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管理规定

护士管理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护士系指按本办法规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经过注册本院的护理专业技术人员,相关情况按要求记录。 二、凡在我院工作的护理人员,均须通过卫生部统一执业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严禁独立从事护士工作,并做好衔接管理。 三、从业护士须按期注册,护士执业

护士管理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护士系指按本办法规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经过注册本院的护理专业技术人员,相关情况按要求记录。
二、凡在我院工作的护理人员,均须通过卫生部统一执业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严禁独立从事护士工作,并做好衔接管理。
三、从业护士须按期注册,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四、进修护士,实(见)习护士须执行本院《护理执业人员管理制度》规定,助理护士须在护士的指导下配合护士从事临床生活护理等部分基础护理工作。
五、护士在执业中需正确落实医嘱,观察病人的身心状态,对病人开展科学的护理。遇紧急情形要及时通知医生并配合抢救,医生不在场时,护士需采取力所能及的急救措施。
六、护士有承担预防保健工作、宣传防病治病知识、开展康复指导、开展健康教育、提供卫生咨询的义务,并做好衔接管理。
七、护士执业须遵守职业道德和医疗护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
八、护士在执业中得悉就医者的隐私,严禁泄露,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群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形,护士须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参加医疗救护和预防保健工作。
十、护士依法履行职责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侵犯。
十一、非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的护理人员,由医院予以缴销。
十二、护士执业违反医疗护理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的,由医院护理部门视情节予以警告、责令改正、中止在本院执业,并且上报卫生行政部门中止其注册直至取消其注册,并做好衔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