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急值”报告制度
“危急值”报告制度 一、“危急值”是指检验、检查结果明显偏离正常参考范围,提示患者可能处于生命危险边缘状态。临床医师及时获知相关信息并迅速给予有效干预或治疗,有可能挽救患者生命;延误处理则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甚至危及生命。 二、各医技科室确认检查结果达到“危急值”后,应立即报告患者所在临床科室,不得瞒报、漏报或延迟报告,
# “危急值”报告制度
一、“危急值”是指检验、检查结果明显偏离正常参考范围,提示患者可能处于生命危险边缘状态。临床医师及时获知相关信息并迅速给予有效干预或治疗,有可能挽救患者生命;延误处理则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甚至危及生命。
二、各医技科室确认检查结果达到“危急值”后,应立即报告患者所在临床科室,不得瞒报、漏报或延迟报告,并填写《XXXX危急值报告登记本》,详细记录检查日期、患者姓名、住院号、床号、检查项目、检查结果、复查结果、临床联系电话、接收人员和报告人员等内容,同时发出检查结果。临床科室接到“危急值”报告后,应详细登记,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保障患者安全,并在病程记录中记录处置情况。门诊患者出现危急值时,应在登记本和门诊病历中记录诊治措施。
三、“危急值”报告流程
(一)医技科室工作人员发现“危急值”时,在确认仪器设备和检查过程正常的基础上立即复查。复查结果与首次结果一致后,应立即电话通知临床科室,并填写《XXXX危急值报告登记本》,详细记录检查日期、患者姓名、住院号、科室床号、检查项目及结果、复查结果、电话报告时间(具体到分)、临床联系电话、接收人员和报告人员等内容,同时发出检查结果。
(二)临床科室接到医技科室“危急值”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并在《XXXX危急值报告登记本》中详细记录。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接到通知后,应立即确认标本采集、送检等环节是否正常;若认为结果与患者临床病情不符或标本采集存在问题,可重新留取标本送检复查或请患者复查。医技科室应及时复检并反馈结果。确认存在危及生命的“危急值”时,下级医师应立即报告上级医师并进行相应处置,同时在病程记录中详细记录危急值结果及处理情况。
四、“危急值”报告覆盖全院临床科室,重点关注重症医学科、急诊科、手术室及各类重症监护病房等部门的急危重症患者。
五、“危急值”报告涉及的科室包括检验科、核医学科、输血科、病理科、放射科、超声医学科、CT磁共振、内窥镜室、电生理检查室等医技科室。
一、“危急值”是指检验、检查结果明显偏离正常参考范围,提示患者可能处于生命危险边缘状态。临床医师及时获知相关信息并迅速给予有效干预或治疗,有可能挽救患者生命;延误处理则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甚至危及生命。
二、各医技科室确认检查结果达到“危急值”后,应立即报告患者所在临床科室,不得瞒报、漏报或延迟报告,并填写《XXXX危急值报告登记本》,详细记录检查日期、患者姓名、住院号、床号、检查项目、检查结果、复查结果、临床联系电话、接收人员和报告人员等内容,同时发出检查结果。临床科室接到“危急值”报告后,应详细登记,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保障患者安全,并在病程记录中记录处置情况。门诊患者出现危急值时,应在登记本和门诊病历中记录诊治措施。
三、“危急值”报告流程
(一)医技科室工作人员发现“危急值”时,在确认仪器设备和检查过程正常的基础上立即复查。复查结果与首次结果一致后,应立即电话通知临床科室,并填写《XXXX危急值报告登记本》,详细记录检查日期、患者姓名、住院号、科室床号、检查项目及结果、复查结果、电话报告时间(具体到分)、临床联系电话、接收人员和报告人员等内容,同时发出检查结果。
(二)临床科室接到医技科室“危急值”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并在《XXXX危急值报告登记本》中详细记录。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接到通知后,应立即确认标本采集、送检等环节是否正常;若认为结果与患者临床病情不符或标本采集存在问题,可重新留取标本送检复查或请患者复查。医技科室应及时复检并反馈结果。确认存在危及生命的“危急值”时,下级医师应立即报告上级医师并进行相应处置,同时在病程记录中详细记录危急值结果及处理情况。
四、“危急值”报告覆盖全院临床科室,重点关注重症医学科、急诊科、手术室及各类重症监护病房等部门的急危重症患者。
五、“危急值”报告涉及的科室包括检验科、核医学科、输血科、病理科、放射科、超声医学科、CT磁共振、内窥镜室、电生理检查室等医技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