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环节、重点部门与重要岗位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及措施
关键环节、重点部门与重要岗位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及措施 一、急危重患者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及措施 (一)标准 1、急危重患者诊断、抢救和治疗措施及方案符合诊断、抢救和治疗原则。 2、病历书写及时、准确、规范,符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3、会诊讨论按照有关制度执行,急诊急危重患者会诊应在 10 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置。 4、急诊留
# 关键环节、重点部门与重要岗位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及措施
一、急危重患者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及措施
(一)标准
1、急危重患者诊断、抢救和治疗措施及方案符合诊断、抢救和治疗原则。
2、病历书写及时、准确、规范,符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3、会诊讨论按照有关制度执行,急诊急危重患者会诊应在 10 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置。
4、急诊留观不得超过72小时;住院患者3日未明确诊断或病情恶化者,应组织相关专业会诊讨论,尽快明确诊断并制定诊治计划。疑难、危重及死亡病例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讨论分析。
5、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成功率≥80%。
6、急救药品和物品齐全,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7、消毒隔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感染相关规定执行。
(二)措施
1、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首诊负责制,严格交接班。
2、为急危重患者检查、入院、手术等开辟“绿色通道”,简化手续和流程,保障各项措施和方案有效落实。
3、急危重患者检查、转科、转院时,各部门应通力配合,提前做好准备,由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并备齐必要抢救药品和设备。
4、医务人员应参加培训,全员熟练掌握急危重患者抢救诊疗程序和技术操作标准。
5、抢救同时按规定逐级报告,必要时组织科间及全院会诊和抢救。
6、严密观察病情,记录要及时详细,用药处置要准确,对危急重症患者应就地抢救,待病情相对稳定并具备转运条件后方可移动。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
8、及时与患者家属或相关联系人沟通,通报病情;重要诊治措施、监护计划和有创检查应取得患者本人、家属或授权委托人同意,并签署医疗同意书。
9、及时完成病历书写和记录。
10、加强质量控制、检查和考核,纳入月度综合质量考核并与绩效挂钩。发生医疗纠纷并经调查确认存在过错的,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二、手术(含介入诊疗)及围手术期安全管理标准与措施
(一)标准
1、术前检查齐全,准备完善。
2、对二级及以上手术和新开展手术均应按规定开展术前讨论,制定详细的手术方案。
3、择期手术应予手术前一日,急诊手术应及时通知麻醉专业人员,参加手术的医护人员必须做好准备和参加手术,急诊手术随叫随到。
4、麻醉医师术前必须评估患者,制定麻醉方案。
5、病历书写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执行。
6、术前履行告知义务,并签署手术同意书及相关医疗文件。
7、手术人员安排应符合手术分级管理要求。
8、消毒灭菌消毒隔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感染相关规定执行。
9、手术室布局合理、流程规范,手术室器械、药品和设备应满足手术及麻醉需要。
10、医疗废物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开展。
(二)措施
1、严格执行手术和围手术期管理制度。
2、择期手术前,必须完成必要的辅助检查,尽可能明确诊断,按规定开展术前讨论。
3、做好各项术前准备工作,评估并处置可纠正的相对禁忌证。
4、术前履行告知义务,并签署规定的手术同意书及相关医疗文件。
5、严格执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6、提前通知手术相关科室和人员做好手术准备。
7、严格落实手术操作规范,准确操作,保护组织。
8、麻醉医师必须开展麻醉术前访视,做好麻醉准备、术中管理、术后管理和随访。严格掌握拔管指征。
9、严格遵循手术室工作制度,遵守无菌原则。
10、严格手术手术器械管理,术前术后清点无误。
11、严格查对制度。
12、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手术安排变动、术中发现异常或意外情况,均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科主任,必要时按程序向医务管理部门及分管院领导报告。
13、及时、认真填写各类记录单,粘贴各种标签存放病历中。
14、手术离体组织送检率100%,必要时向患者及家属说明相关情况。
15、护送患者到病房,并做好交接工作。麻醉医师术后做好随访记录。
16、手术医师及时下达术后医嘱,按期完成手术相关记录,向值班医师做好床旁交接。
17、病区护理根据医嘱和病情做好护理、治疗、健康教育及康复指导。
18、换药室除开展简单清创缝合、紧急止血和外科换药等处置外,不得开展其他手术。
19、加强质量控制、检查和考核,纳入月度综合质量考核并与绩效挂钩。发生医疗纠纷并经调查确认存在过错的,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三、有创诊疗操作安全管理标准及措施
(一)标准
1、操作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资质。
2、履行知情告知。
3、做好相应记录。
4、配备必要抢救药品和设备。
