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档案借阅管理制度

病历档案借阅管理制度 一、病历档案须经病历档案管理部门装订、立卷后方可借阅。 二、除参与患者诊疗活动的医务工作者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相关人员外,其他机构或个人不得自行查阅患者的病历档案。 三、本院工作人员因医疗、教学、科研等需要借阅病历资料,须经医务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并签字后方可借阅。 四、实习生进修生因教学需借阅病

# 病历档案借阅管理制度
一、病历档案须经病历档案管理部门装订、立卷后方可借阅。
二、除参与患者诊疗活动的医务工作者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相关人员外,其他机构或个人不得自行查阅患者的病历档案。
三、本院工作人员因医疗、教学、科研等需要借阅病历资料,须经医务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并签字后方可借阅。
四、实习生进修生因教学需借阅病历资料,应由其带教老师借阅,非本院工作人员不得借阅病历档案。
五、所借病历档案须妥善保管,不得修改病历档案任何内容,不得毁损、转借、拆散和丢失,不得擅自转抄、复制病历档案,按期归还。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六、本院人员因工作调离、外出进修等离院时,须办妥病历档案归还手续。
七、病历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病历档案借阅、查阅登记,按期对病历档案借阅、查阅情况汇总分析,对借阅超过 7 天的病历档案按期催还,同时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