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科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护士长和相关人员参加。科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次,主治医师每周查房2次,一般在上午开展。住院医师或值班医师每日至少查房2次。 二、对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遇到疑难问题时,应及时请示或邀请上级医师会

#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科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护士长和相关人员参加。科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次,主治医师每周查房2次,一般在上午开展。住院医师或值班医师每日至少查房2次。
二、对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遇到疑难问题时,应及时请示或邀请上级医师会诊。
三、查房前,经治医师应准备病历、X光片、各项检查报告及所需器材,报告简要病史、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进行必要检查、病情分析并作出指导意见。
四、查房内容:
(一)科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审查对新入院、危重患者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开展必要的教学工作。
(二)主治医师查房,对所管患者分组开展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危重、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患者开展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医师和护理的反应;倾听患者陈述;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错误的记录,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饮食、生活的意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出院、转院问题。
(三)住院医师查房应重点巡视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及术后患者,同时兼顾一般患者;核查检验检查报告并分析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检查当日医嘱执行情况,必要时下达临时医嘱及次晨特殊检查医嘱;了解患者饮食情况,并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护理和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四)院领导及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应有计划、有目的地定期参加各科查房,检查了解患者治疗情况及存在问题,并及时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