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害监测报告奖惩制度
伤害监测报告奖惩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医院伤害监测工作实施方案》,使我院伤害监测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促进伤害监测管理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我院伤害监测报告奖惩制度。 一、门急诊所有收治伤害病例的科室均需填报报告卡,实行首诊负责制,首诊医生为责任报告人,相关情况按要求记录。 二、我院伤害监测防治管理开展医院、科室
伤害监测报告奖惩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医院伤害监测工作实施方案》,使我院伤害监测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促进伤害监测管理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我院伤害监测报告奖惩制度。
一、门急诊所有收治伤害病例的科室均需填报报告卡,实行首诊负责制,首诊医生为责任报告人,相关情况按要求记录。
二、我院伤害监测防治管理开展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落实奖惩制度。
三、根据伤害监测报告程序落实报告责任,各科室须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根据规定认真落实好伤害监测报告工作,严禁漏报、迟报、谎报、瞒报。
四、制定和落实伤害监测报告制度
1.伤害监测管理制度包括伤害监测报告工作程序、相关科室职责、诊断、登记、报告、培训、质量管理、自查、奖惩,凡缺一项扣罚伤害监测公卫院感部专职人员绩效100元,公卫院感部负责人负管理责任。
2.制定相关科室伤害监测登记本,填写规范。
未制定伤害监测登记本扣罚公卫院感部伤害监测专职人员绩效100元,伤害监测登记填写不规范,扣罚登记当事人绩效50元/次,相关情况按要求记录。
3.每月有伤害监测自查记录和自查报告,无记录扣罚公卫院感部伤害监测专职人员绩效50元。
4.尽快发现伤害监测报告中存在问题并尽快整改。
(1)伤害监测报告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尽快整改,扣罚当事人绩效20元/次。
(2)伤害监测卡填写不规范(有漏项、字迹潦草、涂改等),扣罚责任报告人10元/卡,拒绝整改者扣罚20元,连续出现填写不规范者加倍扣罚,并做好衔接管理。
(3)伤害监测报告卡信息与门急诊日志信息不一致,扣罚责任报告人10元/项。
(4)伤害监测报告卡信息与报告至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总分析表信息不一致,扣罚责任报告人20元/项,相关情况按要求记录。
5.公共卫生与院感部伤害监测专职人员自查中发现漏报、迟报、谎报、瞒报情形之一扣罚责任报告人绩效200元/例,通知后不尽快补报者及多次出现漏报、迟报、谎报、瞒报者则加倍扣罚。科室主任负管理责任。
(1)上级疾控主管部门督查发现伤害监测漏报、迟报、谎报、瞒报情形之一,扣除责任报告人绩效500元/例,科室主任负管理责任,相关情况按要求记录。
6.有奖惩制度,无制度或制度落实不到位,扣罚公卫院感部伤害监测专职人员绩效200元,公卫院感部负责人负管理责任。
五、伤害监测汇总与分析
1.伤害监测报告质量季度分析,未完成扣罚公卫院感部伤害监测专职人员绩效50元。
2.伤害监测报告质量年度分析,未完成扣罚公卫院感部伤害监测专职人员绩效50元,并做好衔接管理。
六、伤害监测培训
1.每年度至少组织一次相应医务人员(含当年新进人员)伤害监测报告相应知识培训,包括:课件、签到册、考核记录,缺其中一项,扣罚公卫院感部伤害监测专职人员绩效100元。
2.伤害监测诊断相关科室医务人员未参加伤害监测知识培训,扣罚个人绩效100元/次,未参加培训考核或考核不合格扣罚个人绩效100元/次;有情形之一科室主任负管理责任。
七、全年度伤害监测报告管理先进科室给予通报表扬并按医院相关规定开展奖励。
八、根据伤害监测检查上报情形对工作突出的先进个人按医院相关规定开展奖励。
为认真贯彻执行《医院伤害监测工作实施方案》,使我院伤害监测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促进伤害监测管理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我院伤害监测报告奖惩制度。
一、门急诊所有收治伤害病例的科室均需填报报告卡,实行首诊负责制,首诊医生为责任报告人,相关情况按要求记录。
二、我院伤害监测防治管理开展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落实奖惩制度。
三、根据伤害监测报告程序落实报告责任,各科室须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根据规定认真落实好伤害监测报告工作,严禁漏报、迟报、谎报、瞒报。
四、制定和落实伤害监测报告制度
1.伤害监测管理制度包括伤害监测报告工作程序、相关科室职责、诊断、登记、报告、培训、质量管理、自查、奖惩,凡缺一项扣罚伤害监测公卫院感部专职人员绩效100元,公卫院感部负责人负管理责任。
2.制定相关科室伤害监测登记本,填写规范。
未制定伤害监测登记本扣罚公卫院感部伤害监测专职人员绩效100元,伤害监测登记填写不规范,扣罚登记当事人绩效50元/次,相关情况按要求记录。
3.每月有伤害监测自查记录和自查报告,无记录扣罚公卫院感部伤害监测专职人员绩效50元。
4.尽快发现伤害监测报告中存在问题并尽快整改。
(1)伤害监测报告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尽快整改,扣罚当事人绩效20元/次。
(2)伤害监测卡填写不规范(有漏项、字迹潦草、涂改等),扣罚责任报告人10元/卡,拒绝整改者扣罚20元,连续出现填写不规范者加倍扣罚,并做好衔接管理。
(3)伤害监测报告卡信息与门急诊日志信息不一致,扣罚责任报告人10元/项。
(4)伤害监测报告卡信息与报告至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总分析表信息不一致,扣罚责任报告人20元/项,相关情况按要求记录。
5.公共卫生与院感部伤害监测专职人员自查中发现漏报、迟报、谎报、瞒报情形之一扣罚责任报告人绩效200元/例,通知后不尽快补报者及多次出现漏报、迟报、谎报、瞒报者则加倍扣罚。科室主任负管理责任。
(1)上级疾控主管部门督查发现伤害监测漏报、迟报、谎报、瞒报情形之一,扣除责任报告人绩效500元/例,科室主任负管理责任,相关情况按要求记录。
6.有奖惩制度,无制度或制度落实不到位,扣罚公卫院感部伤害监测专职人员绩效200元,公卫院感部负责人负管理责任。
五、伤害监测汇总与分析
1.伤害监测报告质量季度分析,未完成扣罚公卫院感部伤害监测专职人员绩效50元。
2.伤害监测报告质量年度分析,未完成扣罚公卫院感部伤害监测专职人员绩效50元,并做好衔接管理。
六、伤害监测培训
1.每年度至少组织一次相应医务人员(含当年新进人员)伤害监测报告相应知识培训,包括:课件、签到册、考核记录,缺其中一项,扣罚公卫院感部伤害监测专职人员绩效100元。
2.伤害监测诊断相关科室医务人员未参加伤害监测知识培训,扣罚个人绩效100元/次,未参加培训考核或考核不合格扣罚个人绩效100元/次;有情形之一科室主任负管理责任。
七、全年度伤害监测报告管理先进科室给予通报表扬并按医院相关规定开展奖励。
八、根据伤害监测检查上报情形对工作突出的先进个人按医院相关规定开展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