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一)转抄和处理医嘱后需每班查对并签全名。 (二)落实医嘱“五不执行”:口头医嘱不执行(抢救除外);医嘱不全不执行;医嘱不清不执行;用药时间剂量不得确不执行;自备药无医嘱不执行,并做好衔接管理。 (三)抢救病人时,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次,经双方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并且暂时保留用
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一)转抄和处理医嘱后需每班查对并签全名。
(二)落实医嘱“五不执行”:口头医嘱不执行(抢救除外);医嘱不全不执行;医嘱不清不执行;用药时间剂量不得确不执行;自备药无医嘱不执行,并做好衔接管理。
(三)抢救病人时,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次,经双方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并且暂时保留用过的空安瓿,经两人核对后再弃去。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医生据实补齐医嘱并签字,并做好衔接管理。
(四)转抄(或接收打印)医嘱执行单(输液、注射、服药、其它治疗等)须经两人核对后方可执行,并做好衔接管理。
(五)医嘱须每班查对,办公室护士每日与当班护士查对并双签名,护士长每周大查对一次,护士长不在时,须指定护士开展查对并签名。
二、服药、注射、输液、给药、处置查对制度
(一)服药、注射、输液、用药、处置时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一注意”。
三查:摆药后查;服药、注射、输液、用药、处置前查;服药、注射、输液、用药、处置后查,并做好衔接管理。
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有效期。
一注意:用药过程中、后的反应,需严密观察药效及副作用,做好记录。
(二)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水剂、片剂有无变质,瓶/袋、针剂有无裂痕,检查标签、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则严禁使用。
(三)摆药后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四)对易致过敏药物,用药前需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用前须反复核对,用后安瓿尽快交回药房。
(五)发药、注射、输液时,如病人提出疑问,要及时查清无误后方可执行。
(六)使用多种药物时注意药物的配伍禁忌。
三、输血查对制度
(一)抽交叉配血查对
(二)抽血前双人核对医嘱、配血条形码上的床号、姓名、住院号。
(三)抽血时双人持贴好配血条形码的试管,到床边共同核对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核对无误后抽血。
(四)抽血后双人再次共同确认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并双签名。
(五)严禁同时采集两个病人的血标本。
(六)输血查对
(七)检验科医生须检查血液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块、溶血及血袋有无破裂;查对输血单与血袋标签上的血袋号、血型及血量是否相符,交叉配血报告结果。血液质量合格,所有项目正确无误方可送出,相关情况按要求记录。
(八)病区医护人员与检验科医生须共同落实好“三查八对”。
“三查”:即查血液的有效期、血液的质量和输血装置是否完好;
“八对”:即对床号、姓名、住院号、血瓶(袋)号、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液种类和剂量,相关情况按要求记录。
(九)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病人床旁,仔细开展“三查八对”,确定无误后开展输血,完成输血操作后,再次核对核对无误后两人双签名。
(十)输血中:严密观察病情动态变化,发现异常尽快汇报处理。
(十一)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将输血记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且将血袋保存于规定回收桶内,由输血科统一回收,至少保存一天,统一处理,并做好衔接管理。
四、手术病人查对制度
(一)核对病人:需根据手术通知单和病历核对病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及配血报告。把好“四关”:
(二)接病人之前,与病房护士查对。
(三)进入手术间之前,与巡回护士查对。
(四)进入手术间之后,与麻醉医生查对。
(五)麻醉之前,与手术医生查对。
(六)查对无菌包外3M指示带、包内灭菌指示卡显示灭菌是否合格,查看手术器械是否齐全、适用,并做好衔接管理。
(七)手术物品查对:
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使用的器械、缝针、纱布、纱垫等须认真点清数目。
把好四关:手术开始前、关闭体腔前、体腔完全关闭后、皮肤完全缝合后,清点数目相符,相关情况按要求记录。
清点责任人:洗手护士、巡回护士、主刀医生。四清点时,洗手、巡回护士需对每件物品唱点两遍并准确、如实记录,相关情况按要求记录。
(八)手术取下的标本由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随同病理检验单送检。
五、消毒供应中心查对制度
(一)包装器械包时,查对物品是否齐全、配套,性能是否良好,清洁是否符合要求。
(二)器械、敷料消毒完毕,查对是否注明失效期,同时固定位置放置。
(三)发放器械及各类无菌包时,查对名称、数量及失效期。