5、消毒灭菌消毒隔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感染相关规定执行。
6、医疗废物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开展。
(二)措施
1、严禁无相应资质人员实施操作。
2、充分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履行告知义务,签署同意书和其他相关医疗文件。
3、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诊疗操作规范和常规。
4、认真做好操作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患者心理准备、物品、器械、药品和人员等。
5、及时完成相关操作记录。
6、操作完成后及时告知操作结果,交代注意事项并认真做好护理、观察和随访。
四、临床输血安全管理标准
(一)标准
1、《输血同意书》签署率达100%。
2、血液贮存应符合要求。
3、落实临床用血审核制度,按要求报告输血不良反应。
4、按期检查,严禁将过期或报废血液制品用于患者。
5、能够满足临床合理用血需求。
(二)措施
1、完善并执行科室各项工作制度、操作规范和流程。
2、开展全员输血相关知识培训。
3、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4、保障输血前必查检验项目落实,发生输血不良事件时,协助临床迅速查明原因并妥善处置。
5、建立临床用血应急机制,保障临床用血供应。
五、急诊急救安全管理标准
(一)标准
1、急诊急救人员应相对固定,由具备良好职业素养、临床经验和技术能力的医师、护理人员承担,并具备较强急救意识和综合处置能力。
2、急诊抢救药品、器材配备齐全,设备(包括车辆)保障正常状态,能符合院前和院内急救需要。
3、病历质量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执行。
4、严格落实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和护理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5、各种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医院相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二)措施
1、强化爱岗教育和医德医风教育,培养爱岗敬业、勇于奉献、“救死扶伤 ”高尚的职业情操。强化首诊负责制、值班交接班制度等医疗核心制度的学习和落实。
2、医护人员包括救护车驾驶员按期举行急救演练和培训。
3、严密观察急诊患者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严格落实急诊技术操作规范。
4、遇重大抢救,应立即报送,相关院领导应按需到场指挥协调抢救。
5、强化与患者及家属的沟通,告知急救相关风险,及时签署转送、转诊同意书和其他相关医疗文件。
6、进入本机构的急危重症患者按照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组织救治。
7、加强质量控制、检查和考核,纳入月度综合质量考核并与绩效挂钩。发生医疗纠纷并经调查确认存在过错的,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六、新生儿科安全管理标准
(一)标准
1、新生儿科应保持环境清洁整齐,温度、湿度适宜,通风良好。
2、新生儿科应备有必要的抢救药品和器械,保障在有效期内并处于完好状态。
3、工作人员应无传染性疾病,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4、病历质量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执行。
5、医疗废物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开展。
6、严格落实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和护理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二)措施
1、室内应每日通风换气,并按要求开展空气消毒。
2、新生儿科应安排医护人员24小时值守。严格落实医师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必须床旁交接。严密观察,及时发现处置异常情况。保暖热水袋应加布套,不得贴近新生儿身体。
3、工作人员进入新生儿科应按规定着装,接触新生儿前后应落实手卫生。
4、新生儿科内的器械、物品均固定专用。
5、新生儿科的面巾、奶瓶、奶头、奶罩,新生儿的衣服、尿布必须经消毒后方可使用。新生儿出院后床位要开展消毒。新生儿患传染病或疑似感染时,应当予以隔离。
6、新生儿佩戴腕带便于身份识别。
7、新生儿按要求接种相关疫苗。
8、及时与家长沟通交流,通报新生儿病情情况和观察治疗方案,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和相关医疗文件。
9、加强质量控制、检查和考核,纳入月度综合质量考核并与绩效挂钩。发生医疗纠纷并经调查确认存在过错的,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七、儿科病房安全管理标准
(一)标准
1、儿科病房应保持清洁、整齐、温馨、安全和适宜的温度、湿度环境,通风良好。
2、儿科病房工作人员无传染病和流行病。
3、儿科病房患儿应有监护人陪护,指导家长做好患儿看护。
4、病历质量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执行。
5、医疗废物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开展。
6、严格落实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和护理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二)措施
1、病室应每日通风换气,必要时开展空气消毒。
2、医务人员接触婴幼儿前后应落实手卫生。
3、患儿用品宜专人专用,强化健康宣教和喂养指导。
4、患儿为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应当予以隔离。
5、严格落实查房制度、交接班制度等制度。
6、加强质量控制、检查和考核,纳入月度综合质量考核并与绩效挂钩。发生医疗纠纷并经调查确认存在过错的,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八、内镜诊疗安全管理标准
(一)标准
1、诊疗操作按照相关内镜技术操作规范和流程执行。
