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学科门诊管理制度

多学科门诊管理制度 (一)诊疗对象 1.门诊病人就诊3个专科或在一个专科就诊3次以上尚未明确诊断者。 2.门诊病人所患疾病诊断较为明确,但病情涉及多学科、多系统、多器官需要多个专科协同诊治者。 3.外院转来本院的疑难病患者。 (二)申请流程 1.对需要多学科会诊的患者,门诊医生应在征得病人或家属同意后严格填写《多学科门

多学科门诊管理制度
(一)诊疗对象
1.门诊病人就诊3个专科或在一个专科就诊3次以上尚未明确诊断者。
2.门诊病人所患疾病诊断较为明确,但病情涉及多学科、多系统、多器官需要多个专科协同诊治者。
3.外院转来本院的疑难病患者。
(二)申请流程
1.对需要多学科会诊的患者,门诊医生应在征得病人或家属同意后严格填写《多学科门诊会诊申请表》并交门急诊部,门急诊部根据申请医生的要求和患者病情决定参与多学科门诊的科室。
2.病人或其家属主动要求疑难病例会诊,也可直接向接诊医生提出会诊要求,接诊医生填写《多学科门诊会诊申请表》并交门急诊部甄别,门急诊部结合患者病情决定多学科会诊的必要性以及参与多学科门诊的科室。
(三)会诊要求及各科职责
1.多学科门诊根据收到的申请表开诊。由门急诊部牵头,各学科主任协调,各主要学科的专家参与,对疑难和复杂病例实施讨论,共同拟定患者的诊断,为其制定最佳的综合治疗方案。
2.多学科门诊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对不能确诊疑难重病人或经复诊仍不能确诊者,首诊科室对病人诊治全面负责,严禁推诿,互相扯皮,贻误病情。
3.对科室之间“临界病人”应由首诊科室负责诊治。
4.多学科门诊初诊医生要求主治医生及以上资质。
5.会诊病人应携带门诊病历、检查报告、化验结果等全部资料如约提前抵达指定地点,等候会诊专家问诊与体检。
6.为了满足特殊或病情较重的病人需要,门急诊部可根据实际情形临时组织专家会诊,望各科室积极配合。
(四)会诊工作流程
1.对需要多学科会诊的患者,经患者或家属同意后由首诊医师或接诊医生填写《多学科门诊会诊申请表》并交到门急诊部。
2.门急诊部根据《多学科门诊会诊申请表》的内容预约相关患者参加多学科门诊会诊。
3.门急诊部根据预约病人涉及的科室通知有关科室参与多学科门诊。
4.被通知参与多学科门诊的科室负责人要委派主治医生及以上医生出诊。
5.多学科门诊工作由门急诊部主任主持,根据收到的申请表及时组织开展。
6.申请会诊医生报告病历与诊察经过,提出会诊目的。
7.请病人进入会诊现场,回答专家的提问,如实表述病史,接受专家体格检查。
8.专家集中讨论,病人及其家属回避。
9.讨论结束后,由与疾病诊断最接近专科、年资最高的医师总结,并对病人的诊断、治疗计划或医嘱写出书面意见。会诊记录应根据当时讨论情况整理后,第一时间记入专门病例讨论记录本内,记录讨论时间、参与人员、简要病史及会诊目的、发言人意见、会诊总结意见、记录人签名。
10.会诊完毕,主持人委托首诊科室的专家或总结疾病的专家将会诊意见转告病人,并且解答病人提出的问题。如有保护性医疗方面的考虑,会诊意见或结论只向病人家属反馈。
11.门急诊部需对会诊后病人的去向、治疗效果开展追踪了解,对病人或家属开展电话随访,收集病人或其家属对会诊工作的反馈意见。
(五)会诊管理
门急诊部牵头定期组织专家对多学科门诊会诊工作开展分析评价,按要求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持续改进会诊质量,并且反馈给相关临床、医技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