,按照临床路径确定的诊治流程实施诊治。
(六)尊重病人知情同意权,在病人入院时向其详细介绍临床路径的目的、意义、以及相应的诊治项目等,同时将病人评估结果和实施方案通知有关护理组。
(七)经治医生应根据当天诊治项目完成情形以及病情的变化,对当日的变异情形开展分析、处置,并做好记录。
(八)诊治过程中出现变异的,当及时将变异情形记录在临床路径表单中,同时对变异情形定期开展分析总结。对于较普通的变异,可通过科内讨论或查阅有关文献资料探索解决或修正变异的方法,找出变异的原因,提出处置意见,讨论情形应写入病程记录;对于较复杂而特殊的变异,应上报指导小组组织有关专家开展重点讨论,在讨论中,应邀请临床药师参与,共同分析变异原因和制定解决方案。
(九)对于因各种情形应退出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人,应开展告知,根据病人情形,按相关诊治常规实施后续治疗,病人退出情形应有记录并定期分析总结。
(十)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科室,要建立相应的临床路径登记本,详细记录病人进入、离开临床路径的时间,离开原因等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