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畸形、死亡处理报告制度
新生儿畸形、死亡处理报告制度 1、为确保工作规范,新生儿出生后发现畸形及时告知产妇或家属切实查看,医疗工作人员在病历中描述准确,清楚,禁止涂改,同时在《出生分娩登记薄》《引产登记薄》上妥善完成相关登记。若活产畸形儿,还需在婴儿护理记录单畸形一栏注明畸形情况。 2、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建立死胎、死婴处置告知登记本,详细记录
新生儿畸形、死亡处理报告制度
1、为确保工作规范,新生儿出生后发现畸形及时告知产妇或家属切实查看,医疗工作人员在病历中描述准确,清楚,禁止涂改,同时在《出生分娩登记薄》《引产登记薄》上妥善完成相关登记。若活产畸形儿,还需在婴儿护理记录单畸形一栏注明畸形情况。
2、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建立死胎、死婴处置告知登记本,详细记录新生儿死亡时间、原因、家庭住址、联系电话,新生儿死亡后去向,确认家属自行处置或委托他人处置,并实行经办医疗工作人员与家属确认双签名。
3、具体实施时,新生儿死亡需由上级医师、经管医师及经办医疗工作人员三人以上确认死亡才能处置,禁止医疗工作人员以任何理由自行处置死胎死婴,畸形儿。
4、在日常工作中,切实及时规范填写新生儿死亡、出生缺陷报告卡,每月办理登记统计报表交予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做到专人承担管理。
1、为确保工作规范,新生儿出生后发现畸形及时告知产妇或家属切实查看,医疗工作人员在病历中描述准确,清楚,禁止涂改,同时在《出生分娩登记薄》《引产登记薄》上妥善完成相关登记。若活产畸形儿,还需在婴儿护理记录单畸形一栏注明畸形情况。
2、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建立死胎、死婴处置告知登记本,详细记录新生儿死亡时间、原因、家庭住址、联系电话,新生儿死亡后去向,确认家属自行处置或委托他人处置,并实行经办医疗工作人员与家属确认双签名。
3、具体实施时,新生儿死亡需由上级医师、经管医师及经办医疗工作人员三人以上确认死亡才能处置,禁止医疗工作人员以任何理由自行处置死胎死婴,畸形儿。
4、在日常工作中,切实及时规范填写新生儿死亡、出生缺陷报告卡,每月办理登记统计报表交予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做到专人承担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