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请示报告制度
急诊请示报告制度 (一)遇下列情形,值班护士或值班医生应向门急诊部主任汇报,必要时直接向医教部、院值班或院领导报告。 1.大批外伤、中毒或传染病人; 2.重大事故,需要现场抢救; 3.外国籍病人及涉及法律问题的病人; 4.经费不足但需立即抢救、住院或手术的病人; 5.来历不明之急症病人。 (二)若发生医疗差错、医疗事故
急诊请示报告制度
(一)遇下列情形,值班护士或值班医生应向门急诊部主任汇报,必要时直接向医教部、院值班或院领导报告。
1.大批外伤、中毒或传染病人;
2.重大事故,需要现场抢救;
3.外国籍病人及涉及法律问题的病人;
4.经费不足但需立即抢救、住院或手术的病人;
5.来历不明之急症病人。
(二)若发生医疗差错、医疗事故或重大医疗纠纷,当班医护人员应立即向科主任和医教部汇报。
(三)贵重医疗设备、仪器损坏或被盗,贵重药品、麻醉药品丢失或发现有影响急诊工作的其他情形,应按要求及时向护士长、科主任、医教部、院值班或院领导报告。
(一)遇下列情形,值班护士或值班医生应向门急诊部主任汇报,必要时直接向医教部、院值班或院领导报告。
1.大批外伤、中毒或传染病人;
2.重大事故,需要现场抢救;
3.外国籍病人及涉及法律问题的病人;
4.经费不足但需立即抢救、住院或手术的病人;
5.来历不明之急症病人。
(二)若发生医疗差错、医疗事故或重大医疗纠纷,当班医护人员应立即向科主任和医教部汇报。
(三)贵重医疗设备、仪器损坏或被盗,贵重药品、麻醉药品丢失或发现有影响急诊工作的其他情形,应按要求及时向护士长、科主任、医教部、院值班或院领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