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管理规定

实习生管理规定 一、目的 规范临床实习生的教学管理工作,更好地培养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的医学技能人才,并做好衔接管理。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在我院实习或见习的医学相应专业的应届在校在籍学生,包括协议单位实习生和自主联系实习生,相关情况按要求记录。 三、实习条件 来院实习的学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实习生管理规定
一、目的
规范临床实习生的教学管理工作,更好地培养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的医学技能人才,并做好衔接管理。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在我院实习或见习的医学相应专业的应届在校在籍学生,包括协议单位实习生和自主联系实习生,相关情况按要求记录。
三、实习条件
来院实习的学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就读的学校须是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置的中高等院校。
(二)实习生须是应届在校在籍学生。
(三)实习专业与所学专业一致。
(四)医院、学院、学生协商一致后共同签订有“实习三方协议书”。
(五)实习生政治思想好,敬业精神强,具备临床实习的能力。
四、实习报到流程
(一)协议单位实习生:医院与学院签署框架合作协议(成为实习基地)→签署当年度的“实习三方协议书”→学院带队来院报到实习,相关情况按要求记录。
(二)自主联系实习生:学院开具“自主联系实习函”→学生填写“自主联系实习申请表”(附件1)→签署“实习三方协议书”→实习生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来院报到实习,并做好衔接管理。
五、实习收费标准
(一)带教管理费(或称学生实习费):协议单位按照协议标准收费;自主联系实习生的收费标准为80元/月/人(学生),并做好衔接管理。
(二)住宿费:因医院房屋紧缺等客观原因,医院暂不提供住宿,由学院或实习生自行负责住宿,并做好衔接管理。
(三)工作服费及其它公杂费:由学院或实习生据实支付。
(四)生活费:由实习生自理,实习生可在我院办理职工就餐卡,自己充值使用。
六、实习生福利待遇
依照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的人员严禁独立执业,实习生不具备独立执业资格,实习期间须指定有带教资格的老师带教,实习学生在我院实习期间没有劳动报酬或实习津贴,实习学生不享受我院干部职工的工资(包括奖励性绩效工资)及福利待遇,相关情况按要求记录。
七、实习管理职责
(一)医教部
1.负责实习基地建设,与学院签署框架合作协议及实习三方协议。
2.负责对外联系,与学院保持有效沟通,处理好实习相应教务工作。
3.负责全院实习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院级培训、教学监督及综合考评。
4.负责医疗类实习生的各项教学工作的开展和实习生的日常管理、考核、考勤,以及日常医疗质量考核考评工作;
5.负责卫生信息管理类实习生的各项教学工作的开展和实习生的日常管理、考核、考勤,以及日常信息管理质量考核考评工作,相关情况按要求记录。
(二)安全与后勤保障部
负责实习生的住宿、餐饮、安全等后勤保障工作,以及对实习生宿舍开展定期的卫生、消防安全核查与维护等。
(三)护理部
负责护理类实习生的各项教学工作的开展和实习生的日常管理、考核、考勤,以及护理质量考核考评工作,相关情况按要求记录。
(四)检验科
负责检验类实习生的各项教学工作的开展和实习生的日常管理、考核、考勤,以及日常检验质量考核考评工作。
(五)药剂科
负责药学(药剂)类实习生的各项教学工作的开展和实习生的日常管理、考核、考勤,以及日常药学质量考核考评工作,相关情况按要求记录。
(六)医学影像科
负责医学影像类实习生的各项教学工作的开展和实习生的日常管理、考核、考勤,以及日常药学质量考核考评工作,相关情况按要求记录。
(七)其他科室或职能部门
负责相应专业实习教学方案的开展和日常管理、考核、考勤,以及按照医院的职能分工履行相应职责,相关情况按要求记录。
八、实习教学管理规定
(一)科室负责人需指定有带教师资资格,而且责任心强、临床经验丰富、三基功底扎实、技术娴熟的临床教学师资带教。
(二)带教老师需根据实习生的实习期限、三基水平、实际工作能力及学校的要求,制定实习带教计划,并且遵照计划有序开展教学工作,相关情况按要求记录。
(三)科室和带教老师需针对实习生的实际情况,结合学院的实习大纲要求,定期开展专业理论知识讲座或技能操作训练,并做好衔接管理。
(四)实习生需跟随带教老师一起上班,严禁独立执业和单独值班。
(五)业务主管职能部门(科教、后勤、医务、护理等)要按照多部门协作机制加强有效沟通联系,积极主动配合一线科室共同加强对实习生的日常监管与定期考评工作,相关情况按要求记录。
九、实习生守则
(一)实习过程中,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二)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服从医院、所在科室的管理。
(三)实习生须尊重带教教师,团结同学,虚心向医护人员学习,培养严肃认真、谦虚谨慎的学习作风。
(四)在工作中要加强医德修养,树立全心全意为伤病员服务的思想。
(五)正确处理学习与临床服务的关系,努力完成实习计划,巩固和提高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科学的思维方法和独立分析问题的能力,相关情况按要求记录。
