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人群、特殊病种及群体性伤害患者医疗救治制度
特殊人群、特殊病种及群体性伤害患者医疗救治制度 一、适用范围 (一)特殊人群:就诊时无姓名(不知姓名)、无家属、无治疗经费的“三无”人员、可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隔离者。 (二)特殊病种:严重创伤和急性冠脉综合症及脑血管意外等。 (三)群体性伤害:指 3 人以上伤、病、中毒等情况。 二、救治原则 (一)坚持“一律实行优先救
# 特殊人群、特殊病种及群体性伤害患者医疗救治制度
一、适用范围
(一)特殊人群:就诊时无姓名(不知姓名)、无家属、无治疗经费的“三无”人员、可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隔离者。
(二)特殊病种:严重创伤和急性冠脉综合症及脑血管意外等。
(三)群体性伤害:指 3 人以上伤、病、中毒等情况。
二、救治原则
(一)坚持“一律实行优先救治,优先检查和优先住院,与医疗相应的手续后补办”的原则,保障救治及时、安全、便捷、有效。
(二)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度、危重诊疗对象救治制度、会诊制度等核心制度和急症救治程序及操作常规。
(三)执行急诊与住院连续的诊疗服务标准与流程。
三、特殊人群急诊救治工作流程
(一)“三无人员”医疗救治
1、无姓名(不知姓名)、无家属、无治疗经费的“三无”人员就诊时,急诊检诊分诊护士应及时接诊诊疗对象,依据病情状况将诊疗对象正确分诊至相关科室,当班医师即刻接诊诊疗对象,开展诊治。
2、接诊医师对诊疗对象病情状况开展评估,记录诊疗对象就诊时间、诊疗对象性别、大致年龄、初步诊断及送来人员单位、车号,双方签字确认。
3、危重诊疗对象按《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执行。
4、与此同步,应积极报公安部门寻找联系患者家属,向其家属及时通报病情状况,以便能够及时到医院确认诊疗对象。
5、需办理检查、住院等手续时,工作时间由医务管理部门审批,非工作时间由医院总值班人员审批。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因费用问题延误患者治疗。
6、诊疗对象须看护请护理员协助。
7、对危重患者,实施抢救的科室及检验科、输血科、放射科、药学管理部门、手术室、功能科等应紧密协作,全力救治。
8、厘清诊疗对象身份后及时开展补办登记。
9、无法联系到家属的患者,医务管理部门、医院总值班人员或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应积极联系当地公安、民政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安置患者,并做好记录。
(二)可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隔离者医疗救治
1、不明原因发热(体温≥38℃, 并伴咳嗽或咽痛)、不明原因肺炎诊疗对象就诊时,急诊检诊分诊护士应及时接诊诊疗对象,做好登记,给诊疗对象戴口罩,分诊到发热门诊就诊。
2、医师结合诊疗对象的主诉、病史、症状、体征和相应检查开展鉴别诊断,必要时组织专家会诊。排除的疑似病例转相应专业科室门诊就诊,不能排除的疑似病例即刻报告医务管理部门或医院总值班人员,请院专家组会诊,仍不能排除时,按报告程序向相应部门上报。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准确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登记,并及时通知预防保健管理部门开展网络直报。
3、确诊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依照规定的程序上报,并依照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转诊,做好防护。与转运救护车医护团队做好交接,并规范做好相应记录。
4、终末消毒。
四、特殊病种医疗救治工作流程
(一)严重创伤患者医疗救治
1、严重创伤诊疗对象来院就诊,急诊检诊分诊护士应及时接待诊疗对象,依据病情状况将诊疗对象正确分诊至相关科室,当班医师即刻接诊诊疗对象,开展诊治。
2、及时开通创伤救治“绿色通道”,需紧急施行急诊手术操作时,应快速做好术前准备,尽早实施手术操作。
3、相应专业科室医师到位,进入手术操作工作状态。
4、一切以拯救生命为第一原则,为诊疗对象提供最及时优质的诊疗服务。
(二)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诊疗对象医疗救治
1、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诊疗对象来院就诊,急诊检诊分诊护士应及时接待诊疗对象,依据病情状况将诊疗对象正确分诊至相关科室,当班医师即刻接诊诊疗对象,开展诊治。
