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案管理委员会
病案管理委员会 一、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 副主任委员: 委员: 委员会下设日常办事机构,设在病案管理部门或医务管理部门。日常办事机构负责人由分管院领导或相关负责人兼任。 二、工作职责 (一)在院长领导下,统筹医院门诊、急诊和住院病案资料管理,并负责病案质量审核监督。 (二)制定医院病案管理制度,审核医疗文书及相关表格
# 病案管理委员会
一、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
副主任委员:
委员:
委员会下设日常办事机构,设在病案管理部门或医务管理部门。日常办事机构负责人由分管院领导或相关负责人兼任。
二、工作职责
(一)在院长领导下,统筹医院门诊、急诊和住院病案资料管理,并负责病案质量审核监督。
(二)制定医院病案管理制度,审核医疗文书及相关表格式样,并督促落实;定期对病案管理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和指导。
(三)制定病案书写标准,及时提出对临床医师、护理人员规范书写和使用病案的要求,配合临床教学和科研工作开展。
(四)在临床医师和病案管理人员之间发挥沟通协调作用,收集科室对病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双方协同配合,促进病案书写和管理质量的不断提升。
(五)根据有关材料讨论和确定疾病诊断和手术名称的统一命名,规范应用 ICD 编码。
(六)组织多种形式的病案书写质量检查,评选优秀病案,交流书写和管理经验。
三、工作制度
(一)依据相关规定加强门诊、急诊、住院病案资料的管理。
(二)制定医院病案管理制度,审核医疗文书及相关表格式样,对病案管理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和指导。
(三)按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有关要求制定医院的病历书写标准,并督导执行。
(四)加强病案管理工作,配合临床教学和科研工作开展。
(五)根据有关材料讨论和确定疾病诊断和手术名称的统一命名,规范应用 ICD 编码。
(六)组织多种形式的病案书写质量检查,表扬优秀病案,并对不合格病案进行反馈整改。
(七)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病案管理委员会会议,研究病案管理的相关工作。
一、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
副主任委员:
委员:
委员会下设日常办事机构,设在病案管理部门或医务管理部门。日常办事机构负责人由分管院领导或相关负责人兼任。
二、工作职责
(一)在院长领导下,统筹医院门诊、急诊和住院病案资料管理,并负责病案质量审核监督。
(二)制定医院病案管理制度,审核医疗文书及相关表格式样,并督促落实;定期对病案管理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和指导。
(三)制定病案书写标准,及时提出对临床医师、护理人员规范书写和使用病案的要求,配合临床教学和科研工作开展。
(四)在临床医师和病案管理人员之间发挥沟通协调作用,收集科室对病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双方协同配合,促进病案书写和管理质量的不断提升。
(五)根据有关材料讨论和确定疾病诊断和手术名称的统一命名,规范应用 ICD 编码。
(六)组织多种形式的病案书写质量检查,评选优秀病案,交流书写和管理经验。
三、工作制度
(一)依据相关规定加强门诊、急诊、住院病案资料的管理。
(二)制定医院病案管理制度,审核医疗文书及相关表格式样,对病案管理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和指导。
(三)按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有关要求制定医院的病历书写标准,并督导执行。
(四)加强病案管理工作,配合临床教学和科研工作开展。
(五)根据有关材料讨论和确定疾病诊断和手术名称的统一命名,规范应用 ICD 编码。
(六)组织多种形式的病案书写质量检查,表扬优秀病案,并对不合格病案进行反馈整改。
(七)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病案管理委员会会议,研究病案管理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