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急危重症病人得到有效的救治,最大限度争取抢救时间,保障急危重症病人的抢救工作按要求及时、准确、有效的开展,特制定绿色通道管理制度,希望各科严格执行。 (一)管理范畴 需要进入绿色通道的病人是指在短时间内发病,所患疾病可能在短时间内(<6小时)危及生命或可致严重残疾的急危重症病人。 1.恶性综合
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急危重症病人得到有效的救治,最大限度争取抢救时间,保障急危重症病人的抢救工作按要求及时、准确、有效的开展,特制定绿色通道管理制度,希望各科严格执行。
(一)管理范畴
需要进入绿色通道的病人是指在短时间内发病,所患疾病可能在短时间内(<6小时)危及生命或可致严重残疾的急危重症病人。
1.恶性综合症患者。
2.药物过量(中毒)危及生命的患者。
3.精神科谵妄患者。
4.严重自伤/自杀患者。
5.急性创伤引起的体表开裂出血、开放性骨折、内脏破裂出血、颅脑出血、高压性气胸、眼外伤、气道异物、急性中毒、电击伤等及其他可能危及生命的创伤。
6.急性心肌梗塞、急性肺水肿、急性肺栓塞、大咯血、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消化道大出血、急性脑血管意外、昏迷、重症酮症酸中毒、甲亢危象等。
7.其他严重创伤或危及患者生命的疾病。
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群体事件。
9.“三无人员”(就诊时不知姓名、无家属、无治疗经费也在绿色通道管理范畴内)。
(二)原则
1.先抢救生命,后办理有关手续。
2.优先保障急诊服务按要求及时、安全、便捷、有效。
3.病人离开急诊室开展检查、转科或住院时,应有医务人员陪同,确保医疗服务连贯性。
(三)抢救绿色通道流程
1.院前急救
院前急救医生接受任务到达现场后对病人开展评估、初步救治,危重病人及时开通绿色通道,保障病人优先收住入院,同时向院内门、急诊部通报病人病情,做好人员、仪器设备、药物等抢救准备。
2.院内抢救
(1)门、急诊部在接到院前急救医生或院内其他科室通知后,立即启动绿色通道,做好人员、仪器设备、药品等接诊准备工作。
(2)患者到达急诊室后,急诊医生快速评估,迅速合理分流患者至相应科室。
(3)接诊医生负责详细询问病史、查体,下达医嘱,根据病情需要启动相关科室会诊。
(4)会诊医生开展会诊时,应详细了解病情、严格查体,并制定会诊处置方案,病人需转科诊治时,按要求及时转科治疗。
(5)经专科医生评估,病情危急,需要紧急施行抢救手术时,应快速做好术前准备,尽早实施急诊手术。
(6)精神疾病合并其他多种躯体疾病等特殊病人,按疾病危重程度通知各专科医师或二线值班医师,必要时请示院值班,第一时间组织多学科会诊,根据会诊意见,联系有可能威胁到病人生命最主要的疾病所属专业科室接收病人,并且负责组织抢救。
3.门诊抢救
(1)门诊发现需要抢救病人,由接诊医生和门诊护士实施现场抢救,同时通知科主任、护士长,按需组织专科医生开展会诊,如诊断明确,可由专科医生接诊,决定进一步治疗,如不能快速明确诊断,由接诊医生送急诊室。
(2)接诊医生在没有其他医生接收时,要对病人负责,在交接病人时要完成门诊抢救病历,与接收医生开展交接。
4.住院或转诊
(1)对于需要住院的患者,门、急诊部与住院科室紧密衔接,急诊人员与住院科室接诊人员交接病情、诊治过程及对病情的处置措施,双方对交接内容开展确认并签字。全部交接完成并经接诊医生同意后,急诊人员方可离开,确保患者按要求及时入住病房,并且继续接受治疗和护理。
(2)对于需要转诊的病人,门、急诊部及时与接收医院联系,做好转诊准备,必要时可派出救护团队护送病人前往转诊医院,确保病人安全转运至接收医院。
(四)绿色通道程序
1.门、急诊部入口通畅,有救护车出入通道和专用停车位,有醒目的路标和标识。
2.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应符合本制度所规定的情形。医院信息系统设有“绿色通道专用标识”,各有关临床、医技科室及安全与后勤保障部,根据“绿色通道专用标识”,无论患者交费与否,优先为患者提供便捷服务。
3.药学、医学影像(放射、超声)、临床检验等辅助科室应提供“24小时”急诊服务,对于“绿色通道”的病人应优先检查,同时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报告,进入绿色通道的病人医学检查结果报告时限:
(1)病人到达放射科后,平片、CT30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可以是口头报告)。
(2)超声医生在接到病人后,30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可以是口头报告)。
(3)检验科接受到标本后,30分钟内出具常规检查结果报告(血常规、尿常规等,可电话报告),60分钟内出具生化、凝血结果报告,配血申请原则上90分钟内完成。
(4)药剂科在接到处方后优先配药发药。
4.安全与后勤保障部应提供“无假日”连贯不间断的抢救设备、后勤保障支持服务。
5.在确定患者进入绿色通道后,需要相关科室会诊时,相应专业医生接到会诊通知后在10分钟(跨院区30分钟)内到达现场,如有医疗工作暂不能离开者,要指派本专业有相应资质的医生前往。
6.符合进入绿色通道的患者医生可通过网络或电话方式联系医保与物价管理部建立“就诊卡”,并且开具各种检查申请单,在检查申请单上标注“绿色通道专用标识”并在后面签名。
7.在放射科、超声多功能科、检验科(输血科)、CT室、核磁室、药房、收费窗口等相应科室门口张贴绿色通道专用标牌温馨提示请其他就诊患者配合。
8.麻醉手术部在接到手术通知后,10分钟内准备好手术室及相关物品,并且立即通知手术相关人员到场,在手术室门口接病人,病人到达后,接入手术区,麻醉医师开展麻醉评估和选择麻醉方案。急诊抢救手术要求在病人到达门、急诊部后结合患者病情尽早开始。
9.在急诊抢救的诊治过程中,充分完成告知义务,严格落实《知情同意制度》。
10.对进入绿色通道的病人要按要求及时登记,定期总结、分析、质量评价、反馈,并提出持续改进措施,上报医教部。
11.病人到达医院抢救同时,护士可携病人家属或陪同人员到收费处办理“就诊卡”、交费。病人为“三无人员”的(按照先诊治后付费原则)原则上先抢救病人生命,后补交费用,由门、急诊部负责人上报院值班和分管领导。
12.各临床科室“绿色通道专用标识”需严格规范使用,不得违规使用,发现违规使用一次,当月科室绩效考核扣3分;各医技科室没有按照本制度要求为患者提供优先、便捷服务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报告的,发现一次当月科室绩效考核扣3分。
(五)绿色通道授权
“三无人员”急诊手术授权签字、需要院内多科协调的事宜由院值班全权处置。
为了确保急危重症病人得到有效的救治,最大限度争取抢救时间,保障急危重症病人的抢救工作按要求及时、准确、有效的开展,特制定绿色通道管理制度,希望各科严格执行。
(一)管理范畴
需要进入绿色通道的病人是指在短时间内发病,所患疾病可能在短时间内(<6小时)危及生命或可致严重残疾的急危重症病人。
1.恶性综合症患者。
2.药物过量(中毒)危及生命的患者。
3.精神科谵妄患者。
4.严重自伤/自杀患者。
5.急性创伤引起的体表开裂出血、开放性骨折、内脏破裂出血、颅脑出血、高压性气胸、眼外伤、气道异物、急性中毒、电击伤等及其他可能危及生命的创伤。
6.急性心肌梗塞、急性肺水肿、急性肺栓塞、大咯血、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消化道大出血、急性脑血管意外、昏迷、重症酮症酸中毒、甲亢危象等。
7.其他严重创伤或危及患者生命的疾病。
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群体事件。
9.“三无人员”(就诊时不知姓名、无家属、无治疗经费也在绿色通道管理范畴内)。
(二)原则
1.先抢救生命,后办理有关手续。
2.优先保障急诊服务按要求及时、安全、便捷、有效。
3.病人离开急诊室开展检查、转科或住院时,应有医务人员陪同,确保医疗服务连贯性。
(三)抢救绿色通道流程
1.院前急救
院前急救医生接受任务到达现场后对病人开展评估、初步救治,危重病人及时开通绿色通道,保障病人优先收住入院,同时向院内门、急诊部通报病人病情,做好人员、仪器设备、药物等抢救准备。
2.院内抢救
(1)门、急诊部在接到院前急救医生或院内其他科室通知后,立即启动绿色通道,做好人员、仪器设备、药品等接诊准备工作。
(2)患者到达急诊室后,急诊医生快速评估,迅速合理分流患者至相应科室。
(3)接诊医生负责详细询问病史、查体,下达医嘱,根据病情需要启动相关科室会诊。
(4)会诊医生开展会诊时,应详细了解病情、严格查体,并制定会诊处置方案,病人需转科诊治时,按要求及时转科治疗。
