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三基三严”培训考核方案
医师“三基三严”培训考核方案 一、培训与考核组织 为了保证医师“三基三严 ”培训质量,强化对“三基三严 ”培训与考核的督导与核查,医院成立“三基三严 ”培训与考核领导小组,各相关科室成立“三基三严”培训与考核小组。 (一)医师“三基三严”培训与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办公室主任: 医师培训与考核办公室
# 医师“三基三严”培训考核方案
一、培训与考核组织
为了保证医师“三基三严 ”培训质量,强化对“三基三严 ”培训与考核的督导与核查,医院成立“三基三严 ”培训与考核领导小组,各相关科室成立“三基三严”培训与考核小组。
(一)医师“三基三严”培训与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办公室主任:
医师培训与考核办公室设在医务管理部门,负责医院“三基三严 ”培训与考核的日常管理。
医师“三基三严 ”培训与考核领导小组职责:统筹全院医师及医技人员培训与考核工作,督导并核查培训、考核工作,评估培训质量;对医师定期考核的结果开展指导。
(二)科室医师“三基三严”培训与考核小组:
组长:科室主任
副组长:副主任或诊疗小组组长
成员:主治医师以上人员
科室“三基三严”培训和考核小组职责:
1、科室“三基三严 ”培训和考核小组由科室主任任组长,全面负责本科室的培训和
考核工作;
2、制定本科室“三基三严 ”培训及考核计划,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培训,每季度分别开展基本技能和理论考核;明确每次培训和考核的时间、地点,及时通知科室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和考核;
3、每次培训要有签到、课件及培训内容,确保参训人数;
4、依照考核计划,确定考核内容与方式,严肃考核纪律,要有考核试卷、分数;
5、严格监督培训及考核计划落实情况,并及时听取科室人员对培训及考核内容、方法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
6、对考核不合格人员,需强化培训,确保达到年度培训要求,通过考核。
二、培训对象:
临床、医技人员(除护理人员外)。
三、培训内容:
分技能培训和理论培训。以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临床诊疗指南》、人民军医出版社出版的《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卫生部医政司主审、中国医师协会组织编写、人民军医出版社出版的《国家执业医师、护士“三基 ”训练丛书》为基本教材;相关医疗卫生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诊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手术分级和术者分级管理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医疗技术准入制度等。
四、培训与考核形式
(一)培训
1、院级培训:依据不同层次、不同专业的临床医技科室人员制定相应的培训内容和计划。
2、科室培训:各相关科室要依据专业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三基 ”培训计划,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考核
1、院级考核:理论、基本技能考核由医务管理部门组织,统一命题,集中开展。其中病历书写的考核以全院病历评比的形式开展,每年评出系统前 50 名开展奖励和表彰。
2、科室考核:科室每季度对理论及基本技能各考核一次,并做好记录,医务管理部门将定期核查记录,抽查结果与质量考核挂钩。
五、管理办法
(一)医院对院级培训实行签到考核,不得无故缺席。
(二)结合医院诊疗质量核查,对科室“三基三严 ”培训开展督导、核查,同时纳入科室诊疗质量考核体系。
(三)理论考试第一次考试未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对仍未合格者下岗培训三个月,经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一、培训与考核组织
为了保证医师“三基三严 ”培训质量,强化对“三基三严 ”培训与考核的督导与核查,医院成立“三基三严 ”培训与考核领导小组,各相关科室成立“三基三严”培训与考核小组。
(一)医师“三基三严”培训与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办公室主任:
医师培训与考核办公室设在医务管理部门,负责医院“三基三严 ”培训与考核的日常管理。
医师“三基三严 ”培训与考核领导小组职责:统筹全院医师及医技人员培训与考核工作,督导并核查培训、考核工作,评估培训质量;对医师定期考核的结果开展指导。
(二)科室医师“三基三严”培训与考核小组:
组长:科室主任
副组长:副主任或诊疗小组组长
成员:主治医师以上人员
科室“三基三严”培训和考核小组职责:
1、科室“三基三严 ”培训和考核小组由科室主任任组长,全面负责本科室的培训和
考核工作;
2、制定本科室“三基三严 ”培训及考核计划,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培训,每季度分别开展基本技能和理论考核;明确每次培训和考核的时间、地点,及时通知科室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和考核;
3、每次培训要有签到、课件及培训内容,确保参训人数;
4、依照考核计划,确定考核内容与方式,严肃考核纪律,要有考核试卷、分数;
5、严格监督培训及考核计划落实情况,并及时听取科室人员对培训及考核内容、方法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
6、对考核不合格人员,需强化培训,确保达到年度培训要求,通过考核。
二、培训对象:
临床、医技人员(除护理人员外)。
三、培训内容:
分技能培训和理论培训。以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临床诊疗指南》、人民军医出版社出版的《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卫生部医政司主审、中国医师协会组织编写、人民军医出版社出版的《国家执业医师、护士“三基 ”训练丛书》为基本教材;相关医疗卫生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诊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手术分级和术者分级管理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医疗技术准入制度等。
四、培训与考核形式
(一)培训
1、院级培训:依据不同层次、不同专业的临床医技科室人员制定相应的培训内容和计划。
2、科室培训:各相关科室要依据专业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三基 ”培训计划,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考核
1、院级考核:理论、基本技能考核由医务管理部门组织,统一命题,集中开展。其中病历书写的考核以全院病历评比的形式开展,每年评出系统前 50 名开展奖励和表彰。
2、科室考核:科室每季度对理论及基本技能各考核一次,并做好记录,医务管理部门将定期核查记录,抽查结果与质量考核挂钩。
五、管理办法
(一)医院对院级培训实行签到考核,不得无故缺席。
(二)结合医院诊疗质量核查,对科室“三基三严 ”培训开展督导、核查,同时纳入科室诊疗质量考核体系。
(三)理论考试第一次考试未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对仍未合格者下岗培训三个月,经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