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一、管理范畴 需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是指短时间内发病且病情可能在较短时间内(<6 小时)危及生命的急危重症患者。 (一)急性创伤导致的内脏破裂出血、严重颅脑出血、高压性气胸、急性心力衰竭、急性脑卒中、急性颅脑损伤、急性呼吸衰竭等重点病种; (二)气道异物或梗阻、急性中毒、电击伤、溺水等; (三)急
# 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一、管理范畴
需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是指短时间内发病且病情可能在较短时间内(<6 小时)危及生命的急危重症患者。
(一)急性创伤导致的内脏破裂出血、严重颅脑出血、高压性气胸、急性心力衰竭、急性脑卒中、急性颅脑损伤、急性呼吸衰竭等重点病种;
(二)气道异物或梗阻、急性中毒、电击伤、溺水等;
(三)急性冠脉综合症、急性肺水肿、急性肺栓塞、大咯血、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消化道大出血、急性脑血管意外、昏迷、重症酮症酸中毒等;
(四)宫外孕大出血、产科大出血等;
(五)消化性溃疡穿孔、急性肠梗阻等急腹症;
(六)其他严重创伤或危及患者生命的疾病;
(七)就诊时姓名不明、无家属陪同且暂无治疗费用来源的“三无”人员,也纳入绿色通道管理范围。
二、原则
(一)坚持先救治生命、后补办相关手续。
(二)保障急诊服务及时、安全、便捷、有效;因检查、转科等需要离开急诊区域时,应有医务人员陪同。
三、急诊抢救绿色通道流程
(一)院前急救
院前急救医师接到任务并到达现场后,应对患者进行评估和初步救治;危重患者应及时向院内急诊科通报,并尽快转运回院。转运途中应通过电话告知急诊科值班医师患者病情,以便提前做好人员、仪器设备和药品准备。
(二)院内抢救
1、患者到达急诊科后,医护人员应立即接诊并及时处置。
2、首诊医师询问病史、查体、迅速判断影响生命的主要因素,依照医嘱制度,规范下达医嘱。
3、会诊医师在到达急诊科开展会诊时,应详细了解病情状况、认真查体,并制定会诊处置意见,诊疗对象需转科诊治时,及时转科治疗。
4、经外科医师评估,病情状况危重,需紧急施行抢救手术时,应快速做好术前准备,尽早实施手术操作。
5、多发伤、多脏器病变等特殊患者,必要时应请示医务管理部门、医院总值班人员或带班院领导,及时组织多学科会诊。根据会诊意见,由最可能危及患者生命的主要疾病所属专业科室接收患者,并负责组织抢救。
6、急性危重诊疗对象的诊断、检查、治疗、转运在医护团队的监护下开展。
四、门诊抢救绿色通道
(一)门诊需救治患者,由首诊医师和门诊护士负责现场救治,同步应即刻通知急诊科和相关科室会诊协助救治。
(二)首诊医师在交接诊疗对象时要及时完成门诊救治病案资料,与接收医师开展交接。
五、急诊绿色通道的要求
(一)急诊科入口通畅,有救护车出入通道和专用停车位,有醒目的路标和标识。
(二)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诊疗对象须符合本制度所规定的情况。
(三)充分体现出急救服务时限的要求。急危重诊疗对象从分诊处开始,救治处置时间在 5 分钟以内, 10 分钟内完成诊疗处置(如通畅呼吸道,呼吸机应用,静脉穿刺等)。急诊高危诊疗对象在“绿色通道”平均停留时间小于 60 分钟;无急诊住院患者滞留急诊留观。
(四)执行急诊与住院连续的服务流程,收住院业务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1、医院凡已设置的临床内科、外科专业科室均应提供“24 小时×7 天”连贯不间断的急诊服务。
2、药学、医学影像(普通放射、CT、MRI、超声等)、临床检验、输血、介入诊疗部门应提供“24 小时×7 天”连贯不间断的急诊服务。
3、进入绿色通道的诊疗对象医学检查结果报告时限
(1)诊疗对象到达医学影像科后,急诊平片、CT 报告时限≤30 分钟。
(2)超声 30 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可以是口头报告)。
(3)急诊检验报告时限,临检项目≤30 分钟出报告;生化、免疫项目≤2小时出报告。
(4)执行危急值报告制度。
4、医学装备管理部门及后勤保障部门应提供“24 小时×7 天”连贯不间断的救治设备、后勤保障支持服务。
(五)在确定诊疗对象进入绿色通道后,需相关科室会诊时,相应专业医师接到会诊通知后在 10 分钟内到达现场,如有医疗工作暂不能离开者,要指派本专业有相应资质的医师前往。
(六)符合进入绿色通道的诊疗对象,各类检查申请单、处方、住院通知单等均加盖“绿色通道”专用章,各相关科室积极配合,优先处置。
(七)在放射科、检验科、CT/MRI 检查区域、药房、入院办理部门等相关地点设置绿色通道标识,温馨提示其他就诊患者予以配合。