2、符合进入急诊绿色通道条件的诊疗对象及时开通救治“绿色通道”,严格依照《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执行。
3、由心内科专业医师对诊疗对象实施评估,制定治疗方案。
4、规范施救或介入手术治疗。
(三)脑血管意外医疗救治
1、脑血管意外诊疗对象来院就诊,急诊检诊分诊护士应及时接待诊疗对象,依据病情状况将诊疗对象正确分诊至相关科室,当班医师即刻接诊诊疗对象,开展诊治。
2、符合进入急诊绿色通道条件的诊疗对象及时开通救治“绿色通道”,严格依照《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执行。
3、出血性脑血管疾病,依据病情状况由神经外科决定开颅手术操作、微创手术操作、介入手术操作和保守治疗。需紧急施行急诊手术操作时,应快速做好术前准备,尽早实施手术操作。
4、缺血性脑血管疾病,在时间窗内可开展溶栓治疗;时间窗外开展对症治疗,如果有条件接受介入治疗,可择期开展。
五、群体性伤害患者医疗救治
(一)报告时限和流程
凡涉及群体性公共卫生事件,如 3 人以上受伤、中毒等,首诊医师应立即报告科主任并详细记录。正常工作时间向医务管理部门、预防保健管理部门报告,非正常工作时间向医院总值班人员报告。
(二)报告内容
1、灾害事故、突发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及分类,伤病亡人员的姓名、年龄、性别、致伤病亡的原因,伤诊疗对象的伤、病情状况、预后、采取的救治措施等。
2、大型活动和特殊情况中出现的诊疗对象姓名、年龄、性别、诊断、病情状况、预后及采取的医疗措施等。
(三)救治措施
对于突发事件,在报告之后的短时间内应采取以下措施。
1、即刻展开全面救治:首先分诊,依据病情状况开展轻、中、重和危重分级,然后分别给予治疗措施。
2、人员调动:即刻启动预案,急诊科在家休息人员即刻到场。院领导和职能业务科室到场协调相关科室医护团队参与救治、分流诊疗对象。
3、诊疗对象分流:依据病情状况分别给予门诊治疗、留观和收入院,有生命危险者在救治室给予相应救治措施,在生命体征指标基本稳定后可转重症监护室进一步治疗。
附件 1:“三无”人员医疗救治工作流程图
附件 2:可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隔离者医疗救治工作流程图
附件 3:严重创伤诊疗对象医疗救治工作流程图图
附件 4:急性冠脉综合征患者医疗救治工作流程图
附件 5:脑卒中患者医疗救治工作流程图
附件 6:群体性伤、病、中毒等情况医疗救治工作流程图
附件 7:急诊中毒患者医疗救治工作流程图
附件 1:
“三无”人员医疗救治工作流程图
一、适用范围
(一)特殊人群:就诊时无姓名(不知姓名)、无家属、无治疗经费的“三无”人员、可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隔离者。
(二)特殊病种:严重创伤和急性冠脉综合症及脑血管意外等。
(三)群体性伤害:指 3 人以上伤、病、中毒等情况。
二、救治原则
(一)坚持“一律实行优先救治,优先检查和优先住院,与医疗相应的手续后补办”的原则,保障救治及时、安全、便捷、有效。
(二)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度、危重诊疗对象救治制度、会诊制度等核心制度和急症救治程序及操作常规。
(三)执行急诊与住院连续的诊疗服务标准与流程。
三、特殊人群急诊救治工作流程
(一)“三无人员”医疗救治
1、无姓名(不知姓名)、无家属、无治疗经费的“三无”人员就诊时,急诊检诊分诊护士应及时接诊诊疗对象,依据病情状况将诊疗对象正确分诊至相关科室,当班医师即刻接诊诊疗对象,开展诊治。
2、接诊医师对诊疗对象病情状况开展评估,记录诊疗对象就诊时间、诊疗对象性别、大致年龄、初步诊断及送来人员单位、车号,双方签字确认。
3、危重诊疗对象按《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执行。
4、与此同步,应积极报公安部门寻找联系患者家属,向其家属及时通报病情状况,以便能够及时到医院确认诊疗对象。
5、需办理检查、住院等手续时,工作时间由医务管理部门审批,非工作时间由医院总值班人员审批。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因费用问题延误患者治疗。
6、诊疗对象须看护请护理员协助。
7、对危重患者,实施抢救的科室及检验科、输血科、放射科、药学管理部门、手术室、功能科等应紧密协作,全力救治。
8、厘清诊疗对象身份后及时开展补办登记。
9、无法联系到家属的患者,医务管理部门、医院总值班人员或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应积极联系当地公安、民政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安置患者,并做好记录。
