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病房管理制度
精神科病房管理制度 一、病房设备需简单,物品定位放置,同时保持清洁。病房内保持安静,严禁放置危险物品。 二、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核查,特别注意检查危险品及病房各种设施的安全性。 三 、病房门窗、灯、床和桌椅等设备,如有损坏要立即通知总务科安排人员前来修理。未修理好之前需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意外发生,并做好衔接管理。 四
精神科病房管理制度
一、病房设备需简单,物品定位放置,同时保持清洁。病房内保持安静,严禁放置危险物品。
二、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核查,特别注意检查危险品及病房各种设施的安全性。
三 、病房门窗、灯、床和桌椅等设备,如有损坏要立即通知总务科安排人员前来修理。未修理好之前需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意外发生,并做好衔接管理。
四、病房大门、办公室、治疗室、配餐室、储藏室等在进出时要随手关门并锁好,不得病人任意出入。工作人员的钥匙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要立即报告科室领导组织寻找,防止落到病人手中而发生意外。
五、病人入病房,可携带日常生活用品和换洗衣服、软底鞋。食品交值班护士由病房统一管理,定时发放。病人的眼镜、假牙在监护下使用。其他一切危险物品如刀、绳和贵重财物,禁止带入病房,相关情况按要求记录。
六、病人的床位需由值班护士根据病情安排。在调整房间或床位时需交班,便于清点和观察。
七、病人开餐时,所有上班的工作人员要到场并维持好秩序,对于兴奋躁动、木僵等病人,要特别给予关注。
八、病房禁止吸烟,对于吸烟的病人,组织在吸烟区吸烟;禁止在床上吸烟,以防失火。
九、病历和各种记录需定点放置,同时保持完整,严禁任意涂改和乱放;不得病人和无关人员翻阅。
十、病人书信来往须严格管理未经经治医生同意,严禁将病人信件任意发出或交给病人。病人在住院期间一般不给接电话,但病情好转经科主任或经经治医生同意,可接电话。病人离开病房外出须有工作人员或家属(监护人)陪伴。
十一、病房内不留宿无关人员。
十二、未经医院办公室许可,不允许任务无关人员到病房参观、逗留或给病人摄影等。
一、病房设备需简单,物品定位放置,同时保持清洁。病房内保持安静,严禁放置危险物品。
二、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核查,特别注意检查危险品及病房各种设施的安全性。
三 、病房门窗、灯、床和桌椅等设备,如有损坏要立即通知总务科安排人员前来修理。未修理好之前需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意外发生,并做好衔接管理。
四、病房大门、办公室、治疗室、配餐室、储藏室等在进出时要随手关门并锁好,不得病人任意出入。工作人员的钥匙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要立即报告科室领导组织寻找,防止落到病人手中而发生意外。
五、病人入病房,可携带日常生活用品和换洗衣服、软底鞋。食品交值班护士由病房统一管理,定时发放。病人的眼镜、假牙在监护下使用。其他一切危险物品如刀、绳和贵重财物,禁止带入病房,相关情况按要求记录。
六、病人的床位需由值班护士根据病情安排。在调整房间或床位时需交班,便于清点和观察。
七、病人开餐时,所有上班的工作人员要到场并维持好秩序,对于兴奋躁动、木僵等病人,要特别给予关注。
八、病房禁止吸烟,对于吸烟的病人,组织在吸烟区吸烟;禁止在床上吸烟,以防失火。
九、病历和各种记录需定点放置,同时保持完整,严禁任意涂改和乱放;不得病人和无关人员翻阅。
十、病人书信来往须严格管理未经经治医生同意,严禁将病人信件任意发出或交给病人。病人在住院期间一般不给接电话,但病情好转经科主任或经经治医生同意,可接电话。病人离开病房外出须有工作人员或家属(监护人)陪伴。
十一、病房内不留宿无关人员。
十二、未经医院办公室许可,不允许任务无关人员到病房参观、逗留或给病人摄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