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科护理工作制度
急诊科护理工作制度 一、贯彻“急救绿色生命通道”服务宗旨,急诊服务做到尽快、安全、便捷、有效。 二、急诊护理人员相对固定,护士具有三年以上执业资格,具有高度责任心、同情心,有应急处理的技能。 三、急诊科须24小时开诊,随时需诊,节假日照常需诊。工作人员须明确急救工作性质、任务,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抢救规则、程序、职责、
急诊科护理工作制度
一、贯彻“急救绿色生命通道”服务宗旨,急诊服务做到尽快、安全、便捷、有效。
二、急诊护理人员相对固定,护士具有三年以上执业资格,具有高度责任心、同情心,有应急处理的技能。
三、急诊科须24小时开诊,随时需诊,节假日照常需诊。工作人员须明确急救工作性质、任务,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抢救规则、程序、职责、制度及技术操作常规,掌握急救医学理论和抢救技术,开展急救措施以及抢救制度、分诊制度、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治疗护理制度、观察室工作制度、监护室与抢救室工作制度、病历书写制度、查房会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严格履行各级各类人员职责。
四、值班护士严禁离开接诊室。急诊病人就诊时,值班护士要立即通知相关科室值班医生,同时予以一定处置(如测体温、脉搏、血压等)和登记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来院准确时间、单位等项目。值班医生在接到急诊通知后,须在5-10分钟内接诊病人开展处理。对拒绝来急诊科诊治病人或接急症通知后10分钟不到的医生,急诊科护士随时通知医教(信息)部、门诊部或总值班室,与相关科室负责人联系,查清原因后予以严肃处理。
五、急诊科各类抢救药品、器材要准备完善,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经常检查,尽快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做到“四定、三无、二及时、一专”,保证抢救需,并做好衔接管理。
六、对急诊病人要尽快正确、敏捷地开展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动态变化,落实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症病人需在急诊科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需立即开展手术治疗的病人,要及时送手术室开展手术。急诊医生需向病房或手术医生直接交班。任何科室或个人严禁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收急、重、危症病人。
七、急诊病人收入急诊观察室,由急诊医生书写病历,开好医嘱,急诊护士负责治疗,对急诊病人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尽快有效的采取治疗措施。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
八、遇重大抢救病人需通知医教(信息)部、护理部、相关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涉法纠纷的病人,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积极向相关部门报告。
九、急诊范围
(一)急性外伤、脑伤、骨折、脱臼、撕裂伤、烧伤等。
(二)急性腹痛。
(三)突发高热、呼吸、血压、心率(律)及神志明显异常者。
(四)突然出血、吐血、有内出血征象、流产、小儿腹泻、严重脱水及休克者。
(五)有抽风症状或昏迷不醒者。
(六)耳道、鼻道、咽部、眼内、气管、支气管及食道中有异物者。
(七)眼睛急性疼痛、红肿或急性视力障碍。
(八)颊面青紫、呼吸困难者。
(九)中毒、服毒、刎颈、自缢、淹溺、触电者。
(十)急性尿闭。
(十一)发病突然,症状剧烈,发病后病情迅速恶化者。
(十二)烈性传染病可疑者。
(十三)急性过敏性疾病
(十四)其他经医生认为合乎急诊抢救条件者。
上述规定,不可机械执行,以免耽误病人诊病。如病情模糊难定需由医生根据病人全面情形斟酌决定。
一、贯彻“急救绿色生命通道”服务宗旨,急诊服务做到尽快、安全、便捷、有效。
二、急诊护理人员相对固定,护士具有三年以上执业资格,具有高度责任心、同情心,有应急处理的技能。
三、急诊科须24小时开诊,随时需诊,节假日照常需诊。工作人员须明确急救工作性质、任务,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抢救规则、程序、职责、制度及技术操作常规,掌握急救医学理论和抢救技术,开展急救措施以及抢救制度、分诊制度、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治疗护理制度、观察室工作制度、监护室与抢救室工作制度、病历书写制度、查房会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严格履行各级各类人员职责。
四、值班护士严禁离开接诊室。急诊病人就诊时,值班护士要立即通知相关科室值班医生,同时予以一定处置(如测体温、脉搏、血压等)和登记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来院准确时间、单位等项目。值班医生在接到急诊通知后,须在5-10分钟内接诊病人开展处理。对拒绝来急诊科诊治病人或接急症通知后10分钟不到的医生,急诊科护士随时通知医教(信息)部、门诊部或总值班室,与相关科室负责人联系,查清原因后予以严肃处理。
五、急诊科各类抢救药品、器材要准备完善,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经常检查,尽快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做到“四定、三无、二及时、一专”,保证抢救需,并做好衔接管理。
六、对急诊病人要尽快正确、敏捷地开展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动态变化,落实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症病人需在急诊科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需立即开展手术治疗的病人,要及时送手术室开展手术。急诊医生需向病房或手术医生直接交班。任何科室或个人严禁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收急、重、危症病人。
七、急诊病人收入急诊观察室,由急诊医生书写病历,开好医嘱,急诊护士负责治疗,对急诊病人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尽快有效的采取治疗措施。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
八、遇重大抢救病人需通知医教(信息)部、护理部、相关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涉法纠纷的病人,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积极向相关部门报告。
九、急诊范围
(一)急性外伤、脑伤、骨折、脱臼、撕裂伤、烧伤等。
(二)急性腹痛。
(三)突发高热、呼吸、血压、心率(律)及神志明显异常者。
(四)突然出血、吐血、有内出血征象、流产、小儿腹泻、严重脱水及休克者。
(五)有抽风症状或昏迷不醒者。
(六)耳道、鼻道、咽部、眼内、气管、支气管及食道中有异物者。
(七)眼睛急性疼痛、红肿或急性视力障碍。
(八)颊面青紫、呼吸困难者。
(九)中毒、服毒、刎颈、自缢、淹溺、触电者。
(十)急性尿闭。
(十一)发病突然,症状剧烈,发病后病情迅速恶化者。
(十二)烈性传染病可疑者。
(十三)急性过敏性疾病
(十四)其他经医生认为合乎急诊抢救条件者。
上述规定,不可机械执行,以免耽误病人诊病。如病情模糊难定需由医生根据病人全面情形斟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