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管理制度

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管理制度 为落实“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向患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经济的医疗服务,特制定本制度,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一、患者的权益指患者在患病就医期间所拥有的而且能够行使的权利和应享有的利益。医务人员应当尊重和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二、医务人员应依法维护患者基本权益,即有权获得适宜的医疗诊治。 (

# 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管理制度
为落实“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向患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经济的医疗服务,特制定本制度,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一、患者的权益指患者在患病就医期间所拥有的而且能够行使的权利和应享有的利益。医务人员应当尊重和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二、医务人员应依法维护患者基本权益,即有权获得适宜的医疗诊治。
(一)患者享有平等医疗权。无论性别、国籍、民族、信仰、社会地位和病情轻重,均应获得礼貌、周到、耐心、连续、合理的诊疗服务。
(二)患者享有安全、有效诊治的权利。凡符合病情需要且有助于改善健康状况的诊断方法、治疗措施和护理条件,均应依法依规提供。
(三)有权要求清洁、安全的医疗环境,并有权知道经治医师及护士的姓名。
(四)有权了解有关诊疗、治疗、处置及病情预后等确切内容和结果,并有权要求
对此作出通俗易懂的解释。从医疗角度不宜相告的或当时未明确诊断的,应向家属解释。
(五)患者有权了解各类诊疗手段的相关情况,包括辅助作用、对健康的影响、可能发生的意外、并发症及预后等。
三、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自由选择和拒绝治疗的权利。
(一)患者有权根据医疗条件或自己的经济条件选择医院、医护人员、医疗及护理方案。
(二)患者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精神病、传染病患者的某些情况属不允许范围)可拒绝治疗、也有权拒绝某些实验性治疗。但医师应说明拒绝治疗的危害。
(三)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动出院,但出院后产生的一切后果,医疗机构及医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医务人员应尊重和维护患者的隐私权。
(一)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因医疗需要提供的个人秘密、肖像或其他隐私信息,享有要求保密的权利。医务人员应当严格保密,不得随意向无关人员泄露。
(二)患者有权对接受检查的环境要求具有合理的声音、形象方面的隐蔽性。有异性医务人员开展某些部位的体检治疗时,有权要求第三者在场。
(三)在开展涉及床边会诊、讨论时,可要求不让不涉及其医疗的人参加;有权要求其病案只能由直接涉及其治疗或监督病案质量的人阅读。
五、患者有监督自己的医疗及护理权益实现的权利。
(一)患者有权监督医院对自己所实施的医疗护理工作,如果患者的正当要求没有得到满足,或由于医护人员的过失造成患者身心的损害,患者有权向医院提出质问或依法提出投诉或依法维权。
(二)患者在接受治疗期间,不论医疗费用由谁支付,均有权核对相关账单,并要求对各项费用用途作出解释。
六、医务人员应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严格遵循医院《知情同意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
七、医务人员应主动了解患者的民族和宗教信仰情况,尊重患者的民族风
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对患者提出的相关合理需求,在客观条件允许且不影响治疗的前提下,应充分配合、尽量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