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疑难患者多科联合会诊管理制度
重症、疑难患者多科联合会诊管理制度 (一)凡遇疑难、重症病例,或本专业范围以外的涉及多专科情形突出时,应按要求及时申请多科联合会诊,共同讨论制定诊治方案。 (二)对需要多科会诊的患者,首先所在科室应实施相应检查,制订治疗方案,对治疗效果做出评价。本科室讨论后认为诊治方面还需要多科会诊的,由经治医师提交申请,科主任审核后
重症、疑难患者多科联合会诊管理制度
(一)凡遇疑难、重症病例,或本专业范围以外的涉及多专科情形突出时,应按要求及时申请多科联合会诊,共同讨论制定诊治方案。
(二)对需要多科会诊的患者,首先所在科室应实施相应检查,制订治疗方案,对治疗效果做出评价。本科室讨论后认为诊治方面还需要多科会诊的,由经治医师提交申请,科主任审核后提交医教部,医教部根据科室提出的要求,组织并通知相应专家实施会诊。
(三)多科会诊讨论内容包括:患者目前的诊断、治疗方案是否准确、适宜,需要进一步做的相应检查,目前患者最需解决的问题,并且发症的处置,预后分析,确定今后诊治方案,最后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病历中。
(四)组织会诊科室需提前做好会诊准备,应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生以上职称人员主持会诊。受邀请参加会诊的多科专家应仔细阅读会诊材料,了解本次会诊讨论内容,对诊断、预后评估、治疗方案等做出判断;会诊后,应按要求及时记录会诊记录。
(五)患者所在科室应按照多科会诊讨论结果意见,严格执行,并按要求及时将诊治情形反馈相关科室,以便评价治疗效果。
(六)受邀科室严格按照邀请科室确定的时间、地点按时参与。
(七)紧急情形下的多科联合会诊,可由科主任电话报告医教部,医教部电话紧急通知会诊专家,受邀科室接到通知后,按照急会诊时限要求(10分钟到达现场)。
(一)凡遇疑难、重症病例,或本专业范围以外的涉及多专科情形突出时,应按要求及时申请多科联合会诊,共同讨论制定诊治方案。
(二)对需要多科会诊的患者,首先所在科室应实施相应检查,制订治疗方案,对治疗效果做出评价。本科室讨论后认为诊治方面还需要多科会诊的,由经治医师提交申请,科主任审核后提交医教部,医教部根据科室提出的要求,组织并通知相应专家实施会诊。
(三)多科会诊讨论内容包括:患者目前的诊断、治疗方案是否准确、适宜,需要进一步做的相应检查,目前患者最需解决的问题,并且发症的处置,预后分析,确定今后诊治方案,最后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病历中。
(四)组织会诊科室需提前做好会诊准备,应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生以上职称人员主持会诊。受邀请参加会诊的多科专家应仔细阅读会诊材料,了解本次会诊讨论内容,对诊断、预后评估、治疗方案等做出判断;会诊后,应按要求及时记录会诊记录。
(五)患者所在科室应按照多科会诊讨论结果意见,严格执行,并按要求及时将诊治情形反馈相关科室,以便评价治疗效果。
(六)受邀科室严格按照邀请科室确定的时间、地点按时参与。
(七)紧急情形下的多科联合会诊,可由科主任电话报告医教部,医教部电话紧急通知会诊专家,受邀科室接到通知后,按照急会诊时限要求(10分钟到达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