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转科、转院制度

患者转科、转院制度 (一)患者转科 1、病人需转科治疗时,由经治医生填写会诊申请单,值班护士通知会诊科室,当会诊科室同意转入时,方可办理转科相关手续。 2、转出科医生下达转科医嘱,书写转科记录,通知住院处登记,按约定时间转科。值班护士按规定要求整理病历资料,注销各种治疗、护理,取下一览表登记卡、床卡,携带病历、X线片等

患者转科、转院制度
(一)患者转科
1、病人需转科治疗时,由经治医生填写会诊申请单,值班护士通知会诊科室,当会诊科室同意转入时,方可办理转科相关手续。
2、转出科医生下达转科医嘱,书写转科记录,通知住院处登记,按约定时间转科。值班护士按规定要求整理病历资料,注销各种治疗、护理,取下一览表登记卡、床卡,携带病历、X线片等资料陪送病人到转入科室,与值班护士交代病情及治疗情况,危重病人当面交清病情及注意事项,检查各管道是否顺畅,皮肤有无压伤,尽快通知相关医师接诊。
3、转入科室医生按新入院病人检诊规定书写转入记录。
4、值班护士向病人详细介绍病区环境及住院管理要求,遵医嘱执行各项护理。
(二)患者转院
1、医院因限于技术、设备等条件,对难以诊治的病人,由科内讨论评估或由科主任提出,经医教部或分管业务院长或院值班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办理转院。
2、病人转院需向病人本人或家属充分告知并沟通,如估计转运途中可能出现病情加重或死亡者,需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因素缓解后,再行转院。
3、危重病人转院时需安排医护人员护送。病人转院时,需将病历摘要资料随病人一并转出。病人在转入医院出院时,需书写治疗小结,交病案室,退回转出医院。转入疗养院的病人只带病历摘要资料。
附件:患者转科、转院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