(八)手术室在接到手术操作通知后,要尽快做好术前准备工作,麻醉医师开展麻醉评估并制定麻醉方案,急诊手术要尽快实施。
(九)在急诊救治的诊疗过程中,充分履行告知义务,严格落实《知情同意制度》。
附:
急诊绿色通道流程图
一、管理范畴
需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是指短时间内发病且病情可能在较短时间内(<6 小时)危及生命的急危重症患者。
(一)急性创伤导致的内脏破裂出血、严重颅脑出血、高压性气胸、急性心力衰竭、急性脑卒中、急性颅脑损伤、急性呼吸衰竭等重点病种;
(二)气道异物或梗阻、急性中毒、电击伤、溺水等;
(三)急性冠脉综合症、急性肺水肿、急性肺栓塞、大咯血、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消化道大出血、急性脑血管意外、昏迷、重症酮症酸中毒等;
(四)宫外孕大出血、产科大出血等;
(五)消化性溃疡穿孔、急性肠梗阻等急腹症;
(六)其他严重创伤或危及患者生命的疾病;
(七)就诊时姓名不明、无家属陪同且暂无治疗费用来源的“三无”人员,也纳入绿色通道管理范围。
二、原则
(一)坚持先救治生命、后补办相关手续。
(二)保障急诊服务及时、安全、便捷、有效;因检查、转科等需要离开急诊区域时,应有医务人员陪同。
三、急诊抢救绿色通道流程
(一)院前急救
院前急救医师接到任务并到达现场后,应对患者进行评估和初步救治;危重患者应及时向院内急诊科通报,并尽快转运回院。转运途中应通过电话告知急诊科值班医师患者病情,以便提前做好人员、仪器设备和药品准备。
(二)院内抢救
1、患者到达急诊科后,医护人员应立即接诊并及时处置。
2、首诊医师询问病史、查体、迅速判断影响生命的主要因素,依照医嘱制度,规范下达医嘱。
3、会诊医师在到达急诊科开展会诊时,应详细了解病情状况、认真查体,并制定会诊处置意见,诊疗对象需转科诊治时,及时转科治疗。
4、经外科医师评估,病情状况危重,需紧急施行抢救手术时,应快速做好术前准备,尽早实施手术操作。
5、多发伤、多脏器病变等特殊患者,必要时应请示医务管理部门、医院总值班人员或带班院领导,及时组织多学科会诊。根据会诊意见,由最可能危及患者生命的主要疾病所属专业科室接收患者,并负责组织抢救。
6、急性危重诊疗对象的诊断、检查、治疗、转运在医护团队的监护下开展。
四、门诊抢救绿色通道
(一)门诊需救治患者,由首诊医师和门诊护士负责现场救治,同步应即刻通知急诊科和相关科室会诊协助救治。
(二)首诊医师在交接诊疗对象时要及时完成门诊救治病案资料,与接收医师开展交接。
五、急诊绿色通道的要求
(一)急诊科入口通畅,有救护车出入通道和专用停车位,有醒目的路标和标识。
(二)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诊疗对象须符合本制度所规定的情况。
(三)充分体现出急救服务时限的要求。急危重诊疗对象从分诊处开始,救治处置时间在 5 分钟以内, 10 分钟内完成诊疗处置(如通畅呼吸道,呼吸机应用,静脉穿刺等)。急诊高危诊疗对象在“绿色通道”平均停留时间小于 60 分钟;无急诊住院患者滞留急诊留观。
(四)执行急诊与住院连续的服务流程,收住院业务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1、医院凡已设置的临床内科、外科专业科室均应提供“24 小时×7 天”连贯不间断的急诊服务。
2、药学、医学影像(普通放射、CT、MRI、超声等)、临床检验、输血、介入诊疗部门应提供“24 小时×7 天”连贯不间断的急诊服务。
3、进入绿色通道的诊疗对象医学检查结果报告时限
(1)诊疗对象到达医学影像科后,急诊平片、CT 报告时限≤30 分钟。
(2)超声 30 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可以是口头报告)。
(3)急诊检验报告时限,临检项目≤30 分钟出报告;生化、免疫项目≤2小时出报告。
(4)执行危急值报告制度。
4、医学装备管理部门及后勤保障部门应提供“24 小时×7 天”连贯不间断的救治设备、后勤保障支持服务。
(五)在确定诊疗对象进入绿色通道后,需相关科室会诊时,相应专业医师接到会诊通知后在 10 分钟内到达现场,如有医疗工作暂不能离开者,要指派本专业有相应资质的医师前往。
(六)符合进入绿色通道的诊疗对象,各类检查申请单、处方、住院通知单等均加盖“绿色通道”专用章,各相关科室积极配合,优先处置。
(七)在放射科、检验科、CT/MRI 检查区域、药房、入院办理部门等相关地点设置绿色通道标识,温馨提示其他就诊患者予以配合。
(八)手术室在接到手术操作通知后,要尽快做好术前准备工作,麻醉医师开展麻醉评估并制定麻醉方案,急诊手术要尽快实施。
(九)在急诊救治的诊疗过程中,充分履行告知义务,严格落实《知情同意制度》。
附:
急诊绿色通道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