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交接班制度

检验科交接班制度 一、为规范样本的检验全过程管理,需使患者在就诊过程中得到及时、准确的检测结果,规范检验科交接班的程序特拟定本制度; 二、检验科急诊实验区域实行 24小时值班制度,急诊及门诊实验区域实行交接班制度; 三、值班检验人员接班后,在交接班日志上接班,检查检验仪器是否正常,检查试剂量是否足够,有问题及时向组长报

检验科交接班制度
一、为规范样本的检验全过程管理,需使患者在就诊过程中得到及时、准确的检测结果,规范检验科交接班的程序特拟定本制度;
二、检验科急诊实验区域实行 24小时值班制度,急诊及门诊实验区域实行交接班制度;
三、值班检验人员接班后,在交接班日志上接班,检查检验仪器是否正常,检查试剂量是否足够,有问题及时向组长报告;
四、接班人员应依时接班,禁止拖延接班时间,如接班检验人员未到,当班检验人员禁止离开,脱班半小时以上视为医疗质量安全事件;
五、当班检验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交班后方可离开,如样本无法完成则应详细在交接班日志上记录,向接班员交接清楚后方可下班;
六、如遇仪器故障,则应详细交接仪器故障及维修情况及需进一步采用的措施 , 未交接清楚禁止离开;
七、当班检验人员应完整规范填写交班日志记录,包括仪器设备状况、特殊及危重症病患检测结果、问题仪器及处置情况,与接班相关人员交接无误后方可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