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 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21年版)》医疗废物分为五类: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 1、感染性废物:指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 (1)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它各种敷料、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其他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
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21年版)》医疗废物分为五类: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
1、感染性废物:指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
(1)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它各种敷料、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2)传染性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包括被病人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隔离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用品如注射器、针头等利器须装入利器盒中)装入黄色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3/4满后内层鹅颈式封口,内层袋表面喷洒2000mg/L含氯消毒剂,外层鹅颈式封口,贴红色专用标识,外层袋表面再喷洒2000mg/L含氯消毒剂,放于纸箱并用胶带密封,贴标签置于科室医疗废物暂存点存放,接触者须严密落实好自身防护,相关情况按要求记录。
(3)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按感染性废物处置,并且在标签上注明药品名称,特殊性药物(麻精药品)需在视频监控下双人倾倒入密闭容器内并标注药物名称按感染性废物处置。批量的过期、淘汰、变质的废弃一般性药品按照药物性废物处置,并做好衔接管理。
(4)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废弃的病原体培养基、标本、菌种和毒种保存液及其容器;其他实验室及科室废弃的血液、血清、分泌物等标本和容器。
(5)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如:注射器、输液器、透析器等。
2、损伤性废物:能够刺伤或者割伤害他人体的废弃的医学锐器。(1)废弃的金属类锐器,如针头、缝合针、针灸针、探针、穿刺针、解剖刀、手术刀、手术锯、备皮刀、钢钉和导丝等;
(2)废弃的玻璃类锐器,如盖玻片、载玻片、玻璃安瓿等;
(3)废弃的其他材质类锐器。
3、病理性废物: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试验动物尸体等。
(1)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
(2)废弃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
(3)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蜡片等。
(4)16周胎龄以下或重量不足500克的胚胎组织等;
(5)确诊、疑似传染病或携带传染病病原体的产妇的胎盘。
4、药物性废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
(1)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
(2)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
(3)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5、化学性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的废弃的化学物品。
(1)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
(2)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
(3)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废弃的牙科汞合金材料及其残余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