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科实验室生物安全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病理科实验室生物安全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为确保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区域各类活动记录、资料按要求归档、留存,应特拟定本制度。与生物安全防护相关的各类活动的记录均应依照本制度执行。 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区域的记录、资料留存禁止少于 20 年。 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区域记录、资料应至少包括:生物安全防护手册、生物安全防护管理制度、人员培训

病理科实验室生物安全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为确保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区域各类活动记录、资料按要求归档、留存,应特拟定本制度。与生物安全防护相关的各类活动的记录均应依照本制度执行。
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区域的记录、资料留存禁止少于 20 年。
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区域记录、资料应至少包括:生物安全防护手册、生物安全防护管理制度、人员培训考核记录、生物安全防护检查记录、健康监护档案、事故报告、分析处置记录、废物处置记录、实验记录、样本收集、运输、留存、领用、销毁等记录、生物危害评估记录、生物安全防护柜现场检测记录、消毒、灭菌效果监测记录等。
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区域资料档案原则上不外借。
因工作需要复制档案资料者需经批准。
超过留存期限的档案资料、记录,应通过医疗机构生物安全防护领导小组的讨论、鉴定,批准是否实施销毁,销毁应至少两人实施,妥善完成销毁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