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科危急值报告制度及流程
病理科危急值报告制度及流程 “危急值 ”(Critical Values)是指当这种检验、检查结果出现时,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有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临床医师需要及时得到检验、检查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就可能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 , 失去最佳抢救机会。 病理科“危急值 ”项目及报告范围:
病理科危急值报告制度及流程
“危急值 ”(Critical Values)是指当这种检验、检查结果出现时,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有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临床医师需要及时得到检验、检查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就可能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 , 失去最佳抢救机会。
病理科“危急值 ”项目及报告范围:
1、病理检查结果是临床医师未能估计到的恶性病变。
2、恶性肿瘤出现切缘阳性。
3、常规切片诊断与冰冻切片诊断不一致。
4、送检样本与送检单不符。
5、快速病理特殊情况(如样本过大,取材过多,或多个冰冻样本同时送检等 ) , 报告时间超过 30 分钟时。
6、对送检的冰冻样本有疑问或冰冻结果与临床诊断不符时。
病理科“危急值 ”报告流程:
1、病理科相关人员发现“危急值 ”情况时,检查(验)者首先要确认核查检验样本是否有错,样本传输是否有误、样本检查及切片制作过程是否正常,操作是否正确。在确认检查(验)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需马上电话通知临床科室人员“危急值 ”结果,并在《检查(验)危急值报告登记本》上逐项妥善完成“危急值 ”报告登记。
2、病理科须在《检查(验)危急值结果登记本》上详细记录,并简要提示样本异常外观性状显微镜下特点等。记录应有以下内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临床诊断、申请医师、收到样本时间、样本特点、报告时间、病理诊断、通知方式、接收医疗与护理人员姓名。
3、对原样本稳妥处置之后留存待查。
4、负责医师或值班医师如果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的临床病情状况不相符,应进一步对患者开展检查;如认为检测结果不符,应关注样本留取情况。确有需要时,应重新留取样本送检开展复查。若该结果与临床相符,需在 30分钟内结合临床情况采用相应处置措施,同时及时告知病理科医师。
“危急值 ”(Critical Values)是指当这种检验、检查结果出现时,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有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临床医师需要及时得到检验、检查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就可能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 , 失去最佳抢救机会。
病理科“危急值 ”项目及报告范围:
1、病理检查结果是临床医师未能估计到的恶性病变。
2、恶性肿瘤出现切缘阳性。
3、常规切片诊断与冰冻切片诊断不一致。
4、送检样本与送检单不符。
5、快速病理特殊情况(如样本过大,取材过多,或多个冰冻样本同时送检等 ) , 报告时间超过 30 分钟时。
6、对送检的冰冻样本有疑问或冰冻结果与临床诊断不符时。
病理科“危急值 ”报告流程:
1、病理科相关人员发现“危急值 ”情况时,检查(验)者首先要确认核查检验样本是否有错,样本传输是否有误、样本检查及切片制作过程是否正常,操作是否正确。在确认检查(验)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需马上电话通知临床科室人员“危急值 ”结果,并在《检查(验)危急值报告登记本》上逐项妥善完成“危急值 ”报告登记。
2、病理科须在《检查(验)危急值结果登记本》上详细记录,并简要提示样本异常外观性状显微镜下特点等。记录应有以下内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临床诊断、申请医师、收到样本时间、样本特点、报告时间、病理诊断、通知方式、接收医疗与护理人员姓名。
3、对原样本稳妥处置之后留存待查。
4、负责医师或值班医师如果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的临床病情状况不相符,应进一步对患者开展检查;如认为检测结果不符,应关注样本留取情况。确有需要时,应重新留取样本送检开展复查。若该结果与临床相符,需在 30分钟内结合临床情况采用相应处置措施,同时及时告知病理科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