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病种患者紧急会诊和优先入院抢救管理规定
重点病种患者紧急会诊和优先入院抢救管理规定 一、结合我院急诊就诊对象病种结构及我院专科优势特点,以下为重点病种:急性创伤、急性心肌梗死、急性心力衰竭、急性脑卒中、急性颅脑损伤、急性呼吸衰竭。 二、以救治生命为原则,一律实行优先救治、优先检查和优先住院,与医疗相应的手续后补办的原则,先救治,后交费。 三、实行首诊负责制,
# 重点病种患者紧急会诊和优先入院抢救管理规定
一、结合我院急诊就诊对象病种结构及我院专科优势特点,以下为重点病种:急性创伤、急性心肌梗死、急性心力衰竭、急性脑卒中、急性颅脑损伤、急性呼吸衰竭。
二、以救治生命为原则,一律实行优先救治、优先检查和优先住院,与医疗相应的手续后补办的原则,先救治,后交费。
三、实行首诊负责制,首诊医师须全力救治,无条件为诊疗对象提供方便,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诊疗对象,延误诊疗对象的最佳诊疗时机。
四、在救治过程中,如需相关科室会诊,急会诊 10 分钟到位。
五、急诊科、手术室、重症医学科、药房、检验科和功能检查科、医学影像科等业务科室须对重点病种诊疗对象救治的诊疗对象提供快速、有序、安全、有效的诊疗服务。
六、各辅助检查业务科室须按要求的时限出具相应报告。
七、相关科室医务人员须熟悉本科室重点病种急诊救治流程和职责。
八、遇突发公共事件(如交通事故)导致 3 名及以上伤病员需要重大抢救时,应在紧急救治同时,立即报告科主任、医务管理部门或医院总值班人员,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九、重点病种相关科室要及时做好救治记录,并定期开展总结、分析、质量评价、反馈,提出持续优化措施。
院前急救与急诊科交接制度
一、院前急救医师接受任务到达现场后对诊疗对象开展评估、初步处置,并及时与急诊科电话联系,告知诊疗对象病情状况,通知急诊科做好救治准备。
二、急诊护士接到急救车转送诊疗对象信息时应迅速做好接诊准备并通知急诊科当班医师。
三、救护车到达急诊科后,院前急救医护团队与急诊科医护团队一道合理安置诊疗对象。
四、接诊护士快速评估诊疗对象基本情况,依据病情状况分级安排诊疗对象救治或就诊,协助将诊疗对象安全转移至转运床上。
五、院前急救医师与急诊医师交接病情状况及诊治过程;双方签字确认。
六、全部交接完成并经急诊科同意后,院前急救医护团队方可离开。
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绿色通道衔接工作制度
一、院前急救医护团队接诊诊疗对象后,对诊疗对象开展评估,初步处置,遇符合急诊绿色通道的诊疗对象,及时开通绿色通道,保障诊疗对象优先收住入院。
二、对病情状况危急者,院前急救医护团队可于接诊途中及时与急诊科电话联系,告知病情状况,通知急诊科做好救治准备。
三、急诊护士接到急救车转送诊疗对象信息时应迅速做好接诊准备并通知急诊科当班医师。
四、救护车到达急诊科后,由预检分诊护士、护理员推车接诊诊疗对象,与院前急救医护团队共同安置诊疗对象。
五、预检分诊护士快速评估诊疗对象基本情况,依据病情状况评估情况合理分流诊疗对象就诊。
六、院前急救人员与急诊接诊人员交接病情状况、诊治过程及对病情状况的处置措施,双方对交接内容开展确认并签字。
七、全部交接完成并经急诊科同意后,院前急救医护团队方可离开。
八、院内急救进入急诊绿色通道流程,依照《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附:
一、结合我院急诊就诊对象病种结构及我院专科优势特点,以下为重点病种:急性创伤、急性心肌梗死、急性心力衰竭、急性脑卒中、急性颅脑损伤、急性呼吸衰竭。
二、以救治生命为原则,一律实行优先救治、优先检查和优先住院,与医疗相应的手续后补办的原则,先救治,后交费。
三、实行首诊负责制,首诊医师须全力救治,无条件为诊疗对象提供方便,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诊疗对象,延误诊疗对象的最佳诊疗时机。
四、在救治过程中,如需相关科室会诊,急会诊 10 分钟到位。
五、急诊科、手术室、重症医学科、药房、检验科和功能检查科、医学影像科等业务科室须对重点病种诊疗对象救治的诊疗对象提供快速、有序、安全、有效的诊疗服务。
六、各辅助检查业务科室须按要求的时限出具相应报告。
七、相关科室医务人员须熟悉本科室重点病种急诊救治流程和职责。
八、遇突发公共事件(如交通事故)导致 3 名及以上伤病员需要重大抢救时,应在紧急救治同时,立即报告科主任、医务管理部门或医院总值班人员,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九、重点病种相关科室要及时做好救治记录,并定期开展总结、分析、质量评价、反馈,提出持续优化措施。
院前急救与急诊科交接制度
一、院前急救医师接受任务到达现场后对诊疗对象开展评估、初步处置,并及时与急诊科电话联系,告知诊疗对象病情状况,通知急诊科做好救治准备。
二、急诊护士接到急救车转送诊疗对象信息时应迅速做好接诊准备并通知急诊科当班医师。
三、救护车到达急诊科后,院前急救医护团队与急诊科医护团队一道合理安置诊疗对象。
四、接诊护士快速评估诊疗对象基本情况,依据病情状况分级安排诊疗对象救治或就诊,协助将诊疗对象安全转移至转运床上。
五、院前急救医师与急诊医师交接病情状况及诊治过程;双方签字确认。
六、全部交接完成并经急诊科同意后,院前急救医护团队方可离开。
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绿色通道衔接工作制度
一、院前急救医护团队接诊诊疗对象后,对诊疗对象开展评估,初步处置,遇符合急诊绿色通道的诊疗对象,及时开通绿色通道,保障诊疗对象优先收住入院。
二、对病情状况危急者,院前急救医护团队可于接诊途中及时与急诊科电话联系,告知病情状况,通知急诊科做好救治准备。
三、急诊护士接到急救车转送诊疗对象信息时应迅速做好接诊准备并通知急诊科当班医师。
四、救护车到达急诊科后,由预检分诊护士、护理员推车接诊诊疗对象,与院前急救医护团队共同安置诊疗对象。
五、预检分诊护士快速评估诊疗对象基本情况,依据病情状况评估情况合理分流诊疗对象就诊。
六、院前急救人员与急诊接诊人员交接病情状况、诊治过程及对病情状况的处置措施,双方对交接内容开展确认并签字。
七、全部交接完成并经急诊科同意后,院前急救医护团队方可离开。
八、院内急救进入急诊绿色通道流程,依照《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