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通道”病情分级和危急重症优先诊治的相关规定

“绿色通道”病情分级和危急重症优先诊治的相关规定 一、目的 高效、合理的对急诊就诊对象开展分流,合理运用急诊诊疗资源,使诊疗对象在合适的时间去合适的区域获得恰当的诊疗。 二、分级依据 (一)急诊病人病情的严重程度: 决定诊疗对象就诊及处置的优先次序。 (二)急诊就诊对象占用急诊诊疗资源多少: 急诊就诊对象病情状况分级不

# “绿色通道”病情分级和危急重症优先诊治的相关规定
一、目的
高效、合理的对急诊就诊对象开展分流,合理运用急诊诊疗资源,使诊疗对象在合适的时间去合适的区域获得恰当的诊疗。
二、分级依据
(一)急诊病人病情的严重程度:
决定诊疗对象就诊及处置的优先次序。
(二)急诊就诊对象占用急诊诊疗资源多少:
急诊就诊对象病情状况分级不仅仅是给诊疗对象排序,而是要分流诊疗对象,要考虑到安置诊疗对象需哪些急诊诊疗资源,使诊疗对象在合适的时间去合适的区域获得恰当的诊疗。
三、分级原则
依据诊疗对象病情状况评估结果开展分级,共分为四级:
注:“需急诊诊疗资源数量”是急诊就诊对象病情状况分级补充依据,如临床判断诊疗对象为“非急症诊疗对象”(D 级),但诊疗对象病情状况复杂,需占用 2 个或 2 个以上急诊诊疗资源,则诊疗对象病情状况分级定为 3 级。即 3 级诊疗对象包括:急症诊疗对象和需急诊诊疗资源≥2 个的“非急症诊疗对象”;4 级诊疗对象指“非急症诊疗对象”,且所需急诊诊疗资源≤1。
(一)1 级:濒危病人
病情状况可能随时危及患者生命,需即刻采取挽救生命的干预措施,急诊科应合理分配人力和诊疗资源开展救治。临床上出现下列情况要考虑为濒危诊疗对象:气管插管诊疗对象,无呼吸/无脉搏诊疗对象,急性意识障碍诊疗对象,以及其他需采取挽救生命干预措施诊疗对象,这类诊疗对象应即刻送入急诊救治室。
(二)2 级:危重病人
病情状况有可能在短时间内进展至 1 级,或可能导致严重致残者,应尽快安排接诊,并给予诊疗对象相应处置及治疗。诊疗对象来诊时呼吸循环状况尚稳定,但其症状的严重性需很早就引起重视,诊疗对象有可能发展为 1 级,如急性意识模糊/定向力障碍、复合伤、心绞痛等。急诊科需即刻给这类诊疗对象提供平车及必要的监护设备。严重影响诊疗对象自身舒适感的主诉,如严重疼痛(疼痛评分≥7/10),也属于该级别。
(三)3 级:急症病人
诊疗对象目前厘清没有在短时间内危及生命或严重致残的征象,应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安排诊疗对象就诊。
诊疗对象病情状况进展为严重疾病和出现严重并发症的可能性很低,也无严重影响诊疗对象舒适性的不适,但需急诊处置缓解诊疗对象症状。在留观和候诊过程中出现生命体征指标异常者,病情状况分级应考虑上调一级。
(四)4 级:非急症病人
诊疗对象目前没有急性发病症状,无或很少不适主诉,且临床判断需很少急诊诊疗资源(≤1个)的诊疗对象。如需急诊诊疗资源≥2 个,病情状况分级上调 1级,定为 3 级。
四、分区原则
从空间布局上将急诊诊治区域分为三大区域:红区、黄区和绿区。
(一)红区:救治监护区,适用于 1 级和 2 级诊疗对象处置,快速评估和初始化稳定。
(二)黄区:严密观察诊疗区,适用于 3 级诊疗对象,原则上依照时间顺序处置诊疗对象,当出现病情状况动态变化或分诊护士认为有必要时可考虑提前应诊,病情状况恶化的诊疗对象应被即刻送入红区。
(三)绿区,即 4 级诊疗对象诊疗区。
五、分级分区流程
1 级、2 级诊疗对象送入救治室做相应处置,3 级、4 级诊疗对象由急诊门诊处置。具体情况依据病情状况动态变化灵活处置。急诊就诊对象病情状况分级和分级流程(见图一)。
六、救治原则
急危重症优先诊治,不需办理挂号、候诊等手续,即刻给予救治,提供全程服务。各相关科室须遵循优先诊治原则,简化相应手续,且各业务科室间须协同配合,相互支持。
注:①ABC 参见分级标准;②生命体征指标异常参考指标见附录 A;③急诊诊疗资源指在获取急诊就诊对象的主诉后,依据主诉及所属医疗机构急诊科的资源配置,评估诊疗对象在进入急诊科到安置好诊疗对象过程中可能需的急诊诊疗资源(附录 B)个数。
附录 A
生命体征异常参考指标(急诊病情分级用)
(规范性附录)
注:*评估小儿呼吸时尤其要注意呼吸节律;**评估小儿循环时须查毛细血管充盈时间和紫绀,病情状况评估时血压值仅为参考指标,有无靶器官损害是关键,血压升高合并靶器官损害,则分级上调一级;成人单纯血压升高(无明显靶器官损害证据)时,若收缩压>180mmHg,则病情状况分级上调一级;要重视低血压问题,收缩压低于低限者分级标准均应上调一级。
附录 B
列入急诊就诊对象病情状况分级的诊疗资源
(规范性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