2、检查室应配备必要抢救药品和设备。
3、消毒灭菌按照《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和《传染病防治法》等执行。
4、检查报告应及时出具,描述准确、结论规范。
5、医疗废物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开展。
(二)措施
1、操作医师必须了解相关病史,把握检查适应证和相对禁忌证,检查前应完成必要准备(如心理、胃肠道等)。
2、发现异常组织时,应按规范进行活体组织病理学检查。
3、确需对高风险患者实施检查时,相关临床科室应充分做好现场抢救准备,征得患者及家属同意并按程序报告相关管理部门和院领导后实施。
4、检查前必须履行告知义务,签署检查知情同意书和相关医疗文书。
5、加强质量控制和检查考核,纳入月度综合质量考核并与绩效挂钩。发生医疗纠纷并经调查确认存在过错的,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九、产房安全管理标准
(一)标准
1、产房应保持清洁整齐,温度、湿度适宜,通风良好。
2、产房应备有必要的抢救药品和器械,保障在有效期内并处于完好状态。
3、产房严格执行 24小时值班制。
4、工作人员应无传染性疾病。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5、新生儿出生后应进行全身检查、测体重、留取足印、系腕带等。
6、病历质量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执行。
7、工作人员进入产房时,必须按要求着装,严格落实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8、医疗废物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开展。
(二)措施
1、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格落实值班交接班制度。
2、产房应备齐产程所需物品、药品和急救设备,固定位置,专人保管,定期检查、维修,及时补充和更换。
3、应热情接待产妇,严密测血压、听胎心、观察产程。产妇在待产和分娩过程中应及时发现并处置异常情况。
4、产房应保持清洁,定期做好清洁、消毒及环境卫生学监测。可疑患有传染病的产妇,分娩时应采取隔离措施,产后及时消毒处理;分娩结束后,及时整理用物、产床、被服,进行常规清洁消毒,各类物品归还原位。
5、接生后,接生人员应及时、准确地填写相关记录。
6、新生儿出生后要及时告知产妇及家属相关情况。
7、严格落实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和护理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8、加强质量控制、检查和考核,纳入月度综合质量考核并与绩效挂钩。发生医疗纠纷并经调查确认存在过错的,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十、ICU 安全管理标准
(一)标准
1、ICU应配备较完善的抢救药品、器械和设备,及时保持完好状态。
2、执行ICU患者转入、转出标准等要求。
3、24小时安排专人值班监护。
4、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探视制度等。
5、病历书写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执行。
6、消毒灭菌消毒隔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感染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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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急危重患者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及措施
(一)标准
1、急危重患者诊断、抢救和治疗措施及方案符合诊断、抢救和治疗原则。
2、病历书写及时、准确、规范,符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3、会诊讨论按照有关制度执行,急诊急危重患者会诊应在 10 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置。
4、急诊留观不得超过72小时;住院患者3日未明确诊断或病情恶化者,应组织相关专业会诊讨论,尽快明确诊断并制定诊治计划。疑难、危重及死亡病例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讨论分析。
5、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成功率≥80%。
6、急救药品和物品齐全,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7、消毒隔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感染相关规定执行。
(二)措施
1、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首诊负责制,严格交接班。
2、为急危重患者检查、入院、手术等开辟“绿色通道”,简化手续和流程,保障各项措施和方案有效落实。
3、急危重患者检查、转科、转院时,各部门应通力配合,提前做好准备,由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并备齐必要抢救药品和设备。
4、医务人员应参加培训,全员熟练掌握急危重患者抢救诊疗程序和技术操作标准。
5、抢救同时按规定逐级报告,必要时组织科间及全院会诊和抢救。
6、严密观察病情,记录要及时详细,用药处置要准确,对危急重症患者应就地抢救,待病情相对稳定并具备转运条件后方可移动。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
8、及时与患者家属或相关联系人沟通,通报病情;重要诊治措施、监护计划和有创检查应取得患者本人、家属或授权委托人同意,并签署医疗同意书。
9、及时完成病历书写和记录。
10、加强质量控制、检查和考核,纳入月度综合质量考核并与绩效挂钩。发生医疗纠纷并经调查确认存在过错的,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二、手术(含介入诊疗)及围手术期安全管理标准与措施
(一)标准
1、术前检查齐全,准备完善。
2、对二级及以上手术和新开展手术均应按规定开展术前讨论,制定详细的手术方案。
