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申请评审管理程序

输血申请评审管理程序 1、 目的 为规范临床输血申请,应确保临床输血安全、合理、有效,依据《质量手册》7.5.1 2 条款的要求拟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医疗机构临床科室的输血申请及输血科对输血申请的评审管理。 3、职责 3.1 经治医师 3.1.1 提出输血申请,规范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名

输血申请评审管理程序
1、 目的
为规范临床输血申请,应确保临床输血安全、合理、有效,依据《质量手册》7.5.1 (2)条款的要求拟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医疗机构临床科室的输血申请及输血科对输血申请的评审管理。
3、职责
3.1 经治医师
3.1.1 提出输血申请,规范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名。
3.2 输血科相关人员
3.2.1 对《临床输血申请单》开展审核管理。
4、管理程序
4.1 常规输血
4.1.1 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亲属说明输血目的、可能的替代方法(如自体输)、选择的血液品种、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其亲属同意,并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人病历。
4.1.2 无自主意识患者且无亲属签名的紧急输血,以挽救患者生命为原则决定输血治疗方案,报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备案并记入病历。
4.1.3 经治医师应逐项规范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经主治医师核准签名。要求项目规范填写完全,字迹清晰易辨,准确提供如下信息:
(1)患者姓名、年龄、性别、床号、病案号、科室。
(2)诊断、输血目的、申请的血液品种、输血量、输血日期和时间。
(3)就诊患者的血型、输血史、输血反应史、妊娠史。
4.1.4《临床输血申请单》连同受血者血样本,由医疗与护理人员或经过培训的授权人员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备血。
4.1.5 输血科相关人员审核《临床输血申请单》。
(1)输血科应对《临床输血申请单》中受血者个人信息、血型、临床诊断、输血指征和目的等开展审核。发现规范填写内容不正确、不完全,应马上通知临床科室补充或者重新规范填写。
(2)输血科应审核输血申请是否合理,符合输血指征者方可按《临床输血申请单 》备血和发血;不符合输血指征者,应依据《临床输血咨询服务管理程序》 提出合理化建议供经治医师参考。
4.1.6 在门、急诊输血完毕后,针对没有住院治疗的就诊患者,医疗与护理人员需将《输血治疗同意书》、《临床输血申请单》、《交叉配血报告单》、《临床输血 1600ml以上审批表》等资料依据医疗机构的相关规定统一妥善保管。
4.2 特殊情况的输血申请
4.2.1 择期手术的输血申请
(1)一些较大的手术需要备血,但备的血未必都需要输注,没有必要为全部备的血开展交叉配血试验。这样做既节约时间,又节约血样本(采供血机构提供的献血者血样本的量是有限的)。
(2)常规开展外科手术的医疗机构应拟定择期手术患者备血方案,该方案可以通过回顾性分析过去至少 6 个月的血液申请情况,编制一览表,内容包括手术类型、备血单位数、施行配合性试验的单位数,实际输注单位数、用血百分比等。依据用血百分比确定配血单位数。
(3)用血百分比小于 30%的手术只做血型鉴定和红细胞不规则抗体筛选,不做交叉配血试验。
(4)备血量超过 1600ml 时要履行报批手续,需经输血科医师会诊,由科室主任或负责人签名后报业务主管部门批准。
(5)对择期手术用血,应至少在术前一天向输血科递交申请。若申请少量血(50ml 或 100ml)、大量输血(超过 1600m1)、留存期短的血(7 天内)、特殊血液品 种如 RhD 阴性血或冰冻红细胞,至少于输血前 2~3 天报送输血科,以便向采供 血机构预约。
4.2.2 紧急情况下的血液申请:
①患者急性失血达自身血容量的40%以上;
②就诊患者已呈失血性休克状态;
③突然发生无法控制的快速出血(如胸腹腔大血管 破裂、肝脾破裂等),为赢得手术及其他治疗时间须施行紧急输血。如 ABO和 RhD 血型的同型血液不能满足临床需求,执行《紧急非同型血液输注管理规程》,申请非同型相容性血液。
4.2.3 RhD 阴性及其他稀有血型的血液申请,执行《RhD 阴性及其他稀有血型的血液输注管理规程》。
4.2.4 超过 1600ml 的输血,经治医师在抢救患者结束后按要求补办报批手续。
4.2.5 输血申请的取消:当要取消输血申请时,应向输血科递交有临床医师签名的书面备忘录或派专门的医疗工作人员前往输血科说明情况。
4.2.6 自体输血的申请执行《血液保护管理程序》。
4.3 在临床情况不确定时,以不输血为首选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