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鉴定工作制度

医学鉴定工作制度 (一)鉴定工作须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尽快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并做好衔接管理。 (二)临床医学鉴定专家须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一定工作经验;责任心强并经鉴定委员会授权等条件。 (三)每次鉴定专家小组最少严禁低于3名、其中至少有1-2名专家是副高级及

医学鉴定工作制度
(一)鉴定工作须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尽快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并做好衔接管理。
(二)临床医学鉴定专家须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一定工作经验;责任心强并经鉴定委员会授权等条件。
(三)每次鉴定专家小组最少严禁低于3名、其中至少有1-2名专家是副高级及其以上职称,设组长1名,相关情况按要求记录。
(四)妥善保管鉴定材料,保护被鉴定者的隐私,保守鉴定相关秘密。
(五)严禁徇私舞弊、一旦发现,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若国家违反法律、法规等政策另行处理。
(六)临床医学鉴定专家实行主动回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