3、择期手术应予手术前一日,急诊手术应及时通知麻醉专业人员,参加手术的医护人员必须做好准备和参加手术,急诊手术随叫随到。
4、麻醉医师术前必须评估患者,制定麻醉方案。
5、病历书写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执行。
6、术前履行告知义务,并签署手术同意书及相关医疗文件。
7、手术人员安排应符合手术分级管理要求。
8、消毒灭菌消毒隔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感染相关规定执行。
9、手术室布局合理、流程规范,手术室器械、药品和设备应满足手术及麻醉需要。
10、医疗废物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开展。
(二)措施
1、严格执行手术和围手术期管理制度。
2、择期手术前,必须完成必要的辅助检查,尽可能明确诊断,按规定开展术前讨论。
3、做好各项术前准备工作,评估并处置可纠正的相对禁忌证。
4、术前履行告知义务,并签署规定的手术同意书及相关医疗文件。
5、严格执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6、提前通知手术相关科室和人员做好手术准备。
7、严格落实手术操作规范,准确操作,保护组织。
8、麻醉医师必须开展麻醉术前访视,做好麻醉准备、术中管理、术后管理和随访。严格掌握拔管指征。
9、严格遵循手术室工作制度,遵守无菌原则。
10、严格手术手术器械管理,术前术后清点无误。
11、严格查对制度。
12、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手术安排变动、术中发现异常或意外情况,均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科主任,必要时按程序向医务管理部门及分管院领导报告。
13、及时、认真填写各类记录单,粘贴各种标签存放病历中。
14、手术离体组织送检率100%,必要时向患者及家属说明相关情况。
15、护送患者到病房,并做好交接工作。麻醉医师术后做好随访记录。
16、手术医师及时下达术后医嘱,按期完成手术相关记录,向值班医师做好床旁交接。
17、病区护理根据医嘱和病情做好护理、治疗、健康教育及康复指导。
18、换药室除开展简单清创缝合、紧急止血和外科换药等处置外,不得开展其他手术。
19、加强质量控制、检查和考核,纳入月度综合质量考核并与绩效挂钩。发生医疗纠纷并经调查确认存在过错的,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三、有创诊疗操作安全管理标准及措施
(一)标准
1、操作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资质。
2、履行知情告知。
3、做好相应记录。
4、配备必要抢救药品和设备。
5、消毒灭菌消毒隔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感染相关规定执行。
6、医疗废物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开展。
(二)措施
1、严禁无相应资质人员实施操作。
2、充分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履行告知义务,签署同意书和其他相关医疗文件。
3、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诊疗操作规范和常规。
4、认真做好操作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患者心理准备、物品、器械、药品和人员等。
5、及时完成相关操作记录。
6、操作完成后及时告知操作结果,交代注意事项并认真做好护理、观察和随访。
四、临床输血安全管理标准
(一)标准
1、《输血同意书》签署率达100%。
2、血液贮存应符合要求。
3、落实临床用血审核制度,按要求报告输血不良反应。
4、按期检查,严禁将过期或报废血液制品用于患者。
5、能够满足临床合理用血需求。
(二)措施
1、完善并执行科室各项工作制度、操作规范和流程。
2、开展全员输血相关知识培训。
3、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4、保障输血前必查检验项目落实,发生输血不良事件时,协助临床迅速查明原因并妥善处置。
5、建立临床用血应急机制,保障临床用血供应。
五、急诊急救安全管理标准
(一)标准
1、急诊急救人员应相对固定,由具备良好职业素养、临床经验和技术能力的医师、护理人员承担,并具备较强急救意识和综合处置能力。
2、急诊抢救药品、器材配备齐全,设备(包括车辆)保障正常状态,能符合院前和院内急救需要。
3、病历质量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执行。
4、严格落实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和护理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5、各种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医院相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二)措施
1、强化爱岗教育和医德医风教育,培养爱岗敬业、勇于奉献、“救死扶伤 ”高尚的职业情操。强化首诊负责制、值班交接班制度等医疗核心制度的学习和落实。
2、医护人员包括救护车驾驶员按期举行急救演练和培训。
3、严密观察急诊患者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严格落实急诊技术操作规范。
4、遇重大抢救,应立即报送,相关院领导应按需到场指挥协调抢救。
5、强化与患者及家属的沟通,告知急救相关风险,及时签署转送、转诊同意书和其他相关医疗文件。
6、进入本机构的急危重症患者按照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组织救治。
7、加强质量控制、检查和考核,纳入月度综合质量考核并与绩效挂钩。发生医疗纠纷并经调查确认存在过错的,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六、新生儿科安全管理标准
(一)标准
1、新生儿科应保持环境清洁整齐,温度、湿度适宜,通风良好。
2、新生儿科应备有必要的抢救药品和器械,保障在有效期内并处于完好状态。
3、工作人员应无传染性疾病,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4、病历质量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执行。
