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手术期管理制度

围手术期管理制度 一、术前管理 (一)凡需手术治疗的病人,各级医生需严格手术适应症,尽快完成手术前的各项准备和必需的检查。准备输血的病人须检查血型及感染筛查(肝功、乙肝五项、HCV、H1V、梅毒抗体)。 (二)手术前手术者及麻醉医生须亲自查看病人,向病人及家属或病人授权代理人履行告知义务,包括:病人病情、手术风险、麻醉

围手术期管理制度
一、术前管理
(一)凡需手术治疗的病人,各级医生需严格手术适应症,尽快完成手术前的各项准备和必需的检查。准备输血的病人须检查血型及感染筛查(肝功、乙肝五项、HCV、H1V、梅毒抗体)。
(二)手术前手术者及麻醉医生须亲自查看病人,向病人及家属或病人授权代理人履行告知义务,包括:病人病情、手术风险、麻醉风险、自付费项目等内容,征得其同意并由病人或病人授权代理人签字。如遇紧急手术或急救病人不能签字,病人家属或授权代理人又未在医院不能尽快签字时,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在病历详细记录,并做好衔接管理。
(三)主管医生需落实好术前小结记录。中等以上手术均需行术前讨论。重大手术、特殊病员手术及新开展的手术等术前讨论须由科主任主持讨论制定手术方案,讨论内容须写在术前讨论记录单上,并且上报医教(信息)部备案。
(四)手术医生确定需按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执行。重大手术及各类探查性质的手术须由有经验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生或科主任担任术者,必要时须上报医教(信息)部备案。
(五)手术过程中间安排提前通知手术室,检查术前护理工作开展情形及特殊器械准备情形。所有医疗行为需在病历上有记录。如有不利于手术的疾患须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
(六)手术前病人需固定好识别用的腕带,所标的信息准确无误;同时完成手术部位的标记。
二、 手术当日管理
(一)医护人员要在接诊时及手术开始前要认真核对病人姓名、性别、病案号、床号、诊断、手术部位、手术房间等。病人进手术室前须摘除假牙,贵重财物由家属保管。
(二)当日参加手术成员(手术医生、麻醉医生、台上与巡回护士、其它相应人员)需提前进入手术室,由手术者讲述重要步骤、可能的意外的对策、严格按照术前讨论制定的手术方案和手术安全核对的要求执行。
(三)手术过程中术者对病人负有完全责任,助手须按照术者要求配合手术。手术中发现疑难问题,必要时须请示上级医师。
(四)手术过程中麻醉医生需始终监护病人,严禁擅自离岗。
(五)手术中如确需更改原订手术方案、术者或决定术前未确定的脏器切除,使用贵重耗材等情形时,要尽快请示上级医师,必要时向医教(信息)部或主管院长报告;并须再次征得病人或家属同意并签字后开展。
(六)核查术中植入的假体材料、器材标示上的信息及效期,条形码需贴在麻醉记录单的背面。
(七)术中切除的病理标本须向病人或家属展示并在病案中记录。手术中切取的标本尽快按要求处理,在标本容器上注明科别、姓名、住院号,由手术医生填写病理检查申请单。手术中需做冰冻切片时,切除的标本由手术室专人尽快送病理科,专人取回病理报告,并做好衔接管理。
(八)凡参加手术的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地执行各项医疗技术操作常规,注意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术中不谈论与手术无关的事情。术中开展自体血回输时,严格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相关情况按要求记录。
三、术后管理
(一)手术结束后,术者对病人术后需特殊观察的项目及处置(各种引流管和填塞物的处理)要有明确的书面交待(手术记录或病程记录)。手术记录需在规定时限内尽快、准确、真实、全面地完成,相关情况按要求记录。
(二)麻醉科医生要对开展麻醉的所有病人开展麻醉后评估,尤其对全麻术后病人,麻醉科医生需严格依照全麻病人恢复标准确定病人去向(术后恢复室或病房或监护室)。并对重点病人实行术后24 小时随访且有记录。病人送至病房后,接送双方须有书面交接,以病历中签字为准。
(三)凡开展中等以上手术或接受手术病情复杂的高危病人时,手术者需在病人术后24 小时内查看病人。如有特殊情形须落实好书面交接工作。术后3 天之内须至少有1 次查房记录。
四、围手术期医嘱管理
(一)手术前后医嘱须由手术医生/或由术者授权委托的医生开具。
(二)对特殊治疗、抗菌药物和麻醉镇痛药品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