(六)实习生需按照医院安排的实习轮转表到各科室开展实习,全面掌握三基知识和操作技能
(七)实习期间的日常休息和节假日严格按实习医院的规定执行,严禁随意调换。禁止将轮休假集中休息,以免影响工作安排,相关情况按要求记录。
(八)严格按照科室编排的值班时间及内容实习,不得擅自调班和更换实习内容。
(九)实习生在各科实习时,需认真听从带教老师的指导,努力完成带教老师交给的各项工作(包括临床工作、病房管理等),负责报告自己所管床位病人的病史,尽快向带教老师汇报病情变化。
(十)实习生在实习期间按实习科室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上午需提前半小时上班,落实好交接班的准备工作。
(十一)实习生在医疗工作中,须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格遵守带教老师的指示,严禁擅自开处方、单独处理病人及签署会诊申请单、手术通知和各种证明书。未经带教老师批准,严禁擅自动用贵重仪器、医疗设备。对病人和家属解释病情时,须征得带教老师同意。
(十二)实习生须自觉遵守隐私保密制度:
1.防止泄漏工作人员及病人的个人隐私,未经许可严禁在网上擅自发布我院的相关信息资料,也严禁擅自复制或发布我院的技术资料及病案资料。
2.严禁私藏、带走我院的病案、影像等资料。
如有违反上述规定,除收回私拿资料外,终止其实习;如有侵犯我院知识产权等对我院或对第三人造成的侵权行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并做好衔接管理。
(十三)实习生须遵守重大事件请示报告制度:
1.凡遇医疗问题或其他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带教老师或科主任汇报。
2.凡接诊事故、刑事案件引起的伤亡病人,要及时向带教老师或上级医师报告。
(十四)实习生须遵守请销假制度:
1.请病事假需书面申请,特殊情形可事后补交请假条,请病假者须持有二级及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假期结束后,要及时销假,并做好衔接管理。
2.休假1-3天由带教老师、科主任或护士长审批;休假3-7天报医院医教部和分管职能部门审批;休假7天以上报学校审批备案,相关情况按要求记录。
3.病事假累计超过实习期限的1/3以上,需补足实习时间或者责令终止实习。
4.实习生不请假离院按自动退学处理,科室要及时报告医教部。
(十五)在实习期间因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和学院纪律,达到行政处分条件的,按照规定上报学校处理,并做好衔接管理。
十、实习生考核规定
(一)过程考核
1.实习生报到后,即开始考勤,考核工作主要由实习所在科室具体负责,考核内容包括日常考勤、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并做好衔接管理。
2.实习生需严格遵守我院考勤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到岗并落实好工作准备,严禁迟到早退、无故旷工。
3.实习科室需对实习生迟到、早退、病(事)假、旷工、不假脱岗等开展如实登记,对违反考勤管理相关规定,或虽经请假但未批准而擅离职守者,或假满不按期回院销假者,或弄虚作假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暂停实习或取消实习资格等处理,相关情况按要求记录。
4.对在实习工作中有特殊贡献者需给予表扬,学习工作风差或犯有严重错误者,由医院提出意见后,连同材料和本人一起送回学校处理。
5.实习科室需按照学校的要求,对实习生的医德医风、职业素养、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出勤情形和参加医疗、教学、科研活动等情形开展考核评价,同时在学校制定的“实习生管理/考核手册”上如实记录。
(二)期满考核
1.实习期满前两周,科室负责对实习生组织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等考试,同时结合科室定期考核情形做出综合性的实习考核结论,并做好衔接管理。
2.实习生和带教老师按照学院要求分别填写“实习生管理/考核手册”内相应内容,交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签字,并做好衔接管理。
3.实习结束前三天,实习生可持学院的《实习生管理/考核手册》到业务主管部门和医教部办理离院相应手续。
(三)一票否决事项
实习生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实习鉴定为不合格,根据客观情形出具实习情形说明。
1.经过我院评估未完成实习任务者;
2.病事假累计超过14天及以上或旷学或旷工累计3次及以上者;
3.三个月内无故缺勤累计超过3天(半年超过5天或一年超过10天)者;
4.发生严重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差错负主要责任者;
5.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后果者;
6.医德医风败坏,有病人投诉并经查证属实者;
7.私自轮转科室、调换专业、缩短或延长实习时间者;
8.打架斗殴,聚众闹事者;
9.无故旷工,经常迟到早退且屡教不改者;
(四)因故终止实习管理
实习生由于自身原因或其他特殊原因需终止实习的,须填写《终止实习申请表》(附件2),注明终止实习理由,由医教部按相应流程完成备案,并做好衔接管理。
附件:1.自主联系实习申请表
2.终止实习申请表
附件1:
自主联系实习申请表
备注:实习生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附表2
终止实习申请表
备注:此表由实习基地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