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处置交接登记制度

医疗废物处置交接登记制度 1、医疗废物回收人员与科室实行当面严格交接,未按要求包装的医疗废物,运送人员予以提示,责成科室按要求包装后再收集。称重后将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KG)和体积(袋)、交接时间粘贴在《医疗废物交接登记本》和医疗废弃包装容容器上,相关情况按要求记录。 2、医疗废物回收人员按规定路线将医疗废运送至暂存

医疗废物处置交接登记制度
1、医疗废物回收人员与科室实行当面严格交接,未按要求包装的医疗废物,运送人员予以提示,责成科室按要求包装后再收集。称重后将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KG)和体积(袋)、交接时间粘贴在《医疗废物交接登记本》和医疗废弃包装容容器上,相关情况按要求记录。
2、医疗废物回收人员按规定路线将医疗废运送至暂存库房开展入库封箱,并且将箱码粘贴在储存箱。工作人员每日完成医疗废物收集后将收集重量尽快填写在公示栏上。
3、回收人员按规定与处置公司开展交接,保障每批医疗废物在院内停留时间严禁超过 48 小时;交接后尽快将交接重量填写在公示栏上。
4、回收人员每次清运后需对暂存点开展清洁和消毒;医疗废物运送工具、运送电梯每次用后要及时清洁和消毒并记录。
5、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资料无涂改,时间至少保存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