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急诊检验制度
一、急诊检验的要求 按职责范围,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检验单后,要迅速及时地采集标本,及时开展检验,准确地报告检验结果、检验科可依据急诊工作的实际需要,配备专职急诊检验人员,从事急诊检验工作。 1、实施该项工作时,急诊检验由各科临床医师依据急诊病情需,规范填写急诊检验单,由护士、工人或患者家属急送化验室,也可用电话或传呼告知
一、急诊检验的要求
按职责范围,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检验单后,要迅速及时地采集标本,及时开展检验,准确地报告检验结果、检验科可依据急诊工作的实际需要,配备专职急诊检验人员,从事急诊检验工作。
1、实施该项工作时,急诊检验由各科临床医师依据急诊病情需,规范填写急诊检验单,由护士、工人或患者家属急送化验室,也可用电话或传呼告知急诊检验在岗人员。
2、为提高工作规范性,急诊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检验单后,须在 5 分钟内将标本采集完毕、血液常规标本由检验人员采集,难以行动的患者,由检验人员到床边采集、静脉血由护士采集,脑脊液及各类穿刺液、 胃液由医师采集、粪便、尿液等可由患者留取、除血液常规标本外,静脉血、脑脊液及各类穿刺液、 胃液、粪便、尿液等由护士、工人或患者家属连同检验单一起送至急诊检验室。
3、在具体执行中,急诊检验当班人员接到标本后,须先检查检验标本是否符合要求,而后开展检验并及时上报检验结果。
4、实施环节中,急诊检验在岗人员将急诊检验结果报告反馈单及时送交送检医师,或电话告知送检病区,由送检病区的护士或医师记录结果,其检验报告反馈单应于当日或次日早上交给送检病区。
二、急诊检验的范围
1、急诊患者;
2、开展配套工作时,门诊中的急危重症患者;
3、为保证工作规范有序,急诊室观察病情突然变化者;
4、住院患者中病情突变者。
三、急诊检验项目
1、常规工作中,血液常规检验: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血色素测定,出、凝血时间测定,血型鉴定,血交叉配合试验,疟原虫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2、按职责范围,尿液常规检验:尿蛋白定性试验、尿糖定性试验、酮体测定、尿沉渣镜检、尿胆红素定性试验、尿胆元试验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3、实施该项工作时,大便常规检验:粪便理学检验、涂片镜检、潜血试验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4、为提高工作规范性,脑脊液及各类穿刺液检验:理学检验、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蛋白定性、糖定性或半定量,涂片法作细菌检查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5、在具体执行中,生化检验:钾、钠、氯、糖、肌酐、尿素氮测定,淀粉酶测定,胆碱脂酶测定,血氯分析,脑脊液蛋白、糖、氯化物定量测定,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6、实施环节中,胃液的毒物分析:如巴比妥类,有机磷类的毒物测定,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7、日常工作中,其他,依据临床需要,由临床科室与检验科商定。
按职责范围,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检验单后,要迅速及时地采集标本,及时开展检验,准确地报告检验结果、检验科可依据急诊工作的实际需要,配备专职急诊检验人员,从事急诊检验工作。
1、实施该项工作时,急诊检验由各科临床医师依据急诊病情需,规范填写急诊检验单,由护士、工人或患者家属急送化验室,也可用电话或传呼告知急诊检验在岗人员。
2、为提高工作规范性,急诊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检验单后,须在 5 分钟内将标本采集完毕、血液常规标本由检验人员采集,难以行动的患者,由检验人员到床边采集、静脉血由护士采集,脑脊液及各类穿刺液、 胃液由医师采集、粪便、尿液等可由患者留取、除血液常规标本外,静脉血、脑脊液及各类穿刺液、 胃液、粪便、尿液等由护士、工人或患者家属连同检验单一起送至急诊检验室。
3、在具体执行中,急诊检验当班人员接到标本后,须先检查检验标本是否符合要求,而后开展检验并及时上报检验结果。
4、实施环节中,急诊检验在岗人员将急诊检验结果报告反馈单及时送交送检医师,或电话告知送检病区,由送检病区的护士或医师记录结果,其检验报告反馈单应于当日或次日早上交给送检病区。
二、急诊检验的范围
1、急诊患者;
2、开展配套工作时,门诊中的急危重症患者;
3、为保证工作规范有序,急诊室观察病情突然变化者;
4、住院患者中病情突变者。
三、急诊检验项目
1、常规工作中,血液常规检验: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血色素测定,出、凝血时间测定,血型鉴定,血交叉配合试验,疟原虫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2、按职责范围,尿液常规检验:尿蛋白定性试验、尿糖定性试验、酮体测定、尿沉渣镜检、尿胆红素定性试验、尿胆元试验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3、实施该项工作时,大便常规检验:粪便理学检验、涂片镜检、潜血试验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4、为提高工作规范性,脑脊液及各类穿刺液检验:理学检验、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蛋白定性、糖定性或半定量,涂片法作细菌检查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5、在具体执行中,生化检验:钾、钠、氯、糖、肌酐、尿素氮测定,淀粉酶测定,胆碱脂酶测定,血氯分析,脑脊液蛋白、糖、氯化物定量测定,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6、实施环节中,胃液的毒物分析:如巴比妥类,有机磷类的毒物测定,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7、日常工作中,其他,依据临床需要,由临床科室与检验科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