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科工作制度
急诊科工作制度 1. 具体实施时,急诊科是担负急、危、重症就诊患者治疗、抢救处置工作的科室。各级医疗护理人员须坚守工作岗位,妥善完成交接班工作,严格落实急诊各类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本机构医师需有两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后方有资格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实习医师和实习护理人员禁止单独值班。 2. 在日常工作中,急诊医疗护
急诊科工作制度
1. 具体实施时,急诊科是担负急、危、重症就诊患者治疗、抢救处置工作的科室。各级医疗护理人员须坚守工作岗位,妥善完成交接班工作,严格落实急诊各类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本机构医师需有两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后方有资格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实习医师和实习护理人员禁止单独值班。
2. 在日常工作中,急诊医疗护理人员对急诊患者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主动热情接待;对危重症患者应全力以赴、争分夺秒地开展救治,并妥善完成各类记录。疑难危重症患者应适时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会诊。对病情状况危重症需急诊入院或急诊手术的患者应有专人护送。
3.依照职责分工,急诊首诊分科由预检护理人员严格落实,依病情状况危、重、轻妥善完成就诊安排。各专业医师须严格落实首诊承担制,禁止推诿病患。各专业医师对经诊病患切实诊察 , 开写医嘱并检查医嘱的执行情况,急诊抢救处置需在 5 分钟内开始,急诊会诊需在 10 分钟内到位。
4.开展本项工作时,急诊科各类抢救药品,抢救器械和仪器设备须齐备,放置固定位置并由专人妥善保管,按期检查,逐班交班,完好率应 100%,确保随时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5.为确保工作规范,急诊观察室患者由各相关科室值班医师和急诊科护理人员承担诊治护理。值班医师须按规范规范记录观察病历,开写医嘱,并检查医嘱的执行情况;密切观察病情动态变化,及时采用有效的诊治措施。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 48 小时。
6.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对特殊原因造成的大批危、急患者或重大抢救病例需在主动实施抢救的同时 , 及时向科室负责人、院总值班、院长报告,以利组织力量同一指挥,确保抢救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7.具体实施时,针对涉及法律纠纷、重大交通事故等造成的急诊抢救病例,需在主动救治的同时,及时向保卫、公安部门报告。
8.在日常工作中,针对传染病确诊转离科室或死亡后,应对其所在环境及所用物品开展终末消毒。
1. 具体实施时,急诊科是担负急、危、重症就诊患者治疗、抢救处置工作的科室。各级医疗护理人员须坚守工作岗位,妥善完成交接班工作,严格落实急诊各类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本机构医师需有两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后方有资格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实习医师和实习护理人员禁止单独值班。
2. 在日常工作中,急诊医疗护理人员对急诊患者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主动热情接待;对危重症患者应全力以赴、争分夺秒地开展救治,并妥善完成各类记录。疑难危重症患者应适时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会诊。对病情状况危重症需急诊入院或急诊手术的患者应有专人护送。
3.依照职责分工,急诊首诊分科由预检护理人员严格落实,依病情状况危、重、轻妥善完成就诊安排。各专业医师须严格落实首诊承担制,禁止推诿病患。各专业医师对经诊病患切实诊察 , 开写医嘱并检查医嘱的执行情况,急诊抢救处置需在 5 分钟内开始,急诊会诊需在 10 分钟内到位。
4.开展本项工作时,急诊科各类抢救药品,抢救器械和仪器设备须齐备,放置固定位置并由专人妥善保管,按期检查,逐班交班,完好率应 100%,确保随时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5.为确保工作规范,急诊观察室患者由各相关科室值班医师和急诊科护理人员承担诊治护理。值班医师须按规范规范记录观察病历,开写医嘱,并检查医嘱的执行情况;密切观察病情动态变化,及时采用有效的诊治措施。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 48 小时。
6.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对特殊原因造成的大批危、急患者或重大抢救病例需在主动实施抢救的同时 , 及时向科室负责人、院总值班、院长报告,以利组织力量同一指挥,确保抢救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7.具体实施时,针对涉及法律纠纷、重大交通事故等造成的急诊抢救病例,需在主动救治的同时,及时向保卫、公安部门报告。
8.在日常工作中,针对传染病确诊转离科室或死亡后,应对其所在环境及所用物品开展终末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