(四)收器械及各类无菌包时,查对名称与物品是否相符,以及器械的质量及清洁处理情形,相关情况按要求记录。
六、饮食查对制度
(一)根据医嘱核对病人床头饮食卡,查对床号、姓名及饮食种类。
(二)发饮食前,查对饮食卡与实际饮食是否相符。
(三)治疗饮食、肠内营养查对品名、剂量、方法。
(四)就餐前在病人床前再查对一次。
一、医嘱查对制度
(一)转抄和处理医嘱后需每班查对并签全名。
(二)落实医嘱“五不执行”:口头医嘱不执行(抢救除外);医嘱不全不执行;医嘱不清不执行;用药时间剂量不得确不执行;自备药无医嘱不执行,并做好衔接管理。
(三)抢救病人时,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次,经双方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并且暂时保留用过的空安瓿,经两人核对后再弃去。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医生据实补齐医嘱并签字,并做好衔接管理。
(四)转抄(或接收打印)医嘱执行单(输液、注射、服药、其它治疗等)须经两人核对后方可执行,并做好衔接管理。
(五)医嘱须每班查对,办公室护士每日与当班护士查对并双签名,护士长每周大查对一次,护士长不在时,须指定护士开展查对并签名。
二、服药、注射、输液、给药、处置查对制度
(一)服药、注射、输液、用药、处置时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一注意”。
三查:摆药后查;服药、注射、输液、用药、处置前查;服药、注射、输液、用药、处置后查,并做好衔接管理。
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有效期。
一注意:用药过程中、后的反应,需严密观察药效及副作用,做好记录。
(二)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水剂、片剂有无变质,瓶/袋、针剂有无裂痕,检查标签、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则严禁使用。
(三)摆药后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四)对易致过敏药物,用药前需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用前须反复核对,用后安瓿尽快交回药房。
(五)发药、注射、输液时,如病人提出疑问,要及时查清无误后方可执行。
(六)使用多种药物时注意药物的配伍禁忌。
三、输血查对制度
(一)抽交叉配血查对
(二)抽血前双人核对医嘱、配血条形码上的床号、姓名、住院号。
(三)抽血时双人持贴好配血条形码的试管,到床边共同核对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核对无误后抽血。
(四)抽血后双人再次共同确认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并双签名。
(五)严禁同时采集两个病人的血标本。
(六)输血查对
(七)检验科医生须检查血液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块、溶血及血袋有无破裂;查对输血单与血袋标签上的血袋号、血型及血量是否相符,交叉配血报告结果。血液质量合格,所有项目正确无误方可送出,相关情况按要求记录。
(八)病区医护人员与检验科医生须共同落实好“三查八对”。
“三查”:即查血液的有效期、血液的质量和输血装置是否完好;
“八对”:即对床号、姓名、住院号、血瓶(袋)号、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液种类和剂量,相关情况按要求记录。
(九)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病人床旁,仔细开展“三查八对”,确定无误后开展输血,完成输血操作后,再次核对核对无误后两人双签名。
(十)输血中:严密观察病情动态变化,发现异常尽快汇报处理。
(十一)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将输血记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且将血袋保存于规定回收桶内,由输血科统一回收,至少保存一天,统一处理,并做好衔接管理。
四、手术病人查对制度
(一)核对病人:需根据手术通知单和病历核对病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及配血报告。把好“四关”:
(二)接病人之前,与病房护士查对。
(三)进入手术间之前,与巡回护士查对。
(四)进入手术间之后,与麻醉医生查对。
(五)麻醉之前,与手术医生查对。
(六)查对无菌包外3M指示带、包内灭菌指示卡显示灭菌是否合格,查看手术器械是否齐全、适用,并做好衔接管理。
(七)手术物品查对:
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使用的器械、缝针、纱布、纱垫等须认真点清数目。
把好四关:手术开始前、关闭体腔前、体腔完全关闭后、皮肤完全缝合后,清点数目相符,相关情况按要求记录。
清点责任人:洗手护士、巡回护士、主刀医生。四清点时,洗手、巡回护士需对每件物品唱点两遍并准确、如实记录,相关情况按要求记录。
(八)手术取下的标本由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随同病理检验单送检。
五、消毒供应中心查对制度
(一)包装器械包时,查对物品是否齐全、配套,性能是否良好,清洁是否符合要求。
(二)器械、敷料消毒完毕,查对是否注明失效期,同时固定位置放置。
(三)发放器械及各类无菌包时,查对名称、数量及失效期。
(四)收器械及各类无菌包时,查对名称与物品是否相符,以及器械的质量及清洁处理情形,相关情况按要求记录。
六、饮食查对制度
(一)根据医嘱核对病人床头饮食卡,查对床号、姓名及饮食种类。
(二)发饮食前,查对饮食卡与实际饮食是否相符。
(三)治疗饮食、肠内营养查对品名、剂量、方法。
(四)就餐前在病人床前再查对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