(二)可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隔离者医疗救治
1、不明原因发热(体温≥38℃, 并伴咳嗽或咽痛)、不明原因肺炎诊疗对象就诊时,急诊检诊分诊护士应及时接诊诊疗对象,做好登记,给诊疗对象戴口罩,分诊到发热门诊就诊。
2、医师结合诊疗对象的主诉、病史、症状、体征和相应检查开展鉴别诊断,必要时组织专家会诊。排除的疑似病例转相应专业科室门诊就诊,不能排除的疑似病例即刻报告医务管理部门或医院总值班人员,请院专家组会诊,仍不能排除时,按报告程序向相应部门上报。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准确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登记,并及时通知预防保健管理部门开展网络直报。
3、确诊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依照规定的程序上报,并依照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转诊,做好防护。与转运救护车医护团队做好交接,并规范做好相应记录。
4、终末消毒。
四、特殊病种医疗救治工作流程
(一)严重创伤患者医疗救治
1、严重创伤诊疗对象来院就诊,急诊检诊分诊护士应及时接待诊疗对象,依据病情状况将诊疗对象正确分诊至相关科室,当班医师即刻接诊诊疗对象,开展诊治。
2、及时开通创伤救治“绿色通道”,需紧急施行急诊手术操作时,应快速做好术前准备,尽早实施手术操作。
3、相应专业科室医师到位,进入手术操作工作状态。
4、一切以拯救生命为第一原则,为诊疗对象提供最及时优质的诊疗服务。
(二)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诊疗对象医疗救治
1、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诊疗对象来院就诊,急诊检诊分诊护士应及时接待诊疗对象,依据病情状况将诊疗对象正确分诊至相关科室,当班医师即刻接诊诊疗对象,开展诊治。
2、符合进入急诊绿色通道条件的诊疗对象及时开通救治“绿色通道”,严格依照《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执行。
3、由心内科专业医师对诊疗对象实施评估,制定治疗方案。
4、规范施救或介入手术治疗。
(三)脑血管意外医疗救治
1、脑血管意外诊疗对象来院就诊,急诊检诊分诊护士应及时接待诊疗对象,依据病情状况将诊疗对象正确分诊至相关科室,当班医师即刻接诊诊疗对象,开展诊治。
2、符合进入急诊绿色通道条件的诊疗对象及时开通救治“绿色通道”,严格依照《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执行。
3、出血性脑血管疾病,依据病情状况由神经外科决定开颅手术操作、微创手术操作、介入手术操作和保守治疗。需紧急施行急诊手术操作时,应快速做好术前准备,尽早实施手术操作。
4、缺血性脑血管疾病,在时间窗内可开展溶栓治疗;时间窗外开展对症治疗,如果有条件接受介入治疗,可择期开展。
五、群体性伤害患者医疗救治
(一)报告时限和流程
凡涉及群体性公共卫生事件,如 3 人以上受伤、中毒等,首诊医师应立即报告科主任并详细记录。正常工作时间向医务管理部门、预防保健管理部门报告,非正常工作时间向医院总值班人员报告。
(二)报告内容
1、灾害事故、突发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及分类,伤病亡人员的姓名、年龄、性别、致伤病亡的原因,伤诊疗对象的伤、病情状况、预后、采取的救治措施等。
2、大型活动和特殊情况中出现的诊疗对象姓名、年龄、性别、诊断、病情状况、预后及采取的医疗措施等。
(三)救治措施
对于突发事件,在报告之后的短时间内应采取以下措施。
1、即刻展开全面救治:首先分诊,依据病情状况开展轻、中、重和危重分级,然后分别给予治疗措施。
2、人员调动:即刻启动预案,急诊科在家休息人员即刻到场。院领导和职能业务科室到场协调相关科室医护团队参与救治、分流诊疗对象。
3、诊疗对象分流:依据病情状况分别给予门诊治疗、留观和收入院,有生命危险者在救治室给予相应救治措施,在生命体征指标基本稳定后可转重症监护室进一步治疗。
附件 1:“三无”人员医疗救治工作流程图
附件 2:可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隔离者医疗救治工作流程图
附件 3:严重创伤诊疗对象医疗救治工作流程图图
附件 4:急性冠脉综合征患者医疗救治工作流程图
附件 5:脑卒中患者医疗救治工作流程图
附件 6:群体性伤、病、中毒等情况医疗救治工作流程图
附件 7:急诊中毒患者医疗救治工作流程图
附件 1:
“三无”人员医疗救治工作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