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科门诊工作制度

产科门诊工作制度 1、依照职责分工,接诊人员应具有医师资格,并持有执业医师证书。 2、开展本项工作时,医疗工作人员遵守医德规范,仪表端庄,衣帽整齐,坚守岗位,佩带胸卡。 3、为确保工作规范,接诊室内清洁卫生,设备仪器摆放整齐完好备用。 4、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严格落实《母婴保健法》早孕建卡(或产科门诊病历),规范规范填写

产科门诊工作制度
1、依照职责分工,接诊人员应具有医师资格,并持有执业医师证书。
2、开展本项工作时,医疗工作人员遵守医德规范,仪表端庄,衣帽整齐,坚守岗位,佩带胸卡。
3、为确保工作规范,接诊室内清洁卫生,设备仪器摆放整齐完好备用。
4、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严格落实《母婴保健法》早孕建卡(或产科门诊病历),规范规范填写保健卡门诊登记及处方,切实全面详细检查。
5、具体实施时,妥善完成高危妊娠的筛查与管理,按期开展高危评分。对高危孕妇实行专册登记并在保健卡(病历)上作高危妊娠标记。
6、在日常工作中,筛查出的高危妊娠孕妇应转入“高危妊娠门诊 ”诊治。
7、依照职责分工,针对属妊娠禁忌者,应尽早动员终止妊娠。
8、开展本项工作时,妥善完成孕期保健及健康教育指导与咨询。
9、为确保工作规范,妥善完成产后 42 天复查及母乳喂养宣教工作。
10、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妥善完成各类资料的收集并整理、分析和报送工作。