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治疗知情同意管理制度

输血治疗知情同意管理制度 为了提升我院诊疗质量,保障临床输血安全,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置条例》、《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病案资料书写基本规范》等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我院输血治疗知情同意管理制度。 一、凡在医院开展输血治疗的诊疗对象(包括门诊患者)均应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 二、输血治疗同意书由临床医师、患者本人或

# 输血治疗知情同意管理制度
为了提升我院诊疗质量,保障临床输血安全,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置条例》、《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病案资料书写基本规范》等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我院输血治疗知情同意管理制度。
一、凡在医院开展输血治疗的诊疗对象(包括门诊患者)均应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
二、输血治疗同意书由临床医师、患者本人或授权人共同完成。
三、临床护士、输血科工作人员有督促、监督输血治疗同意书完成的责任和义务。
四、对于未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者,输血科工作人员、临床护士若知情有权拒绝发血和输血。
五、《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入病案资料保存。
六、《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六条规定: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诊疗对象的紧急输血,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备案,并记入病案资料。
紧急输血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提升我院诊疗质量,保障临床输血安全,现就我院临床紧急输血制定如下制度。
一、我院输血科不自行采血,全部血液供应均来自邯郸市中心血站,血液质量的全面检查及复检工作均由邯郸市中心血站来完成。我院输血科只是对取回的血液开展核对验收。
二、输血科在接到临床紧急输血申请单后,应优先处置,即刻确定血型、快速供给。
三、遇临床急救用血且库存量不足时,工作人员应先行及时与采供血机构联系并说明应急情况,请供血方采取应急措施,积极配合临床救治,并及时向科室负责人汇报,由科室负责人负责协调与处置。
四、对危重诊疗对象救治用血,来不及办理任何手续时,可走绿色通道,由救治现场的医师开具输血申请单, 当班医师在《输血申请单》右上角标明“急诊”字样,连同血样交输血科先行配血、发血,事后补办审批手续。
五、遇受血者需紧急输血时,为挽救生命,赢得手术及其他治疗的时间,可简化紧急大量输血时的配血程序,尽快发出第一袋血液。
六、医院值班司机须保持通讯畅通,保障随叫随到。
七、我院输血科设有专线,并要求所有工作人员熟记邯郸市中心血站及科室负责人的电话号码,以备在遇临床紧急大量用血时能以最快的通讯方式与邯郸市中心血站保持联系。要求血站提前作好发血准备工作,同步我院输血科派专人携带专用取血用具去取血,以最快、最便捷、最安全的方式将血液及时取回,保障临床救治患者的需及诊疗对象的生命安全,确保全院诊疗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