5、医疗废物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开展。
6、严格落实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和护理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二)措施
1、室内应每日通风换气,并按要求开展空气消毒。
2、新生儿科应安排医护人员24小时值守。严格落实医师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必须床旁交接。严密观察,及时发现处置异常情况。保暖热水袋应加布套,不得贴近新生儿身体。
3、工作人员进入新生儿科应按规定着装,接触新生儿前后应落实手卫生。
4、新生儿科内的器械、物品均固定专用。
5、新生儿科的面巾、奶瓶、奶头、奶罩,新生儿的衣服、尿布必须经消毒后方可使用。新生儿出院后床位要开展消毒。新生儿患传染病或疑似感染时,应当予以隔离。
6、新生儿佩戴腕带便于身份识别。
7、新生儿按要求接种相关疫苗。
8、及时与家长沟通交流,通报新生儿病情情况和观察治疗方案,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和相关医疗文件。
9、加强质量控制、检查和考核,纳入月度综合质量考核并与绩效挂钩。发生医疗纠纷并经调查确认存在过错的,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七、儿科病房安全管理标准
(一)标准
1、儿科病房应保持清洁、整齐、温馨、安全和适宜的温度、湿度环境,通风良好。
2、儿科病房工作人员无传染病和流行病。
3、儿科病房患儿应有监护人陪护,指导家长做好患儿看护。
4、病历质量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执行。
5、医疗废物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开展。
6、严格落实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和护理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二)措施
1、病室应每日通风换气,必要时开展空气消毒。
2、医务人员接触婴幼儿前后应落实手卫生。
3、患儿用品宜专人专用,强化健康宣教和喂养指导。
4、患儿为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应当予以隔离。
5、严格落实查房制度、交接班制度等制度。
6、加强质量控制、检查和考核,纳入月度综合质量考核并与绩效挂钩。发生医疗纠纷并经调查确认存在过错的,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八、内镜诊疗安全管理标准
(一)标准
1、诊疗操作按照相关内镜技术操作规范和流程执行。
2、检查室应配备必要抢救药品和设备。
3、消毒灭菌按照《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和《传染病防治法》等执行。
4、检查报告应及时出具,描述准确、结论规范。
5、医疗废物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开展。
(二)措施
1、操作医师必须了解相关病史,把握检查适应证和相对禁忌证,检查前应完成必要准备(如心理、胃肠道等)。
2、发现异常组织时,应按规范进行活体组织病理学检查。
3、确需对高风险患者实施检查时,相关临床科室应充分做好现场抢救准备,征得患者及家属同意并按程序报告相关管理部门和院领导后实施。
4、检查前必须履行告知义务,签署检查知情同意书和相关医疗文书。
5、加强质量控制和检查考核,纳入月度综合质量考核并与绩效挂钩。发生医疗纠纷并经调查确认存在过错的,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九、产房安全管理标准
(一)标准
1、产房应保持清洁整齐,温度、湿度适宜,通风良好。
2、产房应备有必要的抢救药品和器械,保障在有效期内并处于完好状态。
3、产房严格执行 24小时值班制。
4、工作人员应无传染性疾病。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5、新生儿出生后应进行全身检查、测体重、留取足印、系腕带等。
6、病历质量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执行。
7、工作人员进入产房时,必须按要求着装,严格落实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8、医疗废物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开展。
(二)措施
1、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格落实值班交接班制度。
2、产房应备齐产程所需物品、药品和急救设备,固定位置,专人保管,定期检查、维修,及时补充和更换。
3、应热情接待产妇,严密测血压、听胎心、观察产程。产妇在待产和分娩过程中应及时发现并处置异常情况。
4、产房应保持清洁,定期做好清洁、消毒及环境卫生学监测。可疑患有传染病的产妇,分娩时应采取隔离措施,产后及时消毒处理;分娩结束后,及时整理用物、产床、被服,进行常规清洁消毒,各类物品归还原位。
5、接生后,接生人员应及时、准确地填写相关记录。
6、新生儿出生后要及时告知产妇及家属相关情况。
7、严格落实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和护理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8、加强质量控制、检查和考核,纳入月度综合质量考核并与绩效挂钩。发生医疗纠纷并经调查确认存在过错的,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十、ICU 安全管理标准
(一)标准
1、ICU应配备较完善的抢救药品、器械和设备,及时保持完好状态。
2、执行ICU患者转入、转出标准等要求。
3、24小时安排专人值班监护。
4、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探视制度等。
5、病历书写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执行。
6、消毒灭菌消毒隔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感染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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