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医疗纠纷处理登记制度

检验科医疗纠纷处理登记制度 一、投诉可反映服务水平和技术质量诸方面持续优化的方向,不管是否构成差错和事故,一定要慎重对待,切实规范填写《抱怨处理记录》。 二、当班员工受理投诉后,首先应了解的详细情况,若能解释清楚 有错弥补或是误会尽释 ,则稳妥处置之。如经解释后投诉方仍不满意时,相关人员应马上报送专业组负责人或质量负责

检验科医疗纠纷处理登记制度
一、投诉可反映服务水平和技术质量诸方面持续优化的方向,不管是否构成差错和事故,一定要慎重对待,切实规范填写《抱怨处理记录》。
二、当班员工受理投诉后,首先应了解的详细情况,若能解释清楚(有错弥补或是误会尽释),则稳妥处置之。如经解释后投诉方仍不满意时,相关人员应马上报送专业组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科室负责人,登记投诉者姓名和联系方式、投诉原因;相关人员马上调查整个事件经过,提出处置方案。科室内不能处置的投诉, 应马上联系相关职能科室协调解决。
三、相关人员接待投诉时应做到语言文明、热情大方、不厌其烦、以情动人。
四、相关人员在技术方面实行分析前、中、后全程质控,主动预防差错事件的发生。
五、相关对检测结果有异议或要求复查的投诉需在报告发出之日起 7 天内(视样品保留时间不同而定)提出。受理后须在 3天内对投诉给予答复;紧急投诉须在 1小时内作出答复。对当时不能处置的投诉应适时组织科内讨论,对纠纷中反映的问题(或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开展切实分析,明确纠纷性质和相关责任人,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
六、投诉处置完毕,应分析发生的原因,优化质量控制体系,总结经验教训,杜绝再次发生,同时应对处置过程和结论给予详细记录。
七、差错事件的认定依据医务管理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相关责任人根据事件性质、影响程度和后果,按本机构医疗安全管理办法给予相应处理;属于技术能力不足的,应责令限期整改、培训或调整岗位。
八、重大过失所致投诉(如媒体报导)的受理,应首先报告医疗机构职能科室直到管理层,确有需要时请医疗机构负责人批示后,实验区域管理层按批示主动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