(5)经专科医生评估,病情危急,需要紧急施行抢救手术时,应快速做好术前准备,尽早实施急诊手术。
(6)精神疾病合并其他多种躯体疾病等特殊病人,按疾病危重程度通知各专科医师或二线值班医师,必要时请示院值班,第一时间组织多学科会诊,根据会诊意见,联系有可能威胁到病人生命最主要的疾病所属专业科室接收病人,并且负责组织抢救。
3.门诊抢救
(1)门诊发现需要抢救病人,由接诊医生和门诊护士实施现场抢救,同时通知科主任、护士长,按需组织专科医生开展会诊,如诊断明确,可由专科医生接诊,决定进一步治疗,如不能快速明确诊断,由接诊医生送急诊室。
(2)接诊医生在没有其他医生接收时,要对病人负责,在交接病人时要完成门诊抢救病历,与接收医生开展交接。
4.住院或转诊
(1)对于需要住院的患者,门、急诊部与住院科室紧密衔接,急诊人员与住院科室接诊人员交接病情、诊治过程及对病情的处置措施,双方对交接内容开展确认并签字。全部交接完成并经接诊医生同意后,急诊人员方可离开,确保患者按要求及时入住病房,并且继续接受治疗和护理。
(2)对于需要转诊的病人,门、急诊部及时与接收医院联系,做好转诊准备,必要时可派出救护团队护送病人前往转诊医院,确保病人安全转运至接收医院。
(四)绿色通道程序
1.门、急诊部入口通畅,有救护车出入通道和专用停车位,有醒目的路标和标识。
2.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应符合本制度所规定的情形。医院信息系统设有“绿色通道专用标识”,各有关临床、医技科室及安全与后勤保障部,根据“绿色通道专用标识”,无论患者交费与否,优先为患者提供便捷服务。
3.药学、医学影像(放射、超声)、临床检验等辅助科室应提供“24小时”急诊服务,对于“绿色通道”的病人应优先检查,同时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报告,进入绿色通道的病人医学检查结果报告时限:
(1)病人到达放射科后,平片、CT30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可以是口头报告)。
(2)超声医生在接到病人后,30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可以是口头报告)。
(3)检验科接受到标本后,30分钟内出具常规检查结果报告(血常规、尿常规等,可电话报告),60分钟内出具生化、凝血结果报告,配血申请原则上90分钟内完成。
(4)药剂科在接到处方后优先配药发药。
4.安全与后勤保障部应提供“无假日”连贯不间断的抢救设备、后勤保障支持服务。
5.在确定患者进入绿色通道后,需要相关科室会诊时,相应专业医生接到会诊通知后在10分钟(跨院区30分钟)内到达现场,如有医疗工作暂不能离开者,要指派本专业有相应资质的医生前往。
6.符合进入绿色通道的患者医生可通过网络或电话方式联系医保与物价管理部建立“就诊卡”,并且开具各种检查申请单,在检查申请单上标注“绿色通道专用标识”并在后面签名。
7.在放射科、超声多功能科、检验科(输血科)、CT室、核磁室、药房、收费窗口等相应科室门口张贴绿色通道专用标牌温馨提示请其他就诊患者配合。
8.麻醉手术部在接到手术通知后,10分钟内准备好手术室及相关物品,并且立即通知手术相关人员到场,在手术室门口接病人,病人到达后,接入手术区,麻醉医师开展麻醉评估和选择麻醉方案。急诊抢救手术要求在病人到达门、急诊部后结合患者病情尽早开始。
9.在急诊抢救的诊治过程中,充分完成告知义务,严格落实《知情同意制度》。
10.对进入绿色通道的病人要按要求及时登记,定期总结、分析、质量评价、反馈,并提出持续改进措施,上报医教部。
11.病人到达医院抢救同时,护士可携病人家属或陪同人员到收费处办理“就诊卡”、交费。病人为“三无人员”的(按照先诊治后付费原则)原则上先抢救病人生命,后补交费用,由门、急诊部负责人上报院值班和分管领导。
12.各临床科室“绿色通道专用标识”需严格规范使用,不得违规使用,发现违规使用一次,当月科室绩效考核扣3分;各医技科室没有按照本制度要求为患者提供优先、便捷服务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报告的,发现一次当月科室绩效考核扣3分。
(五)绿色通道授权
“三无人员”急诊手术授权签字、需要院内多科协调的事宜由院值班全权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