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室工作制度

急诊室工作制度 (一)急诊室严格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与24小时应诊,保障急诊医疗工作按要求及时、安全、便捷、有效。 (二)急诊室处置的病人,诊治、病情观察、病历由急诊室医生负责。急诊医生应严格记录急诊病历、急诊登记及急诊观察记录。急诊后的稳定病人处置由急诊医生决定分诊。 (三)对疑难危重病员,应及时请上级医生诊视,涉及多

急诊室工作制度
(一)急诊室严格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与24小时应诊,保障急诊医疗工作按要求及时、安全、便捷、有效。
(二)急诊室处置的病人,诊治、病情观察、病历由急诊室医生负责。急诊医生应严格记录急诊病历、急诊登记及急诊观察记录。急诊后的稳定病人处置由急诊医生决定分诊。
(三)对疑难危重病员,应及时请上级医生诊视,涉及多科病员应及时组织专科会诊。对不宜搬动的危重病员,应在急诊抢救室内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住院。
(四)需要转院的急诊病人应先报告医教部或院值班,经同意后方可联系转院,并与接收医院及家属联系共同做好安全转运工作。
(五)需急诊手术的病员,急诊室医生应与有关科室和手术室联系,说明病情,并尽可能做好术前准备及安全搬运和交接工作。
(六)三人以上同时抢救或重大医疗抢救,应立即报告科主任、医教部、院值班,从而按要求及时组织全院有关科室人员开展抢救。对涉及法律、交通事故、纠纷的病员,在积极抢救的同时,向有安全与后勤保障部及医教部报告。
(七)急诊室工作人员,需坚守工作岗位,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密切观察病情变化,第一时间作好各种记录和交接班,防止差错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