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病房安全管理制度

精神科病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病房定期组织学习安全管理制度及消防技能的演练。 二、各病房物品做到固定放置,便于清点和使用。 三、严格交接班制度,交班内容:实际人数,新入院病人,有严重自杀、伤害他人、毁坏物品、逃跑的病人和其他特殊情形需交班者。 四、病人出入病区要清点人数,外出检查要有工作人员陪伴。并防止病人将限制品带入病

精神科病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病房定期组织学习安全管理制度及消防技能的演练。
二、各病房物品做到固定放置,便于清点和使用。
三、严格交接班制度,交班内容:实际人数,新入院病人,有严重自杀、伤害他人、毁坏物品、逃跑的病人和其他特殊情形需交班者。
四、病人出入病区要清点人数,外出检查要有工作人员陪伴。并防止病人将限制品带入病室(限制品:绳索、刀、剪、碎玻璃、打火机、火柴、玻璃瓶等),相关情况按要求记录。
五、病房的钥匙、刀剪、保护带等危险物品,需有固定数目,放置在固定地方,并且详细交接。如有遗失要立即追查寻找并报告主任或护士长。
六、病房各种设施,如电器、门窗、桌椅、玻璃、门锁等要做到定期检查,随时维修。施工时各种工具严禁随意放置,病人严禁随意靠近,完工后要彻底清理现场。
七、抢救用物做到物品完好、齐全,随时处于良好状态,保证安全使用。
八、确保住院病人安全,严格执行每周安全大检查。
九、每周安全核查时间由科室自行安排,平时随机抽查,并且作详细记录。
(一)检查范围
病人衣服口袋、褥垫、床头柜和病人活动场所。
(二)检查内容
病人是否内藏绳索、剪刀、风钩、破玻璃片、玻璃瓶、打火机等限制物品。
十、病房消防通道做到顺畅无阻,病房消防设施完好无缺,周围无杂物。
十一、工作人员在下班前离开岗位时,务必检查和切断与下一班工作无关的电源,以确保病房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