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聘专家管理规定

外聘专家管理规定 为满足科室业务工作需,规范外聘专家管理工作,缓解人才短缺,克服技术短板等问题,根据医院实际,特制定此管理规定,并做好衔接管理。 一、此规定仅适用于临时一次性聘请院外专家的管理。长期外聘专家的管理需按照双方签署的协议执行。 二、外聘专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外聘专家须是邀请科室急需紧缺技术人才; 2

外聘专家管理规定
为满足科室业务工作需,规范外聘专家管理工作,缓解人才短缺,克服技术短板等问题,根据医院实际,特制定此管理规定,并做好衔接管理。
一、此规定仅适用于临时一次性聘请院外专家的管理。长期外聘专家的管理需按照双方签署的协议执行。
二、外聘专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外聘专家须是邀请科室急需紧缺技术人才;
2.外聘专家须是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3.外聘专家须是公立医院执业注册人员;
4.外聘专家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三、外聘专家业务活动范围
科室或病区根据业务工作需聘请院外专家,业务活动包括讲课、专题培训、技术指导、教学查房等,并做好衔接管理。
四、外聘专家审批流程
申请科室需如实填报《外聘专家审批表》(附件1),按照以下程序审批:申请科室→主管职能部门→医教部→分管院领导→单位负责人,相关情况按要求记录。
五、外聘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流程
遵照《关于印发外聘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流程的通知》执行。邀请科室需如实填报《外聘专家劳务报酬申请表》,按照以下程序审批:制表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医教部负责人→医教部分管领导。财务部负责完成《外聘专家劳务报酬发放表》,并做好衔接管理。
参照“关于印发《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讲课费(税后)执行以下标准: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500元。讲课费按实际发生学时计算,每半天最多按4学时计算。其他人员讲课费以及会议等其他活动中聘请专业人员或专家学者讲课费参照上述标准执行。同时为多班次一并授课的,不重复计算讲课费,